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歐特工專用的致命毒藥。
北美黑幫隱秘的銷售渠道。
拉風的線索揭示,雨傘也可以是銷魂的武器。
然而那一天,並沒有人帶傘。
本頁棋局爲“耳赤之局”第66手
“蓖麻素,是從蓖麻籽裡萃取出來的一種蛋白質,高純度的蓖麻素呈現爲白色粉末。在醫學領域,蓖麻素可以用來殺死癌細胞,但因爲它對人體的毒副作用非常大,只需要0.2毫克就可以讓一個健康的成年人中毒而死,所以實際上幾乎沒有人用蓖麻素來抗癌。科學家們研究蓖麻素主要是爲了開發大規模殺傷性化學武器!”辦公室裡,劉大宇對着吳曉峰、葉宏偉和蔡遠穎科普蓖麻素的來龍去脈。
根據劉大宇的介紹——
化學武器最早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投入實戰使用的,不過在戰前很久,科學家們就已經開始了研發工作。美國軍方算是動手比較晚的,他們在一戰開始之後才啓動了名爲“WA”計劃的化武項目,這個項目主要是製造蓖麻素**。按照後來公開的數據,美軍當時提煉了大約1.7噸蓖麻素,不過這一批蓖麻素的純度並不算太高。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這一批蓖麻素武器也沒有真正出現在戰場上。
等到二戰開始之後,美國、英國和加拿大三國聯手又一次啓動了蓖麻素武器的研發。但沒過多久大家就發現了一個問題:作爲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蓖麻素的威力雖然比當時日軍在中國所使用的光氣大了不少,但另一方面,它的製作成本也遠高於光氣。綜合來看,蓖麻素武器的性價比反而算是低的。所以,這個項目後來就擱置了。在目前的聯合國反化學武器公約裡,蓖麻素算是一類違禁品。按照規定,每個國家每年只能生產100克蓖麻素,而且這些蓖麻素的用途和去向都要在位於荷蘭的一個反化學武器公約國際組織備案。
實際上,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科學界對蓖麻素的研究工作一直沒有停止。雖然作爲大規模化學武器,蓖麻素成本有點高,但是它一直是特工組織進行暗殺活動時的最愛。
“聽上去好高大上啊。”蔡遠穎眼睛裡閃爍着興奮的光芒,左手夾着煙,右手食指在桌子上寫寫畫畫,這是他在想問題時的習慣動作,“他們怎麼用呢?是下毒嗎?”
“這倒不一定。有一單使用蓖麻素的著名案件,我們上學的時候老師還講過,我也是從那時才知道蓖麻素這東西的。而且那單案子到現在還沒破,算是歷史上最有名的幾單懸案之一。”劉大宇的目光跳過窗邊的吳曉峰,望向窗外的不知道什麼地方,彷彿又回到了大學時代。
“這案子發生在哪裡?是中國嗎?倒是可以拿來參考一下。”蔡遠穎追問道。
“這個你可能參考不到什麼,案子發生在倫敦,英國媒體通常叫它雨傘謀殺案。”劉大宇不慌不忙地接着介紹起了這單著名的歷史疑案。
案件的受害人叫作喬吉•馬科夫,是一個住在倫敦的保加利亞作家。在保加利亞特務系統的內部文件中,馬科夫的代號是Wander——流浪者。他早年間還住在保加利亞的時候,就有多部作品被列爲禁書,後來從意大利跑去英國定居之後,更是長期在英國電臺發表講話,批評保加利亞**,讓當時的保加利亞領導人日夫科夫常常火冒三丈。
1978年9月7日,這一天本身也是馬科夫的生日。馬科夫沿着泰晤士河遛彎兒,在一個公共汽車站旁邊,他被一個路過的男子手中雨傘的傘尖碰到了大腿。雖然當時馬科夫感覺到一陣疼痛,但那個雨傘男立刻非常誠懇地道歉,搞得馬科夫也不好說什麼。任何人都不可能因爲在街上走路被路人撞了一下,就把對方拉住要報警,更何況對方還立刻道歉了。實際上,馬科夫甚至都沒記住那個人的長相,唯一有印象的就是那人道歉時說的英語明顯帶有一種奇怪的口音。不過是哪裡的口音,他也說不上來。
