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劍問戴軍:“海警的同志告訴你,江面上都有什麼船隻?”
戴軍回答:“有遊船,貨船,客輪。”
“貨船裡有沒有運沙船?”
“有。巡邏艇的同志說出事的時候恰好有一艘運沙船從人民橋那裡經過。”
“記住牌號了嗎?”
“沒有。巡邏艇只顧江面搜尋,沒有注意到船的牌號。而且黑燈瞎火的,想看也看不清!”
方劍這一問,張炎似乎有些開竅了。
方劍又問曉紅:“刀仔的弟弟麥金雄的出入境記錄查詢怎麼樣?”
曉紅回答:“麥金雄自199X年X月X日入境後,於X月X日處境後,再沒有記錄。”
方劍把這個時間和看守所案的時間對照了一下,又對張炎說:“你今天還得去趟番禺,把那艘失蹤的運沙船的下落查實了,通知海警那邊配合你的行動。”
佈置完工作,方劍叫曉紅:“咱們再去百樂門。”
這回他們找到了謝永邦。而他的回答跟樑有金的回答差不多。
方劍說:“你再領我們看看現場。”
謝永邦陪着來到盧勇的那個房間;裡面已清理完畢。沿着這個房間的走廊朝西走,隔兩個房間便是一個拐彎;拐彎的第一個房間便是現場;從現房間朝南兩個房間便又是一個朝西的走廊,走廊盡頭便是洗手間。洗手間旁邊是安全通道的樓梯。
方劍問謝永邦:“安全通道上一層是哪?”
謝永邦說:“上面一層是總經理室和辦公室。”
“再往上呢?”
“客房。”
“下幾層呢?”
“都是KTV包房。”
方劍點點頭。他感覺謝的神色略有些不自然。
方劍說:“咱們上樓看看,再到你辦公室,有些事還要了解一下。”
來到樓上,謝永邦一一給方劍介紹。
“這間是曾總辦公室,這一間是麥總的。”
方劍問:“他們都不在嗎?”
謝永邦說:“麥總,曾總通常下午纔會來。”
來到保安經理室,謝永邦忙着倒水。
方劍說:“不用啦,你坐下,有個問題問你。”
謝永邦忙坐下,滿臉堆笑:“請問吧!”
“盧勇和你是同學吧,一直來你們關係怎麼樣?”
“同學嘛,關係還好!”
“好像高中後,你們聯繫不多。”
“是是是,都各忙各的。”
“後來又怎麼聯繫上的?”
“同學聚會。”
方劍又點點頭。
“案發當天十點半左右,有客人看到你們把盧勇從房間扶了出來,去了哪裡?”
謝永邦一愣,眼珠一轉。
“是的,是的,有這麼一回事,阿勇喝多了,要上洗手間嘔吐,我和阿金看他動不了啦,就一人架了一隻胳膊,把他攙到洗手間了。”
“之後呢?”
“他吐完後,我們又把他扶回房間,又叫多瑪給他做按摩醒酒。”
方劍作恍然大悟狀:“沒有問題啦!希望你想起什麼情況能及時提供給我們。”
謝永邦忙說:“那當然!對於阿勇出事,我們是同學,心裡也非常難過,也希望能早日破案!”
“破什麼案?”方劍說:“明明是盧勇持刀殺人,很多目擊者都證明了這點,事實很清楚。”
謝永邦自知失言,便表情沉痛起來。
“都怪我們!不該讓阿勇喝這麼多酒,做出這麼不理智的事來。”
方劍又安慰他:“你也不用過多自責,吸取教訓吧!飲醉酒發生刑事案件的事還少嗎!”
謝忙點頭:“是該吸取教訓!”
方劍走後,謝永邦忙打電話給麥金雄:“金總,不好啦!方劍又來百樂門調查了。您看,怎麼辦?”
麥金雄:“別慌!正常詢問嘛!你讓我想想,我和華哥商量後再告訴你怎麼辦!”
出了百樂門,方劍嘴角一直帶着微笑;曉紅問他:“方隊,你一定是有重大發現了吧!瞧把您樂的。”
聽她一說,方劍從思索中醒悟過來。
“不對,還得回去,我把東西丟在謝永邦那裡,快!”
打完電話的謝永邦無意發現一張白紙和下面的一支筆;他好奇地拿起筆想研究研究這支筆時,方劍推門進來了。
“對不起!謝經理,我把筆落你這裡啦!”
“是這支嗎?”謝永邦把筆遞給方劍。
“就是它!這是從國外帶來的,比較貴重,謝謝啦!”
方劍裝好錄音筆就告辭出來。
回到警車裡,方劍從包裡拿出錄音筆。曉紅問:“方隊,你什麼時候放的錄音筆,我怎麼沒發現?”
方劍鄭重地說:“我一直懷疑百樂門案是個陰謀。如果他們心中有鬼,對於我們的到來必然有強烈反應,所以我偷偷留下錄音就是想聽聽他們的反應,看看他們究竟是人是鬼!”
