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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立健全社會心理干預機制_四、建立健全社會心理干預常態機制

第九章 建立健全社會心理干預機制_四、建立健全社會心理干預常態機制

四、建立健全社會心理干預常態機制

心理和諧與社會和諧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和諧的社會心理向社會釋放的是向心力,而穩定和諧的社會又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實現人的心理健康的基礎和前提。因此,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僅要求我們運用政治、法律、經濟、教育等多種手段統籌各種社會資源,而且要求我們通過心理諮詢和心理健康教育進行心理干預和輔導,打造和諧社會的堅實的心理基礎。建立完善健全的心理干預常態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廣泛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

當人們自身或外界的變化致使心靈失去平衡,當個體無法在短期內依靠自己的能力恢復常態,便會出現心理危機。心理危機一旦得不到及時的疏導,輕者將導致神經衰弱,重者將可能導致抑鬱症或精神分裂等精神疾病。但是,目前我國社會公衆對心理健康知識的瞭解十分有限,甚至對心理疾病有一定的偏見,把心理疾病當成精神病。因此,必須要廣泛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提高社會公衆的認知水平,讓心理健康的有關觀念、知識進入每個普通家庭,不僅讓心理工作者關心人們的心理健康,而且要讓人人關心心理健康。

在日常生活中要運用適當的方式進行宣傳,可以通過發放宣傳冊、講座、活動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識,並且要積極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對心理健康知識進行宣傳。

此外,要特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宣傳教育,營造一個健康、純淨的外部環境,保證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要以村鎮、社區、學校、公共場所爲重點,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識,着重營造重視心理健康、崇尚心理健康的社會氛圍,使得公衆能夠對心理健康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使人們不再戴着有色眼鏡去看待那些有心理問題的人。

(二)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專項社會關愛行動

當前,人們越

來越多地開始關注運用心理科學的有關知識指導處理突發事件。但是,目前我國這方面還很薄弱,亟待政府部門的重視和大力扶持,包括儘快完善心理衛生方面的立法、制定臨牀心理工作者的執業資格制度、在一般高校開設精神醫學和臨牀心理學方面的相關課程、改革現行臨牀心理諮詢與治療制度等。

目前我國從事心理諮詢和治療的人有不少是由普通醫生、精神科醫生甚至政工幹部轉行的,這些人大多缺乏專門的訓練,缺乏專業知識,有相當一部分人所掌握的專業知識嚴重不足。即使把這些人計算在內,我國目前的心理諮詢人員也嚴重匱乏。當前我國平均每年有2億以上的人會受到各種各樣的心理危機的困擾,龐大的需求與匱乏的供給之間嚴重不對等,能夠接受心理援助和服務的人十分有限。因此,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勢在必行。

因而,要建立以專門的心理衛生機構爲龍頭,由心理專家委員會、綜合性醫院、社區醫療機構、學校及其他社會組織開設的心理治療機構和諮詢中心等組成的心理衛生整體網絡,形成強有力的社會支持系統,引導公衆增強社會認知,消除社會偏見,使人們認識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遇到心理問題時採取適當的調適治療方式,爲個體心理健康提供有效的社會支持。

在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之外,還要開展專項社會關愛行動,對流浪兒童、精神病人、艾滋病感染者、吸毒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特殊人羣要進行專業心理疏導和矯治,幫助他們修復社會功能、迴歸社會。

(三)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傳播工作

在突發事件中,由於信息傳播不暢,人們會因爲可能接近危險和缺乏可靠的信息而擔驚受怕,而且由於缺乏可靠信息造成的不確定感比實際災難帶來的恐懼會引起更多的心理損害。因而在突發事件中,不僅要對受災人羣進行積極的醫療援助和心理支持,同時也不能忽視發佈公共信息的大衆傳媒的重要性,準確可

靠的信息可以讓人們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有效的措施。政府是公共信息的最大擁有者和處理公共信息的主體,要積極發揮媒介(如廣播、報紙、電視、網絡等)作爲心理干預主渠道的作用,通過宣傳和教育,讓公衆對可能發生的或已經發生的危機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突發事件發生後,公衆難免會產生恐慌心理,因此,政府要引導各大傳媒開展冷靜、剋制、理性的報道,進行良好的輿論引導,使傳媒能夠給公衆傳播正能量,增強人們戰勝危機的信心,防止引起大規模的社會心理恐慌,以增強社會的安定。

(四)建立心理危機預警機制

面對危機,最好的方式是能夠“防患於未然”,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心理危機預警機制就顯得十分必要。心理危機預警機制可以有效地預測危機、防範危機和處理危機。完善健全的心理危機預警機制能夠通過預警系統對預警對象和範圍、預警指標、預警的信息進行分析和研究,及時發現和識別潛在的或現實的危機因素,併發出警報,以便採取防範措施,減少危機帶來的傷害。心理危機預警機制可以從根本上防止危機的形成和爆發,是一種超前的管理機制。

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機預警機制首先要建立起心理危機預兆識別的預警制度。政府可以組織衛生、教育和心理諮詢機構等相關機構對公衆進行心理普查,識別出那些心理問題嚴重者,然後對其進行幫助,尤其是要對“邊緣人羣”、“問題青少年”或有犯罪前科,有嚴重心理應激障礙、抑鬱症、精神分裂傾向以及自殺傾向的個體給予重點關注。在建立了心理危機預兆識別之後,要定期對預警信息進行評估。通過分析社會公衆的認知態度、行爲方式特點等,掌握客觀環境的發展趨勢和動態,保證當環境出現不利因素時,能夠及時地根據心理危機的評定參考標準,評價危機的嚴重程度,確定是否要進行危機預告,從而及時有效地採取措施,避免嚴重的心理危機和行爲發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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