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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有助於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6)

第58章 有助於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6)

①我曾乘坐過一種兩輪無棚的馬拉驛車,去過美國的部分邊遠地區。在無邊無際的林海里,我們開闢出的道路上,驅車疾馳了一個晝夜。我們的嚮導在天黑得伸手不見五指的時候,燃起一束松枝,用火光引導我們繼續趕路。在走了很長一段路程之後,我們才遇到一所位於森林深處的木房。這是個驛站旅店。郵件押送員卸下一大包信件,放到這所孤零零的房屋門口。我們便又繼續登程,讓這附近的居民來取他們最期盼的東西吧!

②1832年,法國諾爾省平均每個居民支付的郵費爲1法郎4生丁(見《1833年法國政府決算》第623頁)。這一年,佛羅里達州平均爲1法郎5生丁,密歇根州每個居民平均支付的郵費支爲1法郎22生丁(見《1833年美國大事記》第244頁)。然而,在這一時期,密歇根州的人口密度每平方里約爲7人,佛羅里達州爲5人,而這兩個州的實業和教育卻不如美國大部分州發達,可是在法國工業最發達和文化最高的省份之一的諾爾省,每平方里約則有居民3400人。

應當怎樣去行使這些權利。他們也明白依照哪些慣例在政界活動。你會看到,他們懂得法律的機制,而且對行政制度十分熟悉。美國的居民不從書本中去汲取實證思想和實際知識。書本知識僅僅能培養他們接受實證思想和實際知識的能力,而不能向他們提供直接的東西。

美國人是通過參加立法活動這種手段學會法律的,而掌握政府的組織形式則是通過參加管理工作得來的。每天的社會的主要工作,都是在他們的監視之下,甚至可說是通過他們自己的手來完成的。

在歐洲,教育主要是培養人們處理私人生活的能力;公民很少需要事先學習而參加公務活動。而在美國,對人們所進行的一切教育,都是以政治爲目的的。

一瞥歐洲和美國的這兩種社會形態,這方面的不同就會立即出現在你的眼前。

在歐洲,我們經常把私人生活的一些習慣和觀點帶到公共生活中去,因此當我們一下子走出家庭的生活圈子去管理國家時,我們往往像是在家裡同朋友談話那樣去討論國家大事。

美國人就與此完全不同,他們總是把公共生活的習慣帶到私人生活中去。在他們那裡,代議制的方法,被用來組織宴會;而陪審制度的思想,甚至在學生的遊戲當中就有所反映。

就美國對民主共和制度的維護而言,法制比自然環境更好,而民情比法制的貢獻更大民主的社會情況,美洲的所有人民都擁有——但民主制度僅僅得到英裔美國人的支持——雖然與英裔美國人一樣,南美的西班人同樣得益於自然環境,但南美人未能維護民主共和制度——仿效美國憲法的墨西哥也是這樣——西部的英裔美國人維護這種制度比東部的英裔美國人更難——爲什麼造成這種情況我已經說過,美國能維護民主制度,應歸功於法制、民情①和地理環境。

大部分歐洲人僅僅知道這個因素中的地理環境的方面,且賦予它以實際上沒有的重大作用。

不錯,身份平等被英裔美國人帶到了新大陸。他們當中既沒有貴族,也沒有貧民。行業的偏見和門第的偏見均不曾出現。這樣,因爲社會情況是民主的,所以民主制度也就不難獲得勝利了。

然而,這個情況並不是美國所特有的。幾乎所有的美洲殖民地,都是由一些遷來後變得平等或原本就平等的人建立的。在新大陸的任何部分,歐洲人都未能建立起貴族政體。

①在這裡,我煩請讀者回想一下我所說的“民情”一詞的一般含義。人在一定的社會情況下擁有的理智資質和道德資質的總和,我是這樣理解的。然而,民主制度卻只在美國得以發展。

