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小組立案五天後,他們在審判長的領導下發表了結案陳述。
結案陳詞實質上是對審判過程中提出的證據的總結,是法律小組通過其口才和說服力,最後一次動搖審判團的方式。
然而,事實是,在聽完所有的證據之後,大多數審判員已經傾向於一方或另一方。在訴訟的這一階段,真正猶豫不決的審判員很少。
法庭的座位佔用率是本週最高的。八名受害者的家人和朋友、被告的家人和朋友、好奇的圍觀者、媒體和警方都聯合起來佔據了公共旁聽席每一排的每個座位。那些錯過座位的人在後牆排成一排。其他人都在外面等着。
爲什麼這裡有這麼多人?黃欣怡不明白這個案子有多受歡迎。在她看來,她什麼也沒做。她是無辜的。
然而,她與主流媒體的隔絕使她無法瞭解問題的答案。
媒體像鷹羣一樣在審判的早期就在最高法院門口盤旋,稱之爲“對涉嫌連環殺手黃欣怡的審判”。公衆雖然對一名連環殺手的行爲深惡痛絕,但也奇怪地着迷,媒體對黃欣怡案件的強烈關注和今天的法庭出席都證明了這一點。
法庭一片寂靜。所有的眼睛都盯着站着開始結案的檢察長。檢察長對審判團的女士們先生們表示感謝,然後他再次回顧並最後強調了他們的證據要點。
就像他們的開場白一樣,原告律師的結案陳詞對知道八名失蹤人員下落的被告也有很大影響;他再次強調只有兇手知道這個事實。
原告再次查訪了黃欣怡提供的名單和八具屍體的發現地點之間的聯繫。
他重述了專家證人施仲之教授提供的證據,以及他的科學檢查如何對人們與死者交談的能力提出嚴肅的問題。他向審判團強調,如果你排除了一個人可以與來世交流的可能性,你就排除了被告的辯護。45分鐘後,原告律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陳三省在最後做筆記時仍然坐着,幾秒鐘過後,陳三省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當他開始感謝審判團的女士們先生們爲他所做的工作時,房間裡所有的目光都在注視着他。
當陳三省從他們的證據中重新提出相關觀點時,他就像一個口齒清晰的講故事的人。他重述了黃欣怡的未婚夫吳景明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黃欣怡在50次驚醒中,有40次是因爲在睡覺時看到了她不認識的人的來訪者而過度恐懼。他講述了他們花了將近300元參加一箇中等規模的研討會,試圖瞭解黃欣怡的遭遇。
當黃欣怡從研討會上得知她有一種能夠與死人交流的天賦時,她開始編寫筆記,後來成爲黃欣怡提供給警察的那份清單。
他提到她後來如何認識到,在她睡夢中探望她的人都是失蹤人員,只是因爲她的朋友李米在龍崗區警方失蹤人員網站上找到了這些人。
他講述了黃欣怡是如何去警察局的,並不是因爲這是她轉移罪惡感的精心計劃的一部分,而是因爲她的朋友李米說服她去的。黃欣怡女士違背自己的判斷,向警方求助,因爲她想幫助失蹤人員的家屬找到他們的屍體。他告訴審判團,他們是如何從劉慧玲那裡聽到證據的,劉慧玲是一個通靈的通靈者,在爲執法部門尋找失蹤人員方面有經驗,她是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逝者的靈魂只提供了模糊的地點,而不是具體的地點。
陳三省提醒審判團黃欣怡名單上的所有地點都很模糊;有些人完全沒有注意到這點。
最後,他再次強調,警方未能通過證據將黃欣怡女士與七具屍體中的任何一具聯繫起來,也未能履行他們的義務,證明黃欣怡女士是真正有罪的。
他最後一次感謝審判團,然後回到座位上。黃欣怡用手搓着大腿。她的胃開始翻騰。這就是一切變得真實的地方。這是審判團的決定時間。如果他們發現我有罪怎麼辦?她迷茫的眼睛發現吳景明正盯着她。她緩緩地舉起一隻手。
“我昨天晚上又被另外一位死者拜訪了。”黃欣怡淡淡地說。
此言一出語驚四座,整個時空都因黃欣怡這句輕描淡寫的話而定格住了。
這最後一招殺手鐗連陳三省都驚掉了下巴,但憑藉律師的本能,他知道逆風翻盤的機會來了。
“你能詳細講一下昨晚的超自然事件嗎?”陳三省話音剛落。
