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習近平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爲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黨的十八大強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目標要求,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爲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都必須予以追究。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第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成功開闢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爲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這一政治發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體內容、基本要求,都在憲法中得到了確認和體現,其精神實質是緊密聯繫、相互貫通、相互促進的。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家的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羣衆自治制度,愛國統一戰線,社會主義法制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等等,這些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我們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髮展。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爲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爲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理念,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
業,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共同發展,成爲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我們要按照憲法確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國家政權體制和活動準則,實行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保證國家機關統一有效組織各項事業。我們要根據憲法確立的體制和原則,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關係,正確處理民族關係,正確處理各方面利益關係,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我們要適應擴大人民民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第二,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憲法確立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原則,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
我們要以憲法爲最高法律規範,繼續完善以憲法爲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納入法制軌道,實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通過完備的法律推動憲法實施,保證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得到落實。國務院和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抓緊制定和修改與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保證憲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實施。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作爲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作爲國家行政機關,負有嚴格貫徹實施憲法和法律的重要職責,要規範政府行爲,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我們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證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家有關監督機關要擔負起憲法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對憲法和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監督機制和程序,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爲。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
第三,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是每個公民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根本保證。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只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
人心,走入人民羣衆,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爲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我們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證公民的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羣衆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羣衆感情、損害人民羣衆權益。我們要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讓憲法家喻戶曉,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我們要通過不懈努力,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羣衆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羣衆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爲規範,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我們要把憲法教育作爲黨員幹部教育的重要內容,使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我們要堅持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高度重視道德對公民行爲的規範作用,引導公民既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又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做到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相一致。
第四,堅持黨的領導,更加註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新形勢下,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我們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爲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爲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各項治國理政活動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我們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爲人民謀利益。
(節選自2012年12月5日《人民日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