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在短時間內,如何讓國庫的稅收,出現根本性的改觀呢?這就必須回到根本。
什麼是根本?也沒別的,大隋是典型的農業國家,稅賦的最大來源還是源於田稅,這就是根本。而自大隋開國以來,一直施行的稅收政策,便是均田制和租庸調製。所以,我就必須從這個方面去做文章了。
至於什麼是均田制和租庸調製呢?簡單來說,就是按人頭授田,再按人頭徵收。只是時至今日,大隋人口激增,土地兼併更是嚴重,加上隨着戰爭導致戶籍統計工作紊亂,這套方法也已經完全施行不下去了。
要說,關於調整田稅收取方式的這些問題,其實自上次戶部供銀入內庫開始,我就一直在思索解決的方案。只是,一則覺得思考的還不夠周全。二則,也擔心如此一來,國庫的收入沒有上來,反而讓大隋百姓更爲貧疾了。說到底,我也擔心某些人藉着我這個名頭,大肆的搜刮民脂民膏。最後,我的好處一份沒有得到,罵名倒是背了一身。
至於我所說的某些人,輪到現在,我也沒必要再藏着掖着了。自然就是李懷仙之流。要說以前的我,是拿他們沒有辦法。哼哼,但現在的我,可不這麼看了。數十萬的吐蕃和回紇人,我都能幹掉,難道還怕區區十萬朔方和平盧軍嗎?
所以,覺得時機已到,更藉着如何增加國庫之稅賦的機會,我便把話題往這個上面去引,就想聽聽宰相們對此問題的看法和態度。這個原由也簡單,畢竟我的一套解決辦法,影響最大的還是朝臣和權貴,甚至包括整個士人階層。
要說有些時候,也確實是我想多了,也想的偏激了些,一直都覺得士人階層是個可惡的羣體,總出現在我的對立面。其實,還是那句話,士人階層中,有愚鈍自私之輩不假,但明辨是非之人更甚。
所以,關於如何調整大隋田稅的問題,一經我提出,便引起了熱議。乃至於,很多人還提出了許多不錯的調整方案。甚至,一幫尚書院常委,竟然無一人反對。哪怕是秦俊臣這廝,這廂也選擇了閉嘴。
既然,宰相們在此時都能如此大公無私,除了證明大隋的田稅現狀,比我想象的還要嚴重,導致朝廷有識之士也都覺得不改不成了。包括,原本還只是準備試探的我,自然也沒有必要繼續端着掖着了。
於是,結合先前的鹽茶稅改革,我便安排韓翃擬旨,準備直接頒佈天下。可也就在此時,吏部侍郎楊炎,卻忽然跟我進言,導致我的這些計劃,卻是被全盤推翻了。
那麼,楊炎究竟說了什麼,以至於我的思緒全亂呢?其實也很簡單。既然,我要對鹽稅、茶稅進行調整,乃至於還要對田稅進行改良。爲何不考慮,直接對現有的大隋稅收之體制進行改革呢?說到底,今天改一個稅制,明天調整一個收稅方式,除了讓百姓產生朝令夕改的錯覺外,更不利於下面人的執行。
至於如何去改?楊炎結合我的意圖,自然也擬出了一個大致的方案。當然,這個方案的內容就很廣泛了,我也不便詳細介紹。歸納起來,其實就是五點。
第一,量出制入。也就是說,以後直接按照朝廷開銷的多少,確立每年的賦稅總量,然後再分派稅收定額。第二,戶無主客,以居者爲簿。也就是說,關於田稅,不分戶頭裡的主人和附庸,按照所居者統一徵稅,以打擊依附於豪門,偷逃賦稅的避稅行爲,擴大稅收基數。第三,人無丁中,以貧富爲差。也就是改變以往人頭稅的做法,將稅收的徵收對象由人口轉爲資產。第四,商賈稅三十之一,與居者均役。商人雖然沒有土地,但是也要繳納賦稅和徭役。第五,稅收依舊每年分夏秋兩次上繳。不過,夏輸無過六月,秋輸,無過十一月。
所以,等到楊炎把這些建議說完,我的眼睛頓時就亮了。對啊,反正調一次也是調,調二次還是調,我爲何不把大隋的稅制一次性改革到位。如此東打一下,西搓一下,根本就沒有找到問題的關鍵和重點。
想到這裡,對於楊炎能夠短短時間內,提出這樣的可實施之建議來,我自然也是止不住連連點頭稱許。除了同意他根據此大致方案,先擬一個具體的條陳,再由朝臣公開討論外。我甚至還根據楊炎的方案,提出了很多個人的意見,並要求去補充和完善。
至於那些個人意見和補充要求呢?這裡面的東西,其實就更多了。反正,當時的我,是想到哪兒,就說到哪兒?現在,再仔細回憶,我大致就表達了八個方面的考慮。這個東西,後來便被稱爲了“八大綱要”。
