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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21章 失蹤的前女友

正文_第21章 失蹤的前女友

我昨天還在想沈夕失蹤之事應該是子虛烏有的,因爲如果她真的失蹤了,視她爲心肝寶貝兒的父母應該早就來報案了。

“你們好!”我收起雜亂的思緒後請他們入座,“發生什麼事了?”

見到我藍姍像找到救星一樣,她說:“沈夕不見了!”

“真的?”我大吃一驚,“怎麼回事?你們不要急,慢慢說。”

藍姍顯得很焦慮,她喝了一口水,稍微穩定一下心緒說道:“我前天中午打了沈夕的手機,沒打通,今天上午我又打了,還是沒打通,於是我和她爸去她公司找她,她公司的同事說她已經好多天沒來上班了,好像是請假了。我這個急呀,於是我又去她住的地兒,沒想到她的鎖換了,我也沒有新鎖的鑰匙,我本來想撬開鎖進去看她在不在,後來還是她爸提醒說人一定不在屋裡,沒必要撬鎖了。後來我又打了她的手機還是沒打通,我急得午飯都吃不下,急得我只能來報案了,該不會是出什麼事了吧?”

“說來也巧,昨天我們收到一封報案信,信中說沈夕失蹤了,當時我們還以爲是有人在惡作劇。”

“信?什麼信?能給我們看看嗎?”

藍姍夫婦看過信後,都感到很不可思議,藍姍說:“這封信不是我們寫的,我們意料到沈夕出事後就立即趕來報案了,看來寫這封信的人是個知情者,那他會不會知道沈夕現在在哪裡呢?”

我說:“這個不好說。她最近有沒有什麼異常表現?”

“沒發現啊,跟平時一樣吧。”

“她搬出去住多久了?”

“半年多了。”

“她爲什麼要搬出去住呢?”

“她說她想獨立,不想受束縛,唉,真要命!”藍姍長吁短嘆。

“她是不是交了男朋友了?”

藍姍驚訝而嗔怒地看着我,“怎麼可能呢?她可是個癡情的女孩兒,你應該知道她一直喜歡的人是你,你們分手後也不是沒有男孩兒追求她,而是她總是拒絕別人,要我說女孩子太癡情也不好。”

我覺得有些難堪,只得轉移話題:“你們最後一次見她是什麼時候?”

藍姍看了看沈方揚,後者眨着眼睛在思考這個問題,藍姍想了幾秒鐘後說:“好像是一個月前吧,是不是?”她看着沈方揚:“是不是7月13號回來過一次?”

沈方揚點點頭:“好像是那天吧,我記得你還讓我去菜市場買只活雞回來。”

“對的,那天她很開心,還說好久沒吃到我做的香菇燜雞了,我說那就常回家吃飯,實在不行還是搬回來住,她笑了笑說回家住不自由。我也就沒再說什麼,誰能想到她,一個月後她,她竟然就不見了啊……”

藍姍說到傷心處哽住說不下去了。

我起來給他們的杯子里加水,“伯母,來,喝口水,不要着急。”

藍姍喝了水後淚水漣漣的,她接着說:“我這個後悔啊,我本來是堅決阻止她搬出去住的,可她爸,這個死老頭子卻支持她,說孩子大了應該有自己的世界了,不能總留在身邊,她幾年前不是也出過國嗎?還不是平平安安回來的?我沒辦法也就答應了。”

“那她最後一次回來你們沒發現她有什麼異常?”

藍姍痛苦得長吁短嘆。

沈方揚說:“她好像瘦了,我記得我問她怎麼瘦了,她笑了笑說在減肥。”

藍姍搶着說:“對的,我說你本來就有點瘦還減什麼肥?我的小祖宗啊,趕快多吃點,我還往她的碗裡夾了幾塊雞肉。”藍姍抹了抹眼睛,估計又流淚了,“這孩子卻說現在都流行骨感美,她說她的朋友們都在減肥,她也要緊跟潮流。我後來想兒大不由娘啊,我對她實在沒有辦法,就像她爸說的那樣孩子大了隨她去吧。唉……”藍姍發出一聲長嘆。

“那您知道她都跟些什麼人交往呢?”

“她的朋友我也沒見到幾個,只見過一個叫陳琳琳的女孩子,那個女孩子是她同學,來過我們家兩次。”

聽到陳琳琳的三個字,我心頭猛地一顫,我把陳琳琳的照片放在藍姍夫婦面前時,藍姍說:“對,就是這個女孩兒。”

“陳琳琳和沈夕是什麼關係?”

“她們是大學同學。”

“還有一個叫做馬寅明的男孩兒吧?”沈方揚說。

聽到馬寅明這個人之後我又是一震,我又讓王長樂找來馬寅明的照片給他們看,藍姍不解地問道:“好像是這個人,好奇怪哦,你們怎麼會有他們的照片?”

