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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編 堅持法治與德治並舉_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

第7編 堅持法治與德治並舉_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

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

○雒樹剛

法律依賴道德而被認同和遵行。只有堅持以道德爲滋養,法治纔有堅實的社會基礎和廣闊的發展空間。

法律依賴道德而被認同和遵行。只有堅持以道德爲滋養,法治纔有堅實的社會基礎和廣闊的發展空間。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思想道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法治建設全過程,爲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提供有力支撐,爲法治有效實施創造良好條件。

完善與社會主義道德規範相協調的法律體系。任何法律都內含着道德判斷、體現着道德取向。只有符合廣大人民道德意願、符合社會公序良俗,法律才能爲人們所信仰、所遵守。目前已經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總體上反映了社會主義的道德追求,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同時要看到,也有一些法律法規的某些條文和具體內容,存在與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和核心價值觀要求不協調、不“合拍”甚至相悖的問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必須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充分體現社會主義先進道德的導向。要加強法律與道德的協調和銜接,將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爲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爲法律規範。要加強對法律的道德效果評估,各方面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都要充分考慮道德因素和道德風險,對有違道德要求的法律法規及時廢止或修改,

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彰顯道德的價值和力量。

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法律實施過程中。推進社會主義法治,不僅需要“良法”,更需要“善治”;不僅法律的制定要體現社會主義道德規範的要求,法律的實施更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爲指引。在法律實施過程中,既要嚴格以明確的法律規範爲遵循、爲依據,又要深入領會和準確把握法律規範所體現的價值導向和思想內涵,確保法律的實施不違背立法宗旨、不偏離正確方向。法律在許多方面只能作出原則性規定,在實踐中也會遇到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必須在實施過程中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按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斷和裁決。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爲檢驗法律實施效果的重要標尺,使執法司法行爲既遵從法律標準又符合道德標準,既於法有據又合乎情理,獲得堅實的民意基礎、道義基礎。

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人們對法律的認同,很重要的是對其蘊含的道德價值的認同;人們對法律的遵守,很重要的是源於思想道德覺悟的提升。從這個意義上講,良好的公民道德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要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要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和道德精髓,弘揚中華傳統美德,使其成爲涵養社會主義道德的

重要源泉。深化羣衆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推動志願服務制度化,促進學雷鋒活動常態化,提高人們的道德實踐能力。利用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等契機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發揮新聞媒體、公益廣告、文藝作品的教育功能。完善市民公約、鄉規民約、學生守則等行爲準則,使社會主義道德更加深入人心,爲推進法治建設培育豐厚的道德土壤。

提升法治工作隊伍的思想道德水平。法治工作隊伍是憲法法律的實施者、公平正義的捍衛者,他們的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影響法治中國建設進程。要着眼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加強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第一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引導他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堅持黨的事業、人民利益、憲法法律至上,堅決反對各種不正之風,更好捍衛法律尊嚴權威。要加強法律服務隊伍特別是律師隊伍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增強廣大律師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要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爲先導向,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

(選自2014年11月24日《人民日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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