準確地說是後半夜,具體時間我記不清楚了,我以前被死者拜訪一般在凌晨 3 點 23 分左右醒來,在我的夢裡,我發現一個老婦人站在我身邊低頭看着我。我以前也從來沒見過這個老奶奶。她大概90多歲,滿頭白髮。黃欣怡說。
90多歲,滿頭白髮,這幾個字深深地扎進林智輝心裡,就在前不久有人報案家裡的老人在買菜的路上失蹤了,林智輝心想,這絕對不是什麼巧合,莫非黃欣怡真的有超自然的通靈者能力。
我想那是個夢,但它太真實了。我發現自己能和她說話,黃欣怡說。
她跟你說了什麼?當我第一次看到她佝僂地站在那裡時,我問她是否需要我的幫助。她答應了,這個女人讓我幫忙試着找到她。
“死者被拋屍在哪裡?”站在遠處的林智輝激動地問。
我問她:你在哪兒。她說她不知道具體位置,像是在一個垃圾場,這裡很臭,空氣中瀰漫着尿素的味道,臭味來源於一條臭水溝,垃圾場周圍有切割金屬的聲音,不久我被周圍切割金屬喧鬧的聲音驚醒。
這一聽就是垃圾填埋場,而這座城市本來就沒有幾家垃圾填埋場,所以目標的搜索範圍並不大。
這個位置是大概位置,還是死者應該被拋在化肥廠和垃圾場,五金修理廠附近。陳三省這麼問顯然是說給林智輝說的。
這個位置是死者託夢告訴我的,那個老奶奶只對我說了這麼多,她希望我幫忙找到她的屍首。
陳三省笑道:“這麼說來,如果警方在你說的地方排查一下,要是能找到死者的屍首,那便能證明被告黃欣怡擁有通靈者的超自然能力。
“我還有日記爲證,其實我很早的時候就有這種超自然的通靈者能力。”黃欣怡說。
面對如此實錘的證據,陳三省怎肯如此放過。
“日記存放在何處?” 陳三省說。
“在我家書架上,緊挨着那本《遙遠的救世主》。”黃欣怡說。
吳景明興奮地奔出法院,林智輝徑直開着警車追上吳景明。
“快,上車。” 林智輝說。
吳景明愣了一下,打開車門,坐了進去。
警車開到黃欣怡家樓下,吳景明趕快下車,林智輝原本打算跟着他一起進去,但看到吳景明己經跑進樓道,也就沒有跟着進去。
20分鐘後,吳景明取到日記本,下來了。
二人開車趕往法院,全場的人都屏氣凝神注視着吳景明手中的日記本。
審長審判團仔細翻看了黃欣怡的日記,以下便是日記的內容:
2007年,5月3號,陰天,
我八歲的時候,我參加了人生中第一次葬禮。7年過去了,我仍舊記得發生的一切,那時候我還在安徽合肥老家,我在我最好的朋友方圓圓家過夜。那天晚上的細節有點模糊不清了。我不記得什麼時候我終於睡着了,但我醒來時夢境中看到的畫面仍然深深地留在我的記憶中。
方圓圓躺在我旁邊,她那毫無生氣的眼睛呆呆地盯着我,紅色幾乎蔓延到了我的雙眼。地毯也跟着染成了深紅色,在我意識到我開始尖叫之前,她的父母跑進了房間。
夢境和現實重疊了,如夢似幻,但接下來我意識到這不是夢境。
他們倒在地上,毫無疑問,他們一看到面前的景象,就感到震驚。沉默被心碎的抽泣所取代,我注意到天花板上一把刀子閃着光,刀刃深深地插在方圓圓的身上。
我記得我父母一直告訴我的一件事:如果我遇到麻煩就報警。看着她父母淚流滿面的臉,我知道該由我來尋求幫助。
我把毯子推到一邊,走出她的臥室。一種噁心的感覺使我不知所措,於是我一步一步走上樓梯,朝廚房走去,慢慢地深呼吸,扶着欄杆穩住我那搖搖晃晃的腳步。當我抓住聽筒的時候,我的視線變得模糊了。當我的小手指找到每一個按鈕時,我聽着手機的咔噠聲,方圓圓的臥室裡傳出陣陣抽泣聲。
不久後,警察來了,成羣結隊的人圍着觀看騷亂。醫護人員把我引向一輛白色的大卡車,我把臉擋住了,刺眼的燈光照得我睜不開眼睛。其中一個護理人員,一個高個子的黑髮女人俯身向我問候。我那時因爲恐懼,一時說不出話來。另一名醫護人員打開卡車車門,露出一個充滿針頭和恐怖醫療機器的空間。我大口地喝了一口水,轉身盯着那個女人的眼睛。
“我是黃……黃欣怡,我妹妹不見了。”我結結巴巴地說。
我們附近的一位警官開始在他的記事本上寫字。突然,我聽到遠處父母關切的聲音。警察在封條前迎接他們,伸出一隻手阻止他們進入現場。
“這是你女兒嗎?”警察問。他們兩個都很快地點了點頭。
“我還有一個小女兒,現在不見了,她們是雙胞胎姐妹,由於我和未婚夫要去深圳出差,就把女兒們寄養在朋友家, 她們三個小女孩從小玩到大, 又在同一個班上下學, 關係很好…”我母親哽咽說着起來。
警察立刻把他們領到草坪上一個的角落。他們不停地回頭看我。
之後我不得不在醫院住上幾天。醫生、警察和記者們不斷地問我問題,但那晚我什麼都記不起來了,即使我的頭暈狀態已經消失了。