回家之後沒多久,馬科夫開始發燒,隨後就去了醫院。醫生們查了半天,也查不出什麼,只能讓他住院觀察。結果入院三天之後,馬科夫就死了。因爲在生前,馬科夫曾經和人提過,自己的腿被雨傘戳得很疼,所以警方在馬科夫死後,解剖了他的屍體,並且在他腿上的肌肉裡發現了一顆直徑1.5毫米的鉑金小球。
雖然只有1.5毫米大小,但這顆小球實際上是空心的,小球表面還有兩個小孔。僅僅是這顆小球,本身製作工藝就很高了。經過進一步化驗,警察發現,小球之中曾經裝滿了蓖麻素。
警方對這個案子的推斷是,當時那個雨傘男手中的雨傘其實是一種特製的槍支或者注射器。在他用雨傘戳中馬科夫大腿的瞬間,就已經把這顆鉑金小球打進了馬科夫的體內。
“等一下,我覺得這倒不一定。”吳曉峰打斷劉大宇,說道,“有可能當時有兩個兇手,雨傘男只是掩人耳目,真正的兇手其實只是用了一把普通的槍械。雨傘男戳中馬科夫的瞬間,真正的兇手在遠處射擊,把那個鉑金小球射進馬科夫體內。這樣的話,就算馬科夫當時感覺不對,揪住雨傘男也無濟於事,因爲他的傘本身沒什麼問題。”
“嗯?”劉大宇愣了一下,看着吳曉峰開玩笑道,“你說的也有一定道理。你如果搞暗殺,也是一個高手。”
“這個案子我們以前上學也講過。”吳曉峰微微一笑,接着說道,“我本來忘了,被你一說,纔想了起來。”
吳曉峰之所以覺得雨傘可能只是個幌子,也有他的道理。在馬科夫被殺死之後的第十天,法國巴黎也發生了類似的案子,受害人也是一名保加利亞人,叫科斯托夫。他同樣被人把一顆裝有蓖麻素的鉑金小球打入了體內。幸運的是,這次的鉑金小球從工藝上來說不如馬科夫那顆精密。在擊中科斯托夫之前,小球裡的蓖麻素就已經泄漏了,最後真正進入科斯托夫體內的蓖麻素並不多。科斯托夫只是連續發了幾天高燒,並沒有生命危險。而根據科斯托夫在巴黎警察局的筆錄,他依稀見到有人從很遠處用槍朝他射擊,現場根本沒有雨傘男出現過。
“所以也有可能,雨傘男只是碰巧在馬科夫中槍的時候,出現在他旁邊。或者殺馬科夫的時候,殺手比較重視,派了兩個人去幹活。而殺科斯托夫的時候,殺手就開始偷工減料了。”吳曉峰笑着說。
“不過,雨傘是兇器的話明顯更神秘、更傳奇一點。所以一般的文獻或媒體都願意把雨傘男說成是真兇。”劉大宇接着說道,“美國有一批科學家閒得沒事幹,還專門複製過這樣一把雨傘,或者說是一把貌似雨傘的射擊裝置。他們專門試驗過,確實可以在近距離把一顆小的金屬球打進人體。”
“我去!”蔡遠穎不由驚呼道,“科學家幹壞事,誰也沒法治啊!”
“我倒是覺得馬科夫這個案子主要是醫院太弱智。”葉宏偉插話道,“從他送去醫院到最後死亡,一共有三天時間,而醫生居然毫無作爲,甚至直到他死後才發現了那顆鉑金小球。”
“你,又,錯,了。”劉大宇一邊指着葉宏偉一邊一字一頓地說道,最近一段時間,彼此鬥嘴已經發展成了劉大宇和葉宏偉之間的一大娛樂項目,他做出一副表情嚴峻的樣子,看着葉宏偉說道,“除非口服之後立刻洗胃,或者用量不足,否則蓖麻素的毒是無法解的。就算醫生知道他中的是蓖麻素的毒,也沒有任何辦法。”
劉大宇的這段話,就像一陣寒風,讓房間裡的衆人瞬間起了一身雞皮疙瘩。“以後看到拿雨傘的人,得躲着走了。”蔡遠穎雖然是在開玩笑,但誰也笑不出來。
而雨傘謀殺案的後續是這樣的——
據一個從蘇聯叛變跑去英國的前克格勃職員向軍情六處提供的資料,保加利亞特工至少有兩次試圖暗殺馬科夫,不過都失敗了。後來克格勃有一個項目就是爲暗殺馬科夫向保加利亞提供技術支援。不過,雨傘謀殺案到底是不是這個項目中的內容,就不知道了。在20世紀80年代,保加利亞銷燬了一批秘密檔案,這個案子的真相也就從此永遠地湮沒了。到了2000年,保加利亞**追授馬科夫爲“榮譽公民”,以表彰他對保加利亞文學的貢獻。
“我想了想,還是覺得有問題。”聽完了劉大宇講的雨傘謀殺案,蔡遠穎提出了新的疑惑,“李鑫星只不過是一個圍棋棋手,甚至只是一個連參賽機會都很難拿到的三流棋手,要殺他需不需要用到蓖麻素這麼高大上的東西?今天,如果有人可以輕易地搞到蓖麻素,那他的任何目的都可以輕而易舉地實現吧,又何必要殺人呢?”
