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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編 公平正義與依法治國_【古人言】

第4編 公平正義與依法治國_【古人言】

【古人言】

賞刑

○(戰國)商鞅

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爲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爲虧法。

聖人之爲國也,壹賞,壹刑,壹教。壹賞則兵無敵,壹刑則令行,壹教則下聽上。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明教不變,而民知於民務,國無異俗。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

所謂壹賞者,利祿官爵摶出於兵,無有異施也。夫固知愚、貴賤、勇怯、賢不肖,皆盡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爲上用也;天下豪傑賢良從之如流水;是故兵無敵而令行於天下。萬乘之國不敢蘇其兵中原;千乘之國不敢捍城。萬乘之國若有蘇其兵中原者,戰將覆其軍;千乘之國若有捍城者,攻將凌其城。戰必覆人之軍,攻必凌人之城,盡城而有之,盡賓而致之,雖厚慶賞,何費匱之有矣?昔湯封於贊茅,文王封於岐周,方百里。湯與桀戰於鳴條之野,武王與紂戰於牧野之中,大破九軍,卒裂土封諸侯,士卒坐陳者,裡有書社。車休息不乘,從馬華山之陽,從牛於農澤,從之老而不收。此湯、武之賞也。故曰:贊茅、岐周之粟,以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錢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錢。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舊;自士卒坐陳者,裡有書社;賞之所加,寬於牛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貨,以賞天下之人。故曰:明賞不費。湯、武既破桀、紂,海內無害,天下大定,築五庫,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載干戈,搢笏,作爲樂,以申其德,當此時也,賞祿不行,而民整齊。故曰: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

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爲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爲虧法。忠臣孝子有過,必以其數斷。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周官之人,知而訐之上者,自免於罪,無貴賤,屍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故曰: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殺,斷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傷民也,以禁奸止過也。故禁奸止過,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故國無刑民。國無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晉文公將欲明刑,以親百姓,於是合諸卿大夫於侍千宮,顛頡後至,吏請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斷顛頡之脊以殉。晉國之土,稽焉皆懼,曰:“顛頡之有寵也,斷以殉,況於我乎!”舉兵伐曹五鹿,及反鄭之埤,東徵之畝,勝荊人於城濮。三軍之士,止之如斬足,行之如流水。三軍之士無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輕於顛頡之脊,而晉國治。昔者周公旦殺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衆皆曰:“親昆弟有過,不違,而況疏遠乎!”故天下知用刀鋸於周庭,而海內治,故曰: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

所謂壹教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羣黨、任譽、清濁,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被,銳者挫。雖曰聖知巧佞厚朴,則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貴之門,要存戰而已矣。彼能戰者踐富貴之門。強梗焉,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識、婚姻、合同者,皆曰:“務之所加存戰而已矣。”夫故當壯者務於戰,老弱者務於守,死者不悔,生者務勸,此臣之所謂壹教也。民之慾富貴也,共闔棺而後止,而富貴之門必出於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此臣之所謂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

此臣所謂參教也。聖人非能通,知萬物之要也。故其治國舉要以致萬物,故寡教而多功。聖人治國也,易知而難行也。是故聖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廢,殺人不爲暴、賞人不爲仁者,國法明也。聖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賢者不憂;聖人不宥過,不赦刑,故奸無起。聖人治國也,審壹而已矣。

(選自張覺《商君書·韓非子》,

嶽麓出版社2006年11月第1版)

【譯文】

聖人治理國家的辦法,統一獎賞,統一刑罰,統一教化。實施統一獎賞,那麼軍隊就會無敵於天下;實行統一的刑罰,那麼君主的命令就能實行;實行了統一教化,那麼民衆就會聽從君主的役使。公正高明的獎賞並不浪費財物,嚴明的刑罰不殺人,修明教育不改變風俗,而民衆卻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國家也沒有特殊的風俗。公正高明的獎賞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獎賞,嚴明的刑法到一定時候就可以不用刑罰,修明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教化。

所說的統一獎賞,就是指利益、俸祿、官職、爵位都專一根據在戰爭中的功績賜給,沒有其他不同的恩惠。因此聰慧、愚昧、富貴、低賤、勇敢、膽怯、賢德、不賢德的,都全部用盡自己的智慧、竭盡自己的全部力量,出