其一,關於量出制入這一條。按照朝廷開銷的多少,確立大隋每年賦稅的總量,這個沒有大的問題。但是,這個總量雖然可以浮動,卻不能出現一次性比例浮動太大的情況。
同時,也不能直接按照總量,去分派給地方。更不能出現朝廷缺多少錢,就必須找地方**,要多少錢的現象。如此一來,各地的州縣,若是徵收數量不足,就只有變相多加賦稅一條路可走。當然,稅收的完成情況,還是要作爲各級**考覈和官員升遷考慮的優先條件。
其二,田稅的比例,不管怎麼調,絕對不能超過三十取一這個祖制。但是,也不能一成不變,更要因地制宜。這個怎麼解釋呢?打個比方說,你不能把幽燕這些貧寒地方和江南富庶之地一碗水端平,那就失了公允。所以,這個田稅的比例,要根據各州的實際情況去確定,還有結合各地是否存在災荒、戰亂等這些因素。
其三,戶無主客,以居者爲簿。這個辦法,好是好,但裡面的矛盾就太大了,更容易把楊炎等人夾在火上去烤。所以,需要一定的變通。
怎麼去變通呢?朝官規定範圍的職田,一律不收稅,超出部分方予以徵收;科舉中士者,雖然沒有職田。但是,也可以減免本人名下十畝土地的田稅。這其實就是把士人階層和普通百姓區別對待,讓他們能夠找到一些心裡平衡。
當然,還有我承諾的,提高大隋士卒之福利,此番也不能不考慮。這個解決方案就更簡單了。家中只要有當兵吃糧的,不管退役還是沒有退役,一律享受減免本人名下十畝土地田稅的福利。
其四,人頭稅,以貧富爲差,這也沒有問題,但最高比例依舊不能超過三十取一。同時,既然收取了人頭稅,徭役必須全面取締。當然,應急搶險工程可以除外,但即便是應急搶險,也必須予以參與百姓相應的經濟賠償,還要按市場行情來結算。
此外,就是要加收遺產稅。憑什麼找了個好老子,就可以一輩子坐吃山空,吃穿不愁呢?所以,這個東西一定要收。而且,起徵點還很高,最高要達到總財產的三成。
其五,商賈稅三十取一的比例,太低了些。沒看見我方纔都說過,鹽、茶的稅收,就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收取。即便如此,肯定還有大把的商賈會涌入。所以,不同的行業,就應該設置不同的比例。其上下限,控制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百就成。
這些道理也很簡單。那些開飯館的,關係國計民生,賺點辛苦費,就應該適當低點;開車馬行的,純粹掙點力氣錢,亦是如此。可青樓妓院這些地方,如果也這麼抽,怎麼說的過去。
其六,也是最關鍵的問題。除了這些規定的稅賦,大隋各級**、各級衙門無權收取其他名目的任何稅收。必須增設名目的,需要經過我的親自批准。否則,一經查實,輕則罷官,重則流放和抄家。至於充軍就算了,大隋軍伍如今何等神聖之地,豈能讓此輩人玷污。
如此一來,其實就有了一個新問題,這便是各級**的辦公和發展經費,從何而來。爲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就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允許州、縣兩級**,按照實收的稅賦總額,提取一定的比例,充作本級財政資金。當然,這些本級財政資金,各級**雖然可以自行支配,但必須通過國庫返回,還要接受審計部的全程監督。
同時,以縣爲例,原本縣令之流自行僱傭的師爺和幕僚,乃至於捕頭、捕快這些不入流的小吏,其俸祿和薪酬以後也將在規定的編制和規定的定額中,從本級財政資金中專項支出。換而言之,這些人以後都將吃上皇糧,再不是某位主官的家臣,除了有利於朝廷的中央集權,也能減少施行這套方案時,在地方上可能遇到的阻力。
其七,不是怕有人依舊有怨言,覺得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嗎?那麼,作爲大隋天子的我,從今天起帶頭給國家交稅,不止內庫掌握的企業,也包括司農寺掌握之土地的田稅,還一分都不減免。