“隊長,你真行!”她對方劍有些五體投地了。
同樣對方劍佩服得五體投地的還有張炎。他一直弄不清楚爲什麼方劍會知道有運沙船失蹤;而且案發當晚當時就有運沙船經過。豈不知,方劍是按自己的假設倒推;先看看有什麼船失蹤,可能是遊艇,也可能是別的用途船隻;發現運沙船卻有失蹤,再印證案發時可否有運沙船經過。所以省略了方劍推理的假設和前提。一切做法和結論就變得神秘起來。所以他認爲方劍有着異乎尋常的嗅覺和敏銳的洞察力。那麼,方劍讓他調查的這條失蹤的運沙船肯定和案件有關。
他寫了一個通報發給珠三角附近的各地市局,讓他們協查一艘牌照爲XXX的運沙船;隨後又趕到番禺市,瞭解翁伯的社會關係以及失蹤前後的各種情況。
張炎在番禺市分管潭村的片警帶領下來到潭村瞭解情況;其中一個阿伯提供的情況尤爲重要。這位姓王的阿伯和翁伯年紀相仿,年輕時也是爲漁民;改革開放後,隨兒女住進村裡的小樓裡。但仍隔三差五地拎瓶米酒上翁伯的船上,倆人對飲。王伯說,幾天前傍晚,他拎着酒菜來到船上,看到翁伯和兩位年輕人在飲酒;年輕人見到王伯忙站起來。翁伯介紹,以爲是他遠房的親戚叫鵬仔,另一位是香港的林仔。結果四人在一起喝了一場酒。酒後倆人開車回了廣州。王伯問翁伯,說他不是早沒親人了嘛,翁伯說是遠房的。專門來找他留了一些錢物;接着王伯沒多問就回家睡覺了。張炎問王伯那倆年輕人開的什麼車,是否記住車牌號,王伯搖頭說沒看到。隨後,張炎和片警來到村裡,依次打聽那輛外來小車和牌照情況;確實有人看到有那麼一輛綠色的豐田佳美轎車,但記不住牌號,但可以肯定是廣州牌的。
張炎把查車的任務交給派出所,便回了廣州。回到刑警隊,他來到傳真機旁看有沒有協查反饋。從衆多的協查反饋傳真中似乎都找不到線索,他拿起其中一張,仔細地閱讀着,讀完後,他輕輕放下那張傳真,慢慢思索着。
他用辦公桌上的電話給方劍打了一個傳呼;方劍很快復機了。他把潭村調查情況作了一個簡略的彙報;同時又將協查的情況作了彙報。
“方隊,我想親自過去看看。”
方劍贊同他的行動:“注意,一定要隱蔽偵查,切不可打草驚蛇!”
方劍愈來愈相信自己的推理判斷。然而困惑也愈來愈大。想到這裡,他又給文春打電話。
“文生,你在哪裡?”
“南澳。”
“哦。”方劍略一沉吟。
“方便講話嗎?”
“方便,請講吧!”
“你知不知道曾嘉華和麥金雄手下人有誰精通水性?”
“有呀。曾嘉華的貼身馬仔阿鵬當過海軍,退伍後就一直跟着曾嘉華。好像他們是老鄉。這有用嗎?”
方劍只是問:“阿鵬的全名叫什麼?”
“他的大名叫趙鵬。”
“好的。我今天和你的談話切不可跟任何人談起!”
文春覺得方劍的口氣非常之嚴肅,忙說是。
“那好。”方劍說:“你再想想,百樂門出事那天你見過阿鵬嗎?”
文春不懂方劍的意思:“那天我自始至終都沒見過他。他是曾嘉華的司機和貼身馬仔,平時都不離曾嘉華左右。”
方劍彷彿感覺撥開了一絲迷霧,不由鬆口氣:“文生,謝謝你提供的情況。”
“不客氣,方警官!”
方劍掛了電話後又接到局裡電話。
“方隊,局長讓你立即返回局裡,在盧勇的宿舍裡有新的發現。”
市局會議室裡,幾位局領導面色嚴肅。王子明將一個卡遞給方劍。
“這是從盧勇宿舍找到的銀行卡,經查詢上面有兩百萬元之巨,你再把你剪輯的監控錄像放給大家看一看。”
方劍就一愣;他剪輯的監控錄像連前任的局長都沒彙報,目前就只有他和曉紅知道。
“怎麼着,這麼重要的線索還要對我們保密!”
方劍忙解釋:“還未對錄像最後確認,所以沒彙報。”
王子明說:“那現在拿來呀!”
“是!”方劍立即讓曉紅拿錄像帶。
看完錄像,王子明環視大家。
“看完錄像,大家有什麼感想統統說出來。”
政委李玉成十分氣憤:“這簡直又一個羅輝嘛!”
其它人均不說話。王子明又說:“案情很明顯了。盧勇經不起罪犯的金錢誘惑,盜出我局的提審單,又模仿了我和嚴局的簽字,內外勾結到看守所提走了香港罪犯麥刀雄。又在百樂門飲酒作樂,醉酒後和流氓發生衝突,用刀致人死亡後逃至人民大橋,在無路可逃的情況下,開槍畏罪自殺。對於這一點大家有什麼意見。”
“我不同意!”方劍話一出口,所有人的目光都頂住他。
“你還有什麼意見,說吧!”王子明拿起茶杯喝了一口。
“我覺得案情沒有這麼簡單!”
王子明放下茶杯:“目的和動機都具備了,還有什麼複雜的?”
“我請幾位領導注意幾點。第一,盧勇可能因爲金錢而下水,但是他殺人的動機不明確;第二,盧勇的屍體找不到,在沒有屍檢報告的情況下,就不能確定殺人者就是盧勇,我們還需要證據;再者,盧勇和罪犯接觸證據還沒有,換句話說,我們還不知道拉他下水的人是誰,更重要的一點是刀仔還未歸案!”
王子明笑了起來:“小方,你是準備推翻你自己找到的證據。因爲這些證據我還準備表揚你們刑警隊工作效率高,短短的時間就能找到這麼重要的證據,可現在我覺得你是疑慮重重,猶豫不前!”
方劍本想把找到的一些新線索和盤托出,可一想到王子明和曾嘉華他們在茶館裡的笑聲,便忍住了。
“反正我覺得下結論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