“要搞到蓖麻素,也許沒有想象中那麼難。”葉宏偉把自己桌上電腦的顯示屏轉了個方向,展示給大家看,“我剛剛搜到這條新聞,2016年3月,在美國紐約,有人因爲購買蓖麻素而被法院判了16年刑,罪名是試圖獲得劇毒物質並製作致命武器。”
葉宏偉隨即向大家複述了這條新聞,在這個案子裡,罪犯竟然還是一個22歲的中國人,叫做程樂。他生於上海,後來去美國紐約大學留學,學習物理學專業。不過,沒等到畢業,他就中途退學了。
退學之後,程樂在紐約租了一間公寓,開始從事海淘工作,在網上接受中國的訂單,然後從美國把商品郵寄到國內。根據FBI事後查證,程樂賣得最多的是蘋果手機和嬰兒奶粉。
2014年,程樂在網上向另外一位美國賣家求購蓖麻素。在和這位賣家的聊天記錄裡,程樂提到了三點在FBI看來非常重要的線索:第一,程樂聲稱他有大量客戶,排着隊等着要蓖麻素;第二,程樂覺得用某種方法把蓖麻素戳進人體不太靠譜,因爲對方不會即刻身亡,在被戳到的瞬間,兇手還容易露出破綻;第三,程樂提議,把蓖麻素製成一種藥片兒,混合在維生素片裡。他說這是最高效最安全的殺人方法。
“這孩子的腦洞確實巨大。”劉大宇不知是稱讚還是挖苦,“這個方法聽上去確實可行。假設一瓶維生素片裡混入了一枚蓖麻素片,受害人未必會在下毒的當天就吃到這片藥,有可能是在許多天以後才中毒。而且一瓶維生素片裡如果只混進了一片毒藥,而受害人已經毒發身亡的話,警方就很難想到毒藥是來自這瓶維生素片了。就算真的發現毒藥是來自這瓶維生素片,因爲下毒的日期是在多日之前,也很難追查。唯一的問題是,死者的死亡時間具有一定的隨機性。但這種隨機性,反而給警方帶來了麻煩。”
“我倒是覺得,這個程樂和這個賣家過於熱愛聊天了,話太多。”吳曉峰迷惑地說道,“有必要說這麼多嗎?”
“那個賣家明顯是在套話,因爲他的真實身份其實是FBI的臥底!”葉宏偉笑了笑,接着講述這個案子。
FBI最初抓到了一個在網上銷售各種違法物品的黑市商人。可能是和這個商人達成了控辯交易,所以他們一直繼續使用這傢伙的賬號在網上釣魚執法,而程樂顯然屬於願者上鉤。FBI最開始以爲程樂是在幫恐怖組織做物資採購工作,對這個案子很重視。抓了他之後,才發現他只是一個做海淘的。不過目前,FBI並沒有披露程樂所說的排着隊等着買蓖麻素的買家到底是真有其人還是他自己在吹牛。但有一點,程樂從臥底那裡買的蓖麻素,並沒有流到市面上。
講完了新聞,葉宏偉接着說道:“從程樂這個案子可以看出幾點,第一,確實有人在網上進行蓖麻素的買賣,程樂是被抓住的那個,但是肯定還有沒被抓住的;第二,程樂本身是幹海外代購的,換句話說,中國公民通過海淘買到蓖麻素的機會也是有的。所以要買蓖麻素並不難。”
“如果是這樣,通過查詢網上交易記錄,應該就可以找到線索了吧。”蔡遠穎聽完,一副躍躍欲試的樣子。
“等一下,這條讓我看一下。”劉大宇坐到了葉宏偉的座位上,認真地看完了程樂的案子,又登錄了幾個英文網站,看了看美國的新聞報道,然後搖了搖頭,“這個很難查,他上的應該是暗網。”
“暗網?什麼是暗網?”吳曉峰好奇地問。
“簡單地說,就是和我們現在登錄的互聯網完全不同的另一個網絡世界。”劉大宇又一次進入科普模式。
暗網最初是美國軍方開發的一種網絡技術,目的是保證美軍或美國特工在世界各地上網的時候都不會留下可以被人追蹤到的痕跡。但是在軍方以外同樣有大量計算機專家對這個技術進行研究,這些人並不管合法還是非法,純粹是出於對技術本身的迷戀。結果,這項技術最終超出了軍方的控制範圍。人們用這項技術,開設了很多網站,這些網站的最大特點就是隱蔽性極強。你不知道這些網站是由誰架設在什麼地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人在登錄這些網站。
這些網站的網址本身就是一串亂碼,用我們一般的搜索引擎根本搜不到,就算知道網址也登錄不上去,必須使用專門的路由器。而這些網站所形成的網絡世界就被稱爲暗網。