“我們知道她被下藥了。我們假設殺害方圓圓的人是在黃欣怡昏倒很久之後進來的,那兇手爲什麼還要將黃欣怡的雙胞胎妹妹…”走廊裡迴響着一個聲音。我認出他就是在救護車旁站在我旁邊的那個警察。
“誰會做這種事?爲什麼他們要傷害方圓圓?還綁走我的小女兒。”我媽媽哭着說,我注意到她不能讓自己說出“殺死”這個詞。
警察向她保證說:“我們正在盡一切努力找出答案。”
兇手還沒有找到,但全鎮的人都有自己的說法。她的媽媽,爸爸,甚至我都被懷疑了。自從我住院以來,我父母一直把我關在家裡,說我需要休息,但我猜他們只是想讓我遠離那些可怕的謠言。他們曾廣泛討論是否帶我去參加她的葬禮,但林心正醫生,醫院讓我去看望的心理專家,說服了他們,這也許能幫助我接受她永遠不會回來的事實。當我走進白事靈堂的時候,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房間中央的空棺材。在一個小畫架上,我幾乎看不出畫框裡方圓圓的輪廓。方圓圓的屍體仍在驗屍官辦公室接受檢查,尋找可能的線索。我顫抖着,試圖從腦海中抹去那個畫面。感覺到我的痛苦,我媽媽抓住我的手,在我們坐下的時候捏了捏。我能感覺到許多眼睛盯着我的後腦勺,耳語的聲音就在悅耳動聽的音樂下面變得騷動不安起來。
“你真的認爲是她乾的嗎?”一個聲音問道。
“要我說,那女孩才八歲。她不可能”一個聲音說。
另一個聲音回答說,“孩子們現在在電子遊戲裡看到的暴力,你永遠不會知道有多血腥。我很驚訝她的父母竟然膽大包天地把她帶到這裡來。這女孩的妹妹至今下落不明。”
聽到這,我媽媽轉來轉去,氣得說不出話來。她的眼睛蹬向那對夫婦,兩人很快站起來坐在另一張長椅上。我知道她要跟着他們走,但她被奠禮即將開始的消息攔住了。她坐下來,把裙子弄平。我的目光轉向了建築周圍的淺色玻璃。只覺得一滴眼淚順着我的臉頰流下來。突然,被黑色油布覆蓋的框架被揭開,展示了方圓圓在後院玩耍的照片。她穿着她最喜歡的粉色運動衫站着,用靴子踢落葉。她那天真可愛的臉上掛着燦爛的笑容。看着這張照片,我的視力開始變黑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試圖讓自己平靜下來,但黑暗依然存在。
我的心在我的胸口砰砰地跳,一種刺痛的感覺在我全身上下打轉。我突然陷入一片漆黑。我瘋狂地揮舞着胳膊和腿,但我的身體一動不動,這是一種精神上自我麻痹,一種無自我意識的催眠。
我的周圍一片漆黑,我進入了短暫的深度睡眠,這類似於《盜夢空間》,夢中忽然一盞燈出現了,照亮了幽暗的森林,在森林的灌木叢中有一處深井冒着寒光,我在井底看見了一具屍體,她被卡在井底,她抱着一個大鐘。鐘的指針完全不見了。中間只有一個小洞,裡面有灰燼,燒焦了邊緣。拿着鐘的那個人完全走到燈光下。我認出她是妹妹,她在井底開始說話,“姐姐我在我們
經常玩耍的地方,我能聽見遊船聲;能聞書卷的芬芳,能聽見小孩的歡笑還有大人的尖叫。 ”
我們只是看着對方,時間完全凍結了。然後我的視線開始變亮,妹妹的身體慢慢地褪色。我又一次認出了靈堂的長椅和彩色玻璃窗。我周圍的每個人都全神貫注於儀式,絲毫沒有注意到我驚慌失措的神態。我屏住呼吸,試圖弄清楚我剛纔看到的東西。我站起來,環顧四周,好奇地看着那些臉。當我走出長椅時,我甚至沒有聽到父母請求我坐下。
“杏花公園,”我咕噥着說杏花公園,兇手把我妹妹拋棄在杏花公園的深井裡。”我意識到我的尖叫聲已經穿透了空氣。每一隻眼睛都在盯着我,一片死寂。我轉身朝門口跑去,使任何人都很難迅速跟上我。我跑到外面,向旁邊的樹林跑去。瘋狂的聲音漸漸消失在我身後。每走一步,我都想把妹妹的臉從腦海裡驅散開。我不知道我跑了多遠才終於到了樹林,來到了一條碎石路,天空漸漸暗了下來,時刻提醒着我在夢境裡所經歷的一切。我開始在粗糙的礫石上漫步,妹妹那乞求的眼睛仍然在我的腦海裡徘徊。
警察花了將近兩個小時才找到我。警笛聲尖叫,我被警車包圍,穿着制服的男女站在遠處,兩名醫護人員慢慢靠近我。我不理睬他們的話,他們引導我上了救護車。他們幫助我通過氧氣面罩呼吸,我恢愎了理智,意識到剛剛做的事情的太唐突了。我怎麼能這樣打斷方圓圓的葬禮?我爲什麼看見妹妹?我的這種能力有什麼意義嗎?
