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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基本制度_11 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基本制度_11 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制度

11 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制度

(一)黨員發展制度

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組織的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發展黨員工作,包括對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對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對預備黨員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願原則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發展黨員的程序包括:申請人向黨支部提出入黨申請;黨組織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並報上級黨委備案;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確定發展對象,並報上級黨委備案;確定入黨介紹人;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報基層黨委預審,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並報上級黨委審批;上級黨委指派專人談話;黨委審批並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舉行入黨宣誓儀式;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提交轉正申請;預備黨員轉正;歸檔。

(二)黨員教育制度

1.學習培訓。堅持定期與非定期相結合,通過舉辦培訓班、上黨課、舉行報告會和組織專題研討等形式,有計劃地組織黨員集體學習。倡導黨員自主學習,引導黨員根據自身實踐和工作需要,制定學習計劃,充分利用業餘時間自主選擇學習內容和方式,認真搞好自學。加強對黨員學習的具體指導,爲黨員學習創造良好條件。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參加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帶頭參加所在基層黨支部的集體學習,黨員幹部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幹部教育培訓。

2.主題實踐。組織黨員立足本職崗位,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和主題實踐活動。通過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崗、黨員示範崗、黨員承諾制、設崗定責、結對幫扶和志願者服務等多種方式,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有計劃的組織年輕黨員到基層鍛鍊,到艱苦崗位鍛鍊。

(三)黨員談心制度

1.談心範圍

爲了確保談心活動全面展開,營造良好談心氛圍。要求黨員在談心範圍上做到:

(1)與幫帶結對的積極分子,做到每月談心一次。

(2)與部門同事,做到有事必談心。

(3)老黨員與結對的青年員工,做到半年談心一次。

2.談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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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溝通思想。通過交換黨內外意見和建議,增進黨組織、黨員和羣衆之間、

黨員與幹部、黨員與黨員之間的瞭解和團結,密切黨羣、幹羣關係。

(2)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對於員工自身存在的困難,儘可能幫助解決;對公司工作中產生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3)接受監督。嚴格規範黨員行爲,時刻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3.談心方式

針對不同的談話對象,可以採取形式多樣的談心方式,有“一對一”的促膝談心、登門談心、電話談心,也可以通過微信、QQ建立羣聊,在網上進行談心交流,更加機動靈活地利用時間。

4.談心要求

在談心過程中,黨員要實事求是地認識自己、評價自己,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深刻剖析在黨性及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誠心誠意聽取意見,溝通思想,促進團結,提高自身素質。

(1)談心前要有準備,想清楚談什麼?要解決什麼問題?

(2)談心時要善於傾聽,不隨便打斷別人的述說。

(3)談心中態度要誠懇,要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真心實意地發表自己的看法。

(4)談心結束,要表示感謝。

(5)通過談心如發現有關公司工作存在的問題或黨員幹部與黨員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黨組織彙報,有利於及時溝通解決問題。

(6)每次談心都要填好談心記錄表。黨支部在期末收齊表格,進行總結、評比。發揚先進,改進不足。

(四)黨員管理制度

1.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羣衆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總支)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羣衆監督的特殊黨員。

2.黨的組織生活。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黨員大會和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幹部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黨員必須在黨的一個組織中過組織生活。這是加強對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一項組織保證。

3.黨員要定期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和工作。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是黨員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督的一種形式,也是黨組織瞭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和管理的一種途徑。

4.黨員交納黨費。按期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也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每個黨員應主動按月交納黨費。因特殊情況不能交納黨費的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爲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根據中組部有關文件規定,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爲:每月稅後工資收入(包括基本工

資、各種津貼獎金等)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爲計算基數,參照上述標準交納黨費。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爲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爲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交納比例和正式黨員一樣。

黨員一般應當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黨支部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黨費交至公司所屬單位黨委(總支),再由所屬單位黨委(總支)按規定比例將黨費交至公司黨羣工作部。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按照規定和程序轉交中央組織部。由公司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該黨員出具收據。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5.黨員民主評議。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組織黨員開展民主評議,通過制度建設加強黨員的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這是從嚴治黨、提高黨員素質的有效方法。

6.黨員組織關係的轉移。黨員組織關係,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係。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因調動工作原因需要從一個單位或地區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按規定應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係。有關黨組織只有在接到組織關係介紹信後,才能承認其黨員身份,並將其編入一個支部,參加組織生活。

7.黨籍管理。黨籍,是指黨員資格。一個申請入黨的同志,當他履行了入黨手續,被批准爲預備黨員後就有了黨籍。取得了黨籍,是一個人從組織上被承認黨員的依據。

8.流動黨員管理。接收外來勞務工流動黨員需鄉鎮黨委以上黨組織出具相關證明。對接收的外來勞務工中的流動黨員,要同本支部黨員一樣,嚴格管理,嚴格要求,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期繳納黨費,並分配他們做適當的工作。接收勞務工黨員正式組織關係需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有關證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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