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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美國的出版自由 (1)

第34章 美國的出版自由 (1)

對出版自由進行限制的困難——某些國家主張這種自由的特殊理由——出版自由是美國所認爲的人民主權的必然結果——美國期刊採用的言辭激烈——期刊有其特有的本性,用美國的例子來證實——美國人對司法當局處分出版違章的評價——出版界在美國不如在法國強大有力的原因出版自由除了影響政治觀點外,更會影響到老百姓的所有的見解。它不但能令國家改變法律,更能令社會改變風氣。我將設法在本書的另一部分測定出版自由對美國的市民社會的影響力,盡力指出它爲美國人的思想提示的方向以及它導致美國人在精神和思想上形成的習性。至於在這裡,則只考察出版自由在政界產生的作用。

坦白地說,我並沒有因出版自由本身非常良好而對它產生完全堅定的喜好。我愛好出版自由的主要原因是它能防止弊端,次要原因纔是它本身好。

假如有誰能指出一個可使我相信的、位於思想的完全自由和俯首聽命之間的中間立場,我可能就會站在這個立場上。然而,誰能找到這個中間立場呢?現在,假如讓你依照出版許可工作,依照命令行事。這時,你該如何辦呢?首先,你可能把作家送交陪審團,然而陪審員們卻宣判他無罪。如此一來,本來僅是一個人的意見就成爲了全國人的意見了。所以,你要辦的事情有很多,但是能辦成的又太少,但你還必須繼續辦下去。這次,你要把作者送交常設的法院,但是在判決前法官必須聽取被告的陳述,本來不敢於公開寫進書裡的東西便會出現在辯護詞中而不構成犯罪,本來隱晦地寫在文章裡的話也會反覆地出現在其他許多文章或文件中。說話或寫文章只是思想的表現,但在我看來,這種表現並非思想本身,只是思想的外殼而已。你的法庭僅僅懲罰了思想的外殼,而沒有懲罰被告的靈魂,它依然在被告的身上微妙地產生着作用。

因而,你要辦的事情依舊太多,而能辦成的也依舊太少,而你還必須繼續辦下去。最後,爲了作家,你設立了出版檢查制度。這個制度好極了!我們擁護它。然而,政治法庭不就要因此忙得不可開交了?結果,你依舊一事無成。即使我猜錯了,你沒有變成那樣,同樣也得增加煩惱。你不是突然想起思想是一種宣傳者越多就會越強大的物質力量之一嗎?你不是覺得作家就像軍隊的士兵嗎?然而事實上,思想的威力卻與一切強大物質力量相反,它往往因表述其思想的人爲數極少而增強。一個有能力的人在鴉雀無聲的羣衆大會上所作的傾訴衷情的講話與一千個演說家的大喊大叫相比,反而更有力量。即便只能在一個公共場所自由演說,其影響也和在每個村鎮面對大庭廣衆講話差不多。所以,你必須開始像破壞寫作自由那樣去破壞講演自由。這次,你的目的達到了:沒有人吭聲了。然而,你原本的目的是什麼呢?你是想對自由的泛濫進行制止,然而我卻把你帶到一個暴君的腳下。

而且不幸的是,在你從極端的自主走到極端的屈從這個如此漫長的路途中,連一個可供歇息的站腳處都沒有碰到。

有些國家,在我剛纔指出的一般原因以外還存在一些特殊原因,使得它們必須實行出版自由。

在某些自稱自由的國家,由於它們的憲法沒有給予被壓迫者以向法院控告官員的權利,所以每個政府工作人員都可能犯了法卻不受懲罰。出版自由在這樣的國家就不但是公民的自由和安全的保障之一,更是這方面的唯一保障。

所以,一旦這種國家的統治者宣佈廢除出版自由,全體人民就可以回答說:“如果允許我們到普通法院去控告你們的罪行,我們也許就會同意不到輿論的法院去揭露你們的罪行。”

