【他山石】
法律的道路(節選)
○〔美〕霍姆斯
法律是我們道德生活的見證和外部沉澱。法律發展的歷史也就是我們民族道德發展的歷史。
如果我能做到的話,我希望自己確定研究這套教條或者系統化的預測一些首要的原則,對於這些教條或預測,我們稱之爲法律,對於那些想運用法律作爲他們處理事務的工具,以使得他們在出現變動的時候能作出預計。而且,作爲與這一研究相關,我要指出我們的法律仍未實現的一個理想。
對此一種頭腦實際的理解首先一條是要理解它的限度,因而,我認爲值得立刻指出並驅散道德與法律之間的混淆,這種混淆時不時上升到自覺理論的高度;而且,在沒有意識到的情形下,更爲經常和更爲不斷地製造具體的細節上的麻煩。你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個壞人跟一個好人有同樣多的理由希望避免遭遇公共權力,因此,你們可以看到道德與法律的區分在實踐上的重要性。然而,一個根本不在乎他的鄰居所信奉和遵守的道德規則的人可能很注意避免罰金,而且會盡力避免牢獄之災。
我想當然認爲不會有聽者誤解我不得不說的話,視之爲玩世不恭。法律是我們道德生活的見證和外部沉澱。法律發展的歷史也就是我們民族道德發展的歷史。儘管有大衆的嘲弄,但法律的施行實則有助於培養好的公民和好人。在我強調法律與道德的區別時,我是在關
注一個單一的目標,即爲學習和理解法律而強調的。爲此目標起見,你們千萬要掌握它的明確界限,正是基於此,我要你們眼下想象一下你們自己對其他的以及更重要的事情漠不關心。
我並非認爲不存在更爲廣闊的視角,在這一視角之下,法律與道德的區分變得次要甚至無足輕重了,正如所有數量上的差異在無限的情形下趨於零一樣。然而,我的確認爲這種區分對於我們這裡考慮的目標——正確研究和精通作爲一個具有完全理解到的界限以及一套包含在明確界限內的教條的行業的法律——具有首要的重要性。我剛纔已經說明了如此認爲的實際理由。倘若你們想了解法律,而不是別的什麼,你們得以一個壞人的眼光看待它,壞人僅僅關心根據這一法律知識能作出預計的具體後果,這不像一個好人在模模糊糊的良心約束之下,要爲他的行爲尋求根據,無論這些根據是在法律之內還是之外。如果你們能正確地思考你們的主題,(你們會發現)法律與道德的區分理論上的重要性並不亞於實踐上的重要性。法律中充滿了取自道德的措辭用語,僅僅藉助語言的力量就能不斷使我們從一個領域轉到另一個領域,而不會察覺到,除非我們的頭腦中事先不斷有界限的概念,我們必須這樣做。法律關涉權利、義務、惡意、意圖和過失,諸如此類,在法律推理中,沒有什麼比在法庭辯論階段依這些用語的道德含義來解釋並陷入謬誤之中更簡單,或者,我要說,更尋常的事了。
比如,當我們依道德上的含義論及一個人的權利時,我們意在劃出干涉個人自由的界限,而這界限我們認爲是由良知或我們不管怎麼實現的理想所規定的。迄今爲止,確實有很多法律在過去一直得到施行,可能某些法律如今仍被施行,而這些法律受到當時最開明意見的譴責,或者,這些法律無論如何超出了良知干涉的界限。因此,很顯然,設想人的權利在道德上的含義等同於憲法與法律上的權利只會引起思想上的混亂。毫無疑問,存在一些簡單而極端的情形,其中,儘管沒有成文憲法禁止,立法機關仍不敢制定某些可能的法律,因爲如果立法機關制定的話,人們可能會起而反抗。這使得以下這一主張顯得有道理了,即,法律如果不是道德的一部分,它也要受到道德的限制。但這種對權力的限制並不與任何道德體系同延。對於大部分限制而言,它落在任何這種道德體系範圍界限內,在某些情形下可能延伸出界限外,其根據取決於特定時間特定人們的習慣。我曾聽到已故的阿加西斯教授說,要是一紮啤酒加價兩分錢,德國人會揭竿而起。在這種情形下制定的法規等於一紙空文,這倒不是因爲它錯了,而是因爲它無法得到施行。沒人會否認錯誤的法規能夠並且實際得到施行,而我們對於哪一個法規是錯誤的又不可能意見一致。
(選自《法律的道路及其影響——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的遺產》,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