我沒想到沈夕竟然認識墜車事件中唯一一名男性死者馬寅明。

“伯父伯母,你們大概還不知道吧,8月11日,包括這兩個人共四人坐的一輛麪包車墜進死亡之濱都已經死了!”

藍姍的本來就大的眼睛瞪得溜圓,嘴張開着久久沒有合上,眼裡滿是驚恐,沈方揚也是一臉驚愕,一時間,氣氛變得凝重而緊張。

“你們不要過於擔心,沈夕的失蹤跟這起墜車事故不一定有聯繫。”

我的話並沒有打消藍姍心裡的擔憂和恐慌。

藍姍似乎想起什麼來,“哦,對的,我也見過那個叫馬寅明的一次。”

“你們是在哪裡見的馬寅明?”

“是在我家樓下,那天他來找沈夕,沒上家來。後來我還問沈夕怎麼不請人家上來坐坐,沈夕說他是個大忙人,沒時間來。”

“是什麼時候的事兒?”

“大概是一個月前,也就是上個月十三號沈夕回家那天。”

“他和沈夕是什麼關係呢?”

“就是普通朋友吧,也不知道他們有什麼事,那天他來去匆匆的,好像有什麼事。”

“您覺得他們有什麼事呢?”

“這個我也說不上來,但我想可能是他們相約要去什麼地方。”

“會不會是去日月神島旅遊的事呢?”

“不好說。”藍姍說,“後來沈夕還給陳琳琳打電話了,沈夕在房間裡說話,我聽不見她在說什麼了。”

“看來她是有什麼事瞞着你們。”我心想這是一條重要的線索,“據您瞭解,沈夕有沒有仇人?”

“仇人?”藍姍皺了皺眉頭,“她人緣好得很,從來不會得罪人的,你也和她相處過,你也應該知道她的爲人。”

“您這幾天有沒有接到陌生人的來電,或者敲詐勒索之類的電話?”

“沒有啊。”

“沈夕以前在家住的時候,業餘時間都做些什麼呢?”

“她喜歡上網和網友聊天兒,還喜歡在網上看電影,要不就是逛街。”

“她的電腦在家嗎?還是在她住處?”

“現在在她的住處。”

“改天我想去她住的地方看看,或許她的電腦裡會有些有用的線索。”

“沒問題,你什麼時候想去看就打電話給我,我決定把她的門鎖撬掉,換套新鎖。”

沈夕父母的到來證實的神秘沈夕失蹤,沈夕的個人資料迅速被關注起來。通過調查得知沈夕的情況。

【沈夕】女,27歲,古桐市人,身高161CM,體重48KG。大學學歷,是一名合資公司的白領,從事外貿翻譯工作。家有父母和一弟,三年前也就是2005年曾在英國伯明翰市留學一年零三個月。有過兩次戀愛經歷,前男友分別是雷振和李凡拓。

沈夕的前男友,李凡拓,今年28歲,職業不詳,已於四年前離開古桐市,行蹤不詳。沈夕出事前獨居,居住在古桐市桃園北路303號九號樓102房。

沈夕的神秘失蹤,讓我陷入了對往事的回憶當中……

四年前,我和沈夕邂逅於一次交通事故的現場。

那是一個清晨,沈夕在上班的路上,在一個十字路口,她目睹了一次交通事故:一個四歲的小男孩子被小矯車撞倒,已經奄奄一息了,肇事司機曾下來查看,當看到車下躺着一個小男孩時,沈夕以爲他要抱起小男孩上車去醫院搶救,卻沒想到司機上了車,然後突然倒退車特意從男孩子身上輾壓過去,小男孩在車輪的輾壓下悲慘地嚥了氣。

當司機確認小男孩已經死亡,他慌里慌張地正要開車逃逸。沈夕見狀不妙,當機立斷,衝過去在車頭攔住他,其他周圍幾個羣衆也跑過來一起迅速攔住他。司機只好將車停了下來,沈夕連忙打了110報警。

不久,我接到通知趕來事故現場。120急救車也迅速趕到,經醫生診斷,小男孩已經死亡。人們看到匆匆超過來的男孩母親看到孩子血肉模糊的身體,哭倒在車輪邊。

肇事者被警察帶走,據他交待:他看到撞了人後驚惶失措,在車上靜靜呆了幾分鐘,然後想起網絡上流傳“撞傷不如撞死”的說法,他害怕將來沒完沒了地支付醫療費,所以一時糊塗就……他由交通肇事變成了故意傷害罪,後來判了無期,緩期一年執行,聽說後來改成十年有期徒刑。

沈夕向我詳細地描述了她所看到的這場交通事故的所有細節,她的正義和勇敢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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