設立出版檢查制度對完全按人民主權理論施政的國家來說,不僅危險,而且極其荒誕。

當把管理國家的權力授予每個公民時,那就必須承認公民有對同時代人的各種意見進行抉擇的能力,以及對認識之後能夠指引他們的行爲的各種事實進行鑑別的能力。

所以,出版自由和人民主權彼此關係極爲密切,而出版檢查和普選則互相對立,後兩者無法長期共存於同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中。生活在美國境內的1200萬人,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人敢於提出限制出版自由的建議。

我現在把我抵達美國後看到的第一份報載的一篇文章,忠實地翻譯於下:“在這整件事情上,傑克遜(總統)使用的語言,是冷酷無情,一門心思只想保全自己權柄的暴君式的語言。他暗藏野心,他也將因此被懲罰;他愛好玩弄陰謀,但陰謀也將打亂他的計劃和奪去他的權力。他執政腐化墮落,他所做的應受譴責的行爲將使他名譽掃地,遭人辱罵。他登上政治舞臺,就如同一個毫無廉恥而又無法無天的賭徒來到賭場。他賭贏了,但審判他的時間也接近了。他必須把他贏到手的東西退回來,把假賭具扔掉,等着退休後一命嗚呼。在退休後,他或許會因爲感到自由而咒罵自己過去爲什麼發瘋,但這樣的懺悔並不能使他的良心有所發現。”(《文森斯報》)〔當時在(印第安納州)文森斯出版的報紙,然而引文的出處我們沒有找到。

印第安納州圖書館長認爲,托克維爾很有可能對引文進行過刪改〕在法國,許多人認爲,社會情況的不穩定,我們的政治激情,以及隨之而來的普遍不安導致了我們國家的報刊暴力。所以,人們一直在等待,希望社會的安寧重新出現,使報刊不再大喊大叫。對我來說,雖然願意將上述各項視爲報刊對我國產生巨大影響的原因,但實際上並不認爲這些因素曾對報刊的語言產生過很大影響。我認爲不管在什麼環境下,報刊都該保存它的特性和激情。美國當前的情況就是我的看法的證明。

如今,世界上最不容易生長革命萌芽的國家可能就是美國。但報刊愛好破壞的傾向,在美國也表現得與法國相同。美國報刊的暴力雖與法國相同,但它用來激起人民發怒的原因卻跟法國不一樣。在美國,也像在法國那樣,報刊是把善與惡交織在一起的一種奇異的力量,沒有它就不會存在自由,而有了它社會才得以維持秩序。

應該指出的是,美國報刊的力量沒有法國的強大,但在美國卻很少出現司法當局懲治報刊的事件。其中原因非常簡單:美國人接受人民主權學說之後,就立刻認真地進行應用。他們從未想過,用每天都在變化的因素可以創造出永久存在的制度,制度本應是可以改變的。所以,只要不是因實行暴力而違法,即便攻擊現行法律也不算犯罪。

此外,他們又堅信法院對管束報刊無能爲力,而人類語言的微妙差別又總能令司法當局逮不住把柄,因此這種性質的罪行基本上都能從企圖抓住它們的手下溜走。所以他們認爲,爲了能夠有效地對付報刊,就必須有一個不但致力於維護現有的秩序,而且可以擺脫周圍輿論影響的法庭。這個法庭懲處的主要對象是動機而不是語言,在審案時不公開審理,在宣判時不講處罰原因。無論誰有權建立和主持這樣的法庭,在我看來追訴出版自由都是沒有必要的,因爲這個法庭將成爲社會自身的統治者,它可以把作家連同他的著作一起除掉。所以,在出版問題上不存在屈從與許可之間的中庸之道。國家要想享用出版自由提供的莫大好處,就必須忍受它所帶來的無法避免的痛苦。國家患病時常有的幻想之一就是既想得到好處又想逃避痛苦。此時,國家對鬥爭已經感到疲倦,力量衰竭,企圖找到一個方法,使敵對的意見與相反的原則在同一塊土地上共存。

造成美國報刊的影響力很小的原因有許多。下面舉出其中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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