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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編 堅持法治與德治並舉_論國民公德(節選)

第7編 堅持法治與德治並舉_論國民公德(節選)

論國民公德(節選)

○徐特立

從大革命、土地革命到抗日的民族革命,凡是改變了社會關係的地區,即實行了減租減息、平分土地以及發揚起廣大人民民主的地區,於是社會習慣和個人道德也就來了歷史上空前的大轉變;犯法作亂的人,很少看見;煙賭盜賊,不禁自絕;以致夜不閉戶,一切壞分子都變爲勞動者。這些事實說明個人的好壞是由社會決定的。

“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國民的公德。”以上五項國民公德,是由人民政協《共同綱領》四十二條規定的。

首先有一個問題應該提出討論,就是政協綱領只決定全體國民的公德,而沒有決定個人的私德,有什麼歷史事實根據和理論根據?回答如下:

在理論方面,就要認識人的本質是什麼?人的本質與動物是不同的,雖然人也和動物一樣需要飲食維持自己的生存,還要配偶維持種族的繼續生存,這是一個生理上的問題。但是要滿足生理的要求,在人類是要從生產的社會分工來解決,一人之身百工爲備,無論任何社會,每一個人都不能孤立生活,所以人的本質好壞不是生理上自然的性質,而是在生產資料佔有上分爲有產者無產者及其過渡的小有產者的地位之不同,分成對立的階級和中間的階級。在對立的階級中就產生奴隸的和奴隸主的兩種相反的道德。試以家庭關係爲例:家庭本是血緣的,照遺傳性來說,道德應該是一致的,爲什麼女子不獨在丈夫和父親之前是奴隸,而且在兒子之前也是奴隸,她除從父從夫之外還要從子。男剛女柔之性質之差別不是天性決定的,而是階級社會不同的經濟地位決定的。但是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學說認爲人性是天生不變的,所謂天命之謂性(見《中庸》),人的性質是與社會變化無關的。又孟子認爲人性生來是善的,荀子說人性生來是惡的,他們都認爲離開整個社會關係和離開整個階級關係還有孤立的個人的人性存在,個人的好壞,社會是不負責的,革命是不需要的,不獨封建社會是如此,資本主義社會也如此。十八世紀世界的資產階級亦只是把人看作是理性動物,把人權看作是天賦的,而沒有認識人是社會動物,人權是統治階級的特權,例如母權、父權制是前後兩個不同的社會倒置過來的。人的本質到底是自然的還是社會的?據我們的革命經驗和馬克思的學說看來,人的本質不是自然的而是社會的。下面引用馬克思、恩格斯、毛澤東的學說和我們革命經驗

的歷史過程來證明。

馬克思說:“人的本質不是內在於各個個人中的抽象物(內在的東西是指天性),而是社會諸關係之總和。”(見《德意志意識形態》)

恩格斯說:“道德及法律,確切的表現他所處的社會的及政治的條件;……作者(指杜林——引用者注)幻想他自己作出適用於一切世界及一切時代的道德學說……但實際上,他只是給出了當時保守趨向或革命趨向的反映。”(見《反杜林論》第一編第十節道德及法。平等)這裡指出在一個共同的社會中竟有保守的和革命的兩種相反的道德同時存在,可見人們對於道德的認識,在階級社會中有兩個對立的階級,就各有各的階級立場和思想。人類的道德不是天性決定而是社會決定,恩格斯與馬克思有同一的說明。

毛澤東的思想一直認爲不應該把個人的私德位置在公德之上,例如他在紅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決議案中說,批評首先是政治的,個人的生活如果與政治無關,不必多所追究,以致造成謹小慎微的君子,忽視大的政治問題。這裡又證明毛澤東對於道德的認識不側重個人的私德,而重視政治關係,是與馬克思、恩格斯是一致的(懶惰、不學習、腐化等等影響政治的私德當提到政治意義的高度。凡是影響政治或影響公德的一些私德,我們應當重視)。政協綱領只提出公德問題是適合我們人民共和國的社會要求。下面還要說明道德問題是社會發展在思想方面之表現。