美利堅合衆國沒有需要對立和反抗的敵人。它屹立於北美的廣野,就像大洋中的一個孤島般。

然而,大自然也一樣讓西班牙人屹立於南美,而這種同外界隔絕的狀態,並未妨礙西班牙人建立常備軍。他們在沒有外敵的時候彼此交戰。迄今爲止,能夠以和平方法自立的民主制度的只有英裔美國人建立的民主制度。

美國的領土,向勞動和實業提供了用之不竭的資源,爲人類的活動提供一片無邊無際的園地。在這裡,社會的繁榮撲滅了派系鬥爭的烈火,發財致富的代替了爭權奪利的野心。

然而,在地球上的哪裡能夠找到比南美的資源更待開發,比南美的平原更肥沃的平原,比南美的河流更大的河流和更取之不竭的資源呢?但南美卻沒有能夠建立起民主制度。假如說可以在地球上佔有一塊土地,並且只要隨意向荒無人煙的地區擴大,便足以使人民幸福的話,那麼南美的西班牙人埋怨自己的命運不濟就很不應該了。雖然他們沒有享受到美國居民那般的幸福,可至少也讓歐洲人感到羨慕。但是,世界上卻再也沒有一個國家比南美諸國更悲慘的了。

可見,自然環境不僅沒能給南美帶來像北美那樣的結果,而且使南美在某些方面還不如自然條件差的歐洲了。

所以,自然環境對一個國家的命運所起的作用,並不如人們想象的那麼大。

在新英格蘭,我看到一些人準備離開讓他們安居樂業的故土,到荒地裡去創造幸福。在離新英格蘭不遠之處,我見到了加拿大的法國移民,他們甘願擠在一個無法再擠的狹小地區,也不肯開發近在咫尺的荒地。從美國遷來的移民花費很少的收入,便在荒地裡購進大片的地產;而加拿大的法國移民卻願意花費比在法國還要高的價格去購買人口稠密地區的土地。

可見,儘管大自然也把新大陸的荒地賜給了這些歐洲人,可是他們卻始終不會好好利用這個禮物。

我覺得,美洲其他國家的繁榮致富的自然條件,同英裔美國人的完全一樣,可它們的民情和法制不如英裔美國人的。這些國家現在都非常貧困。所以,英裔美國人的民情和法制是讓他們強大起來的特殊原因和決定性因素,而這個因素或原因也正是我所要研究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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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不認爲美國的法制可以應用於一切民主國家,也不是說美國的法制已經十全十美。我認爲在美國現行的法律中,對美國本身而言有些法律是有危險的。可是無法否認,總的來說,美國的立法是極其適應它所治理的國家的性質和人民的天賦的。

所以,美國民主政府所取得的成就,有很大一部分應歸功於法制,美國的法制是良好的,可我也並不認爲法制是美國獲得成功的最主要原因。儘管我認爲法制對美國人的社會幸福的影響大於自然環境;另一方面,我又有理由相信,法制的這種影響要比民情小。

美國立法的最重要部分,當然是全聯邦性的法律。

墨西哥所處的地理位置有利性不亞於美國,而且它還制定了與美國相同的法律,然而墨西哥缺乏建立起民主政府的民情。

所以,除開自然環境和法制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使民主制度得以在美國建立。

然而,對這個原因還須進一步證明。居住在聯邦境內的人,他們說着同樣的語言,服從於同樣的法律,受着同樣的物質條件的影響,以同樣的儀式禮拜上帝,而且幾乎都是同一種族的後裔。

我們所要考察的他們之間的差異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爲什麼在聯邦東部,共和政府的管理是強而有力、有條不紊和穩健成熟的呢?又是什麼使得政府的一切活動具有了持久性和明智性呢?

與此相反,爲什麼在西部,各行各業的活動表現得有點混亂和頭腦發熱,而且幾乎可以說有點發狂,以至於不考慮長遠的未來呢?爲什麼社會的管理工作顯得有些紊亂呢?