生入死而替君主賣命。天下的英雄豪傑像流水一樣追隨君主,所以軍隊就天下無敵而政令得以在天下貫徹實行。有一萬輛兵車的國家沒有誰敢在野外同他的軍隊對抗,有一千輛兵車的國家不敢守衛城鎮。擁有一萬輛兵車的國家如果有在原野中同它對抗的軍隊,只要戰爭打起來就會讓他全軍覆沒;擁有一千輛兵車的小國如果防守城池,只要他一進攻就會登上他的城池。打仗就一定消滅別人的軍隊,進攻就一定佔領別人的城池,那麼所有的城池便都能佔領它,天下所有的諸侯都能來朝貢,即使對立功的軍隊多加獎賞,財務怎麼會浪費不足呢?從前商湯在贊茅建立國家,周文王在岐山下的周原建立國家,方圓也只有百里。商湯與夏桀在鳴條的原野上開戰,周武王與商紂王在牧野地區交戰,他們都大敗夏桀和商紂王的強大軍隊,最後商湯和周武王都劃分土地,分封諸侯,凡是堅守陣地的士兵,回到家鄉後都按社裡登記入冊的人口擁有土地,戰車放在那裡不再乘坐,將馬放到華山的南坡,將牛放到弘農一帶的地裡,一直到老死也不收回來。這就是商湯和周武王的獎賞啊。因此說:贊茅、岐周的糧食,如果用來獎賞天下的人,每個人還得不到一升;如果用贊茅、岐周的錢獎賞天下的人,每個人還不能得到一文錢。所以說:本來只擁有方圓百里土地的君主,卻封自己的大臣爲諸侯,這些諸侯的封地也比他們原來的國土大;對臨陣的士兵,回到家鄉後都擁有里社按書冊登記人口分得的土地;他們的獎賞所涉及的對象,甚至放寬到了牛和馬,爲什麼呢?是因爲他們善於使用天下的財物,用來獎賞天下的民衆。所以說:公正高明的獎賞並不浪費財物。商湯、周武王已經攻破了夏桀、商紂王,國內沒有什麼禍害,天下十分安定。他們修建了五種倉庫,收藏起來各種兵器,停止了征戰之事,實行文化品德教育。將兵器倒着放好,不再征伐打仗,大臣們都穿着朝服,將朝笏插在腰間,創制了音樂,用來彰明自己的功德。正當這個時候,獎賞和利祿都不實行,可是民衆卻很有規矩。所以說:公正明確的獎賞達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獎賞了。

所說的統一刑罰是指使用刑罰沒有等級,從卿相、將軍、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聽從君主命令的,違反國家法令的。違反國家禁令,破壞君主制定的法律的,可以處以死罪,不赦免。從前立過戰功,但後來有觸犯刑罰的事發生,也不因此而減輕刑罰。從前做過好事,又在後來犯過錯誤,也不因此而破壞法令。就是那些忠臣、孝子犯了罪也一定根據他們罪過的大小來判斷。執行法令的官吏,擔任現職的官吏有不實行君主法令的,也犯了死罪,決不赦免。而且刑罰株及到了他們的父、母、妻子的身上。官吏四周的人,知道他們的罪過,並能向君主揭發檢舉他們罪行的人,自己不僅能免受刑罰的處分,而且不分富貴貧窮,都能繼承那位官吏的官爵、土地和俸祿。所以說:加重刑罰,株連他們的父、母、妻子,那麼民衆就不敢以身試法,也就等於沒有刑罰了。古代帝王制定的法令,有將人處死的,有砍斷犯人的腳的,有在犯人臉上刺字再塗上墨的,這不是追求傷害民衆,而是要用來禁止奸邪阻止犯罪。因此禁止奸邪阻止犯罪,沒有什麼辦法能比得上使用重刑。刑罰重就一定能捕獲犯人,那麼民衆就不敢以身試法了,所以國家就等於沒有受刑罰處治的民衆。國家沒有受刑罰處治的民衆,因此說嚴明的刑罰不是爲了殺人。晉文公想要嚴明刑罰使百姓親近服從他,於是召集所有的卿相、大夫一塊等待千宮,顛頡來晚了,執法官請示晉文公定他的罪,晉文公說:“對他用刑吧。”執法官於是砍斷了顛頡的脊樑骨來示衆。晉國的將士、民衆議論起這件事都很懼怕,相互說:“顛頡是國君寵愛的大臣,觸犯了刑律都腰斬來示衆,何況對於我們了。”後來,晉文公發兵進攻曹國及衛國的五鹿,回軍時又推翻了鄭國的矮牆,命令衛國的田壟一律改東西方向,用來方便自己國家的兵車通過。晉國一位三軍將領和士兵,如下令停止前進,他們就像被砍斷了肢一樣站立,命令他們進攻,走路像流水一樣迅速。三軍的將領和士兵沒有誰敢於違反禁令。因此晉文公借用顛頡犯輕罪而處以重刑腰斬的辦法,晉國就得到了治理。過去周公旦殺了管叔,流放了霍叔,說:“他們是犯了法令的人。”天下的人都說:“親兄弟犯了罪過都執行法律,更何況我們這些疏遠的人了?”從此天下人都知道周公將刑罰用在了朝廷內,國境內的秩序得到治理。因此說:“公正嚴明的刑罰用到一定程度,等於沒有刑罰。”