我花了幾個小時終於向醫生、警察和父母解釋了我的經歷,拼命向他們解釋妹妹就在杏花公園的井底。
心理醫生林心正放下一切來看我。他把我的幻覺歸結爲我的悲傷引起的恐慌。我的直覺告訴我事情不是這樣的。警察很想知道我看到了什麼,並且確信我記得方圓圓死的那天晚上的一些事情。他們需要確定杏花公園是否是拼圖中丟失的那塊。我變得歇斯底里,試圖向林心正醫生解釋我的夢境遠不止是恐慌症發作或記憶。我以爲宇宙中一種無形的力量向我揭示了妹妹究竟在哪裡遇殺的。林心正醫生決定我需要在精神病院待上幾天接受監控。那幾天變成了六個多月,因爲我堅持自己的理論。只有當我假裝相信他的話時,我才被允許回家。
在我住院期間,警方通過DNA證明方家的保姆確實謀殺了方圓圓。前一天晚上,保姆爲她準備了一個嬰兒牀,然後保姆在我和妹妹的杯子上放了一種藥,讓我們睡覺。保姆那天晚上沒有殺方圓圓,因爲保姆不想讓嫌疑立刻落到自己身上,那天晚上保姆先綁架了妹妹嚇唬方圓圓的父親,但方圓圓的父親那時正接受公司調查。
保姆的供述顯示,她發現方圓圓的父親方俊禮從自己的公司偷錢養家。保姆隨後勒索方先生,要求從中分得一部分錢,以換取他不告訴警方。方先生厭倦了付錢給保姆後,發誓不再偷錢。保姆的憤怒使他想以最糟糕的方式傷害方先生:讓他失去孩子。
保姆將我妹妹下藥迷暈後拋屍杏花公園
井底,我妹妹被保姆用繩子與一個上世紀的大鐘捆綁在一起,然後用麻袋運了出去。
第二天保姆趁家裡人睡着的時候偷偷溜上樓,冷血地捅了方圓圓一刀。
警察在杏花公園井底真的找到了我妹妹,她是被無辜牽連進這起兇殺案的受害者。
每次我看着方圓圓的照片我都有同樣的想法。我經常想到妹妹和保姆的臉,儘管保姆在監獄裡爲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價,我仍舊很想念妹妹和方圓。
直到高中二年級,我跟隨父母搬到深圳,我才慢慢從陰影裡走出來。
審判團看完了日記後,審判長作了最後的指示,然後讓審判團退下討論,以決定一項判決。
以下是審判團討論的過程:
“你必須捫心自問的問題是,警方是否已確定黃欣怡犯下了導致杜娘榮、謝佳麗、丁博登、魯東陽、郭信宏、王淑霞、戴夢山和葛永軍死亡的相關殺人行爲”。審判員甲說。
“如果你相信有,那麼你就有義務做出有罪的判決。如果你有理由懷疑黃欣怡犯下了她被指控的任何或所有謀殺罪,那麼你必須對該指控作出無罪判決。”審判員乙說。
“女士們、先生們,假如警方按照被告提供的位置找到死者的屍首,能證明被告黃欣怡擁有通靈者的超自然能力,那麼被告有權被推定無罪。”審判長說。
“ 黃欣怡有日記爲證,如果未來不久能在她提供的地點找到老奶奶的屍首那就證明了她有這種通靈者能力,那麼黃欣怡就可以被無罪釋放了。”審判長接着說。
當他完成對審判團的指示後,審判長讓審判團在週末一起開會研討,再次重申了,如果在這段時間警方按照被告提供的位置找到死者的屍首,那麼星期一我們就可以考慮宣佈被告無罪的判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