這也就是說,從今以後,司農寺所掌握的數十萬頃土地,都將成爲名正言順之後宮產物。朝廷以後,就不會再有分田的計劃了。即便分,也請別打主意到我頭上。而我,卻搖身一變,成爲了大隋真正意義上的大地主。
其八,就是關於這套方案,如何去執行的問題。我的意見,稅收是一個國家最根本的保障,我再不想破壞三省六部的架構,此番也必須有所改變了。
這個改變方法也很簡單。這便是,直接在朝廷中樞設置稅部,構成新的大隋權力機關,並由楊炎擔任稅部尚書。同時,將戶部。。。嗯,這個戶部,是原來戶部下屬的一個司,就主管全國戶籍和稅賦工作,以及倉部中涉及倉儲這一塊,從戶部剝離出來,全權負責大隋稅收徵繳及國庫管理一應事宜。
那麼,稅部及以下的機構,又該如何開展工作呢?說到底,我也不可能僱傭一大幫人天天去上門收稅,對吧?要說處理這個問題,其實也不難。
首先,以州府爲例,將原來負責各州稅收管理人員悉數獨立出來,形成一個實行雙向管理的本級衙司,全權負責本州稅收和國庫管理一應事宜,並以此類推。
同時,我還借用了後世的一個產物,來減輕各級稅務部門的工作難度和壓力。這便是“**”。
這個“**”,究竟怎麼用呢?還是以一個酒樓爲例,每位顧客去吃飯,以後必須在結賬時,向酒樓索取**,酒樓也必須予以提供。否則,酒樓輕則予以罰款,重則流放和抄家。而這些**,自然可以在稅部,或者是各州縣的稅務司購買。
輪到這裡,估計就有人說了。你的這個方法,後世不是一直在做嗎?可不開**的事情,還不是司空常見,也禁止不了啊。
不錯,作爲一個習慣也不好之人,關於這裡面的漏洞,我自然也有其他的方法來約束。說白了,大隋既然達不到後世之文明高度,適當採用一些簡單粗暴的手段,其實才最有效。
如何簡單粗暴?其實就一條,若是顧客不索取**,也將同罪論處。這個套路一下來,開個玩笑說,我看還有沒有人,敢偷稅漏稅?
想想這裡面的道理也簡單。我不就是去吃個飯嗎?稅錢本來就付給了商家,就因爲沒有順手要個**,怎麼被抓住了還要罰款,甚至是抄家呢?
同時,除了消費者和商家互相監督外,我還會搞社會監督那一套把戲。這個怎麼搞呢?其實就是舉報。一經查實,舉報者不但無罪,還會重金獎勵。
一樣的道理,這套方法,我自然也不止侷限於酒樓。你去坐車,同樣要索取**,哪怕是去青樓,亦是如此。說到底,男女那點事,我是懶得管。哪怕是官員逛青樓,我也不想過問。畢竟,也是在刺激消費嗎?只要按我的要求納稅,這些都是合法行爲,所有人都是大隋合法公民,一切都受國家的保護。
於是,有人可能又要說了。若說這些固定的經營地點,這個辦法很好管理。可那些行商,又該怎麼去管呢?
其實,同樣很簡單。你購買貨物,就要向對方索取**,除了證明你依法納稅,其實也是保障售後的根據,這便是你的權力和義務。當然,我現在收取的,也只是你購買貨物時,對方應該繳納的稅收。所以,當你要販賣貨物時,新的購買者,自然也是要找你索取**。
此外,你長途運輸,總是需要坐車或者僱船吧?車馬行和船行,就必須找你查驗購買貨物時的**,並覈對**和貨物是否吻合。若是不吻合,對不起,他們有權力拒絕,並舉報你。你要遭殃,還只是一方面,他們即便少了這筆訂單的收益,可也不至於跟你一起去遭殃,甚至還會獲得額外的重金獎勵。
好吧,若你有本事把這些車馬行和船行都買通,甚至是擁有自己運輸貨物的渠道,你終歸是要入城,或是過關卡吧?這些城門和關卡,以後也不能再找你收錢,這是必須的。他們若是敢收錢,你同樣可以去稅部告他們。但是,他們也同樣擁有查驗貨物的權利。
至於那些胡商,又該怎麼辦呢?要說他們在買貨的時候,可沒有地方開**?這個,還是沒有關係。以後,只要是大隋對外的口岸,都會逐步建立稅部的分司衙門,你在本國沒有辦法開具。進了大隋,大隋給你補上便成。這自然包括,你購買貨物的稅款,也包括你出售貨物的稅款。
只是,你這些產品都是他國生產的,爲了減少本國居民的牴觸,這些你所帶來的貨物稅收,可能要略高些,還望體諒。當然,你出境是不用的,只負責繳納出售貨物的稅務便行。嗯,這個東西理解爲,不對等的關稅比例便成。要不然,大隋的產品,如何能大殺四方呢,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