中國在戊戌維新以前,還是由唐虞商周遺傳下來的奴隸的和封建的制度,因此道德也就是奴隸的封建的道德。自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的封建社會受到外來的資本主義的嚴重打擊,封建社會開始起了變化,而封建的道德也就開始動搖。曾經出使過帝俄的曾紀澤受了若干資本主義的歐化,於是他對封建起了懷疑,開始認爲我們今天的社會思想是“唐虞商周糟粕之遺”。到了甲午以後,提出尊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的道德標準,這得到了社會的公認,因爲這時正是要求君主立憲,君主立憲是半封建的,所以這個道德也是半封建的(前二德目是封建的,後三德目是資本主義的),一直到五四運動人民起來,預聞國家大事,爭取人民的權利,於是反對封建的思想束縛而提出打倒孔家店,反對舊禮教。第一次歐戰期間,中國工業有了新的發展,因此勞動階級也就有新的發展,加上十月革命的影響,勞動者覺悟提高,形成工會及黨的組織成爲革命運動的主力。它的歷史任務已經開始被廣大人民認識,於

是提出“勞工神聖”。把勞工提到神聖地位,這是中國歷史上空前的一個道德標準,因爲有空前的新的社會運動。這又一次在歷史上證明道德是社會決定的,而不是天性決定的。這一運動就是新民主主義社會運動開端的時代,也就是新民主主義道德萌芽的時代。

五四運動以後到新政權成立之時,一個很長時期由地域性擴大到全國性的新民主主義運動(如大革命時期,蘇維埃時期,尤其是抗戰時期,更帶全國性,由海南島起至黑龍江止),在這一個運動過程中,建立了新的政權,產生了新的道德標準,把整個舊的風俗習慣基本上改變了過來。中國在帝國主義和封建統治下的社會狀況,總是土豪劣紳,土匪盜賊,流氓地痞等橫行鄉里,民生不安,國家衰敗。

從大革命、土地革命到抗日的民族革命,凡是改變了社會關係的地區,即實行了減租減息、平分土地以及發揚起廣大人民民主的地區,於是社會習慣和個人道德也就來了歷史上空前的大轉變;犯法作亂的人,很少看見;煙賭盜賊,不禁自絕;以致夜不閉戶,一切壞分子都變爲勞動者。這些事實說明個人的好壞是由社會決定的。這些事實完全把馬克思、恩格斯、毛澤東的道德思想,在中國革命過程中實現了,而且還繼續發展到解放區去。同時還爲新民主主義國家及待解放的殖民地國家和社會主義國家所公認。這也就證明是普遍真理,也就證明政協所決定的公德完全正確。根據這些原則來看,對於資產階級的人性論及封建社會的天理良心論,離開社會關係而說個人天性,這完全是反動的。馬克思認爲是社會決定人的本質,不是自然決定人的本質是完全正確的。同時我們並不是抹殺個性,集體幫助中,個人也要負責,其直接的方法是批評與自我批評,來一個內外夾攻;間接的是文化經濟建設,社會制度建設,最後才能消滅階級社會的殘餘思想。但這種要求今天還不是現實的,那是我們最高綱領時代的任務,今天不要有這個超階段的幻想,不要用超階段的急躁方法去改造社會思想。因爲我們注意到這一點,我們寫這一篇關於公德的文章,就特別注意到根據中國社會發展的階段,把道德加以歷史的說明。但我們並不是說在一定的條件下,就不爭取思想上迅速的改造,爭取條件也是必要的,我們不是客觀主義者,所以我們要反對急躁的左傾和反對坐待的右傾。主觀主義和客觀主義同樣是錯誤的。

(選自《徐特立教育文集(修訂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5月第2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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