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向輿論引導在羣體性事件處置中的作用
羣體性事件的輿論引導是輿論引導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是輿論引導的作用在羣體性事件中的反映和體現。“羣體性事件的輿論引導是指在羣體性事件發生發展的過程當中,政府部門、新聞媒體或者社會公衆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或者較高的社會地位,通過大衆媒介主動引導輿論,化解對立情緒,說服人們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自己利益訴求的一種傳播行爲。”通過上述概念,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羣體性事件輿論引導的基本要素及其主要目的:政府部門、新聞媒體、社會公衆都是羣體性事件輿論引導的主體;大衆傳播媒介,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新興媒體都是羣體性事件輿論引導的載體;羣體性事件的參與者,不管是直接利益相關者還是間接利益相關者均是羣體性事件輿論引導的對象。
第一,正向輿論引導能疏導公衆情緒,統一輿論基調。羣體性事件中公衆的情緒非常重要,如處理不當,整個事件將會失去控制。在2013年的反日遊行示威中,新華社、《人民日報》、CCTV等中央媒體及時跟進,多部門協調部署引導公衆的情緒,使民衆的怒怨得到合理的宣泄,避免了形勢失控。由此可見,引導公衆與黨和政府的大政方針保持一致,統一認識,滿足公衆對羣體性事件最基本的知曉慾望,形成應對羣體性事件的基本共識,使社會輿論與民衆情緒處於可控狀態,是促進羣體性事件妥善治理的重要前提。
第二,正向輿論導向有助於推動羣體性事件的順利解決。要順利地處理羣體性事件,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事故調查、對話協商、善後處理工作等。但在解決羣體性事件這個系統工程中,正確的輿論引導將起着決定性的作用。羣體性事件發生後,信息成爲了生命線,這時事件的處理者需要儘快地向羣衆公佈信息,讓人們瞭解事情的真相,
形成有利的輿論氛圍。正確的輿論導向“有助於社會各階層統一認識,明確應該面臨的困難和應該採取的措施,迅速集結力量,協調社會行動,形成處置合力,推動事件迅速解決”。
第三,正向輿論導向有助於防範新的危機的連鎖發生。在一個相互聯繫的系統中,一個很小的初始能量的變化可能引起一連串的連鎖反應,人們把這種現象稱爲“多米諾骨牌效應”或“多米諾效應”。相互連接的牌依次倒下,速度越來越快,能量越來越大。羣體性事件的構成要素和不同羣體性事件之間也存在“多米諾骨牌效應”,一個事件處理不好會導致另一個或者一連串羣體性事件的發生,負面影響的程度和範圍如波浪一般不斷向外擴散,最終演變成爲一場巨大的社會災難。尤其是在公衆無法獲得有關事件的權威信息時,處於極度恐慌的狀態,即使很小的一件事情也有可能引發社會動盪,導致危機不斷擴大,出現政府難以控制的局面。如果政府能夠做到信息公開,從一開始就讓公衆知道事件爆發的原因、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政府採取的應對措施,就能有效地穩定公衆的恐慌情緒,防範新的危機的連鎖發生。
第四,羣體性事件發生後,正向輿論引導可以保持或建構政府的良好形象。現實生活中的很多利益矛盾,有的是由於不全面、不準確的信息誤導而引發的;有的是由於直接利益衝突的當事人爲爭取支持和同情,誇大其辭,甚至捕風捉影,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捲入矛盾衝突而造成的;有的是由別有用心的個人、組織或借人權、民族、宗教,或借重大活動、重大事件等熱點問題誤導公衆,蓄意攻擊黨和政府而引發的;也有的是由於有關部門不願、不敢、不會與媒體打交道,在出現危機後不知所措,一味封鎖消息,頻出錯招,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坐失良機而激化的。政府應對羣體性事件的輿論引導,從一個角度來說,就
是政府的形象傳播,爲日後的羣體性事件做好預防工作。在歷次的羣體性事件中,很多都是由於羣衆不明真相,聽信各種謠言而引起的,在這個過程中,輿論引導首先就是要向羣衆說明真相,政府更應以開放自信的心態面對羣衆。每一次羣體性事件的成功解決都是政府形象成功的傳播,也爲下一次預防羣體性事件提供準備。
第五,輿論引導能夠穩定民心,保持社會正常運轉。穩定民心,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轉,是羣體性事件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而正向輿論引導是維護社會穩定有序的前提。英國社會學者托馬斯指出:特殊情境產生的後果因個人對情境的認識不同而不同,也因個人對情境的應付行爲的不同而不同。媒體傳播不僅可以向公衆提供羣體性事件的相關信息,還可以隨着事態的發展,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表明官方態度,做出權威評價。這種引導,滲透在對事實的報道中,更多地還以“第三方”,以專家、學者訪談的形式,通過社會的“意見領袖”來傳達政府的態度和決心。同時,採取讓公衆參與討論的方式,給公衆提供一個政策參與視角。在滿足不同公衆對不同信息需求的基礎上,保持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轉。
第六,正向輿論導向有助於預防同類事件的再次出現。羣體性事件平息後,政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原因、背景以及處置過程中的經驗教訓進行總結,對工作中的失誤進行反省,對失職的官員進行問責,消除了公衆的不滿情緒;依據法律,對羣體性事件當中實施打砸搶燒行爲的犯罪分子進行審判,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增強了人們的法制意識,有助於人們養成守法懂法的良好習慣;建立健全信息彙集分析制度、應急信息發佈制度、平等對話協商制度、利益訴求表達制度、領導責任追究制度、社會自我調節制度,形成預防化解羣體性事件的制度體系,從而避免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