我要在他們之間互相對比,而不再拿英裔美國人與外國人作比較,並考察他們未能一致的原因。在這裡,取自法制差別的和取自自然環境的論據對我都沒有用處。我要重新尋找原因。這個原因,又能到什麼地方去找到呢,只能到民情中去尋找。

英裔美國人長期實行民主管理制度的習慣和經驗和最有利於維護這種制度的思想,都是在東部形成的。在這裡,民主制度逐漸深入人們的思想、習俗和生活方式中,並反映在社會生活的一切法制和細節方面。也是在東部,人民的實際訓練和書本教育最爲完善,宗教也最富自由色彩。這些思想、習慣和習俗的總體,假如不是我所說的民情,那麼又是什麼呢?

那西部就不同了,這些優勢至今仍有一部分未在那裡出現。西部各州的美國人,大部分出生在森林地帶,他們把粗野的生活習慣和思想摻進了他們父兄的文明中。他們的宗教道德比較薄弱,性格比較暴烈,思想不夠堅定。在那裡,因爲彼此纔剛剛認識,所以誰也不管誰,誰也管不了誰。因此,在某些方面,西部的居民還像處於搖籃時期的民族,習慣於粗野,沒有經驗。在東部,他們的社會雖然是由舊社會的人組成的,但很明顯是剛剛湊在一起的。

所以,使全體美國人能夠維持民主制度的獨特因素,是美國人特有的民情。英裔美國人在各州建立的民主制度之所以在發展程度上和細節有所不同,也正是因此才導致的。

所以,歐洲誇大了一個國家的地理位置對民主制度的壽命的影響。此外,他們對民情的重要性也評價得過低,而對法制的重要性又評價得過高。毋庸置疑,這三大原因都對指導和調整美國的民主制度有所貢獻。然而應當按貢獻對它們進行分級。我認爲,自然環境比不上法制,而法制又比不上民情的作用大。

我確信,即便有最好的法制和最佳的地理位置,沒有民情的支持也無法維持一個政體;民情能減弱最壞的法制和最不利的地理環境的影響。這種重要性是經驗和研究不斷提醒我們應當注意的一項普遍真理。我認爲應當把它視爲我觀察的焦點,並且我也把它看做我的全部想法的終點。

最後,對這個問題,我只想補充如下一點。

假如說我在本書的敘述中,還不能讓讀者明白我所指出的美國人的實踐經驗、見解和習慣,即民情在維護他們的法制上所起的重要作用,那麼,我便沒達到我在寫作本書時爲自己設定的主要目的。

民情和法制在別處能否比在美國更足以維護民主制度假如英裔美國人返回歐洲,他們將必須修改他們的法律——應當區分開美國的民主制度與一般的民主制度——可以設想出優於抑或至少不同於美國的民主所提供的民主法制——美國的例子只能證明在民情和法制的幫助下有望建立民主制度我已說過,美國民主制度的成功,有賴於它的民情和法制本身多於其自然環境。

然而,我們可以由此而認爲同樣的這些因素放在別處也能發生同樣的作用嗎?既然自然環境代替不了民情和法制,那麼民情和法制能不能取代自然環境呢?

不難知道,我們沒有證據對此予以肯定。不錯,除了英裔美國人外,在新大陸上還有其他民族,而且這些民族也具有和英裔美國人相同的物質條件,因此可以對兩者進行比較。

然而,除美國人之外,世界上並沒有本身不具備英裔美國人那樣的優越自然條件而去實行他們那種法制和擁有那種民情的國家。

所以,我沒有用來和美國進行比較的對象,只能隨便談一些看法。

首先,我覺得必須嚴格地把一般的民主制度同美國的民主制度區分開來。

環顧歐洲的現況,看看那些大國、龐大的軍隊、複雜的政局、人口衆多的城市,在不大幅度改變他們的法制的條件下,我不相信英裔美國人能夠帶着他們現在的宗教、思想和民情遷回到歐洲並生存下去。

然而,可以假設一個民主國家不按美國那樣的方式來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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