“暗網上都有些什麼內容?”葉宏偉問道。
“現在的暗網已經超越了當初技術控們追求的初衷,更像是一個地下的淘寶網。”劉大宇離開葉宏偉的座位,繼續科普——
據說,絕大部分暗網的架設者都只遵循一條底線,不許出售帶有戀童——就是兒童色情——性質的商品。除此之外,這個網站可以說是百無禁忌,任何一種在現實中非法的物品都可以在暗網上找到買家和賣家。毒品,軍火,甚至僱用職業殺手,全部可以通過暗網交易,最大宗的商品還是毒品。
由於暗網本身的特點是隱蔽性,FBI雖然知道暗網的存在,也完全沒有辦法,只能通過派臥底的辦法破案。但是暗網現在也搞得和淘寶一樣,對賣家和買家都有信用評級,一般來說,一個臥底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獲得有效的證據去破案。
但是有一個關鍵點在於,雖然是所謂的地下淘寶或者地下eBay,但是淘寶和eBay都只是一個網站,而暗網其實是無數個獨立的購物網的總和。臥底臥半天,破獲的也只是一個購物網。對於整個暗網來說,只要這個技術本身是存在的,就毫髮無損。
“你是說這些網站的開辦者就是毒販了?”葉宏偉聽完之後追問道。
“不,開辦這些網站的人本身並不從事違法交易。”劉大宇解釋道,“他們和天貓的運作類似,向那些毒販收取開鋪費。這也是這一類案子的難點,因爲網站的開辦者本身並不販毒,所以就算被抓到,也只是輕罪,甚至無罪。在暗網上有一個著名的網站,叫做絲綢之路。”
“絲綢之路?這名兒很文藝啊。”蔡遠穎又發感慨。
“文藝?哼——”劉大宇哼了一聲,繼續說道,“裡面的店鋪一點兒不文藝。他們賣得最多的就是毒品,還有就是買兇殺人。現在這個絲綢之路,正式的名字叫做絲綢之路3.0。”
“爲什麼叫3.0?”吳曉峰問。
“因爲這個網已經被破獲了兩次了。”劉大宇接着說,“每一次被破獲,馬上就有人接着建立一個新的,從絲綢之路,到絲綢之路2.0,再到絲綢之路3.0。”
“那麼這些網站怎麼交易呢?也有類似支付寶的第三方平臺嗎?”吳曉峰又提出了新的問題。
“那倒沒有,暗網的交易,全部是用比特幣進行。”劉大宇答道。
比特幣?雖然不甚瞭解,但吳曉峰三人也都有耳聞。這是由一個密碼學家提出的一種網絡虛擬貨幣,這個密碼學家的真實身份,目前也是一個謎,只知道他的網名叫做“中本聰”,聽上去像個日本人。在3月底的時候,一比特幣大約相當於2800元人民幣的樣子。
“比特幣之所以這麼值錢。很大原因就因爲它是暗網上面唯一可以流通的貨幣。”劉大宇淡定地解釋,“由於暗網的賣家只接受比特幣,那些買家想要交易,就只能高價去收購比特幣。而賣家只要同時出售比特幣,就可以賺到錢了。”
“回到我們這個案子。現在就三點可以明確。”吳曉峰把大家的思路拉了回來,“第一,兇手可以通過暗網獲得蓖麻素;第二,兇手本身對互聯網非常熟知,因爲暗網不是普通人可以登錄的;第三,兇手應該擁有一定數量的比特幣。”
“我想到一個人。”葉宏偉突然插話道。
小叮噹!
其實,吳曉峰和蔡遠穎也幾乎是同時想到了這個名字。這是小叮噹第二次在這個案子中出現。從現在來看,他應該是一個互聯網高手,而且很有可能和黃雄飛有着緊密的關聯。
“按照老劉的報告,李鑫星中的毒應該不是口服的。”葉宏偉若有所思地說,“但從程樂的那個案子來看,程樂認爲口服下毒是最安全的,因爲他沒有類似於馬科夫案子裡面出現的那種特製的雨傘。”
“但實際上這種雨傘是可以做出來的。”吳曉峰明白了葉宏偉的意思,接着說道,“如果這個雨傘可以做出來,那就很可能可以在暗網上買到。”
不過,三人反覆回憶,案發當日藍南嵐和範正行兩個人都沒有帶傘。
“也許不是傘。”葉宏偉說道,“在馬科夫的案子裡,傘只是氣槍的僞裝。”
然而,大家繼續回憶,那天那兩人都是空手去的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