所說的統一教化,是指那些見聞廣博,聰慧而富有辯才的人,所謂的誠實廉潔、精通禮制音樂、有道德修養、結成朋黨、保舉信譽、顛倒黑白的人,不能因爲這個而富貴,不能因這個本事而評論法令刑罰,不能因爲這個獨自創立私人的學說,並用私人學說向君主陳述自己的思想。對那些頑固不化的要摧垮他,對那些鋒芒畢露的要挫敗他。

即使所謂的聖明睿智、花言巧語、阿諛奉承、忠厚純樸的人,也不能憑藉不是在戰場上立功而欺騙君主得到好處。如果這樣,那些富貴的家族門第,也只能在戰場上立功受賞罷了。只有那些能打仗的人,才能踏進富貴的大門。那些驕橫跋扈的人,就會受到一定刑法的懲處而不能得到赦免。這樣,那些父親伯叔、兄弟、相知相識的朋友、男女親家,志同道合的人,都說:“我們務必要加倍努力的地方不過在戰場上罷了。”因此,那些正當年富力強的人都一定努力作戰,年老體弱的人努力從事防守,那些死在戰場的人不後悔,活着的人互相鼓勵,這就是我說的統一教化。民衆中想要得到富貴的,都是到死後蓋上棺材才停止,可富貴的門一定都是面向當兵的,所以民衆聽說要打仗便互相慶賀。民衆起居飲食時所唱的歌謠,全是打仗的事。這就是臣所說的嚴明教育到一定程度等於沒有教化。

這些就是我所說的獎賞、刑罰、教化三件事。聖明的人不能通曉一切,而是明白萬事萬物的要領。因此他統治國家,抓住要領而達到通曉一切,所以只實行這三種教育就能取得很多功績。聖明的人治理國家,容易明白卻很難實行。所以聖人不用稱讚,平凡的君主不一定要廢掉;殺人不算殘暴,獎賞人不算仁愛,這是因爲國家法律嚴明公正。聖明的人憑功績授官職賜給爵位,因此賢德的人不用擔憂,聖人不寬恕別人的錯誤,不赦免罪犯的刑罰,因此那些邪惡的事無法發生。可見,聖明的人治理國家,只是考慮統一獎賞、統一刑罰,統一教化而已。

張釋之斷案

○(漢)司馬遷

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

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出,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屬之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之,以爲行已過,即出,見乘輿車騎,即走耳。”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金。文帝怒曰:“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爲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當是也。”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爲奏,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之無道,乃盜先帝廟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爲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久之,文帝與太后言之,乃許廷尉當。是時,中尉條侯周亞夫與樑相山都侯王恬開見釋之持議平,乃結爲親友。張廷尉由此天下稱之。

(選自《史記》)

【譯文】

漢文帝出巡過中渭橋,忽然有個人從橋下跑出,使皇帝車架的馬受驚。文帝便派護從騎士抓起那個人,交給廷尉衙門去處理。廷尉張釋之進行審訊。那人說:“我是個鄉下人來到京城,聽見禁止通行的清道聲,就躲在橋下。過了好久,以爲皇帝已經走過去了,便從橋下出來,看見皇帝的車架儀仗還沒過,立刻轉身逃跑。”廷尉呈上判決結果:這個人違犯戒嚴令,判處罰金。文帝發怒說:“這個人驚嚇我的馬,幸虧我的馬性子不暴躁,假使換了別的馬,不就要翻車摔傷我嗎?可是你廷尉竟然僅僅判他罰金!”釋之說:“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應當共同遵守的,現今法律規定就是這樣,改變法律的規定,加重判處他,這樣就得不到百姓的相信了。再說,在那時候,皇上派人立刻把他殺掉也就罷了;現在既然把這個人交給廷尉處理,廷尉,是天下公平執法的典範,一有傾側,大小官吏的用法都將任意輕重,百姓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安身呢?希望您仔細考慮。”過了好一會兒,文帝說:“廷尉的判決是對的。”

後來,有人偷盜高祖廟案座前供奉的玉杯,被捉住了。文帝很生氣,交給廷尉衙門懲治。釋之按照盜取宗廟內供用器物的法令呈報上去,報上去的判決是處以死刑。文帝大怒說:“這個人喪盡天良,竟然盜取高祖廟裡的供物!我把這案子交給廷尉,是要判處他滅族之罪,你卻依照法律條文判決上報,這不是我用來恭恭敬敬地對待先人的本意啊!”釋之脫帽扣頭請罪說:“依法判決,這樣已達到最高限度了。即使罪名相等,可也要根據罪狀的程度來區別輕重的不同。如今因盜取宗廟內器物便判他滅族重刑,假如萬一有個無知的老百姓在長陵上抓取了一把土,皇上又怎樣加重懲處他呢?”過了好久,文帝同太后談了這個案件,才同意廷尉的判決。這時,中尉條侯周亞夫和樑相山都侯王恬開看到張釋之的議論公正,就跟他結爲親友。從此全國上下都稱讚張釋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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