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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黑衣嫌疑人

第二十一章 黑衣嫌疑人

喜好看熱鬧的圍觀羣衆在被警察轟走後,靜悄悄的五樓幾乎再沒有任何人出沒。

直到一身黑衣的男子第二次出現,這一次他距離那道警戒線不再是三米遠外,他走近了,越來越近,直到路被那道警戒線攔住。如果他此時擡腿跨過去,那接下來他可能就要去警局和托馬斯那個小不點兒做伴去了。

趙林夕不敢跨過警戒線,儘可將上半身伸長到極致,右手扶着牆壁,試圖從門口看到房內,她距離門口還有兩米遠。

房子內沒有什麼動靜。

每當她想到這房子此刻的狀態,內心的某一根神經便會“突突突”地顫動,這不是一個好兆頭,她的擔憂越來越盛。

她多想告訴警方,有一個扎着小馬尾辮子的殺手隨時可能會繼續追殺Lee,也很可能會來到Lee的家做些什麼,可她不敢,因爲她無法解釋自己爲什麼會知曉這些,也無法解釋自己爲什麼不能跟着警察去做筆錄。

她拿不出自己的身份證明,也不敢讓那些眼尖的警察靠近自己。她只能儘可能躲在黑暗裡,扮演一隻趨暗避光的臭蟲。

從兜裡掏出一張手掌大的紙,上面有幾個字,舉到眼前又仔仔細細讀了兩遍。趙林夕伸長了胳膊將被攢成球的紙投了出去。

一個紙球砸在了門框邊緣,彈進了房內,發出了清脆的幾聲響動。

一名警察站在地上,仰着頭,左胳膊橫在胸前,上面支着右胳膊,手指正搭在嘴邊,指甲與他的牙齒摩擦着。他的視線始終落在天花板上被膠水粘住的破碎海報上。

牀上的枕頭被翻過來了,那片乾涸的膠水痕跡不斷反射銀色的光亮,柔軟的布料變得像一張薄木板,僵硬地躺在牀上。

他終於明白枕頭上這一片莫名其妙的膠水是由何而來了。

房內一片狼藉,他們只在地上亂七八糟的物什中找到了血跡和幾枚彈殼。血樣還在警局內化驗,不排除存在除了Lee外第二個人的血液。

一名微胖的男警察站在牀邊一動不動,他一直在腦海中將每一個現場調查到的細節串聯起來。他剛剛想到枕頭和海報之間的關係,就聽見門口的聲音。

“咔~”

“嚓~”

“嚓~”

一個小紙團從門口滾落至他的腳邊,大小就像散落地上的那些炸雞塊一樣

“嗯?”鼻腔裡不由自主發出了氣聲。

彎腰拾起紙團,他站起身看了一眼門口,這才跑出門。走廊依舊安安靜靜,但是盡頭拐角處一個黑色的衣角在最後時刻一閃而過。

“誰?站住!”微胖警察跨過警戒線向着走廊盡頭最後出現的人影處奔去。

趙林夕以爲房子內沒人了,這才扔紙團進去,哪知房內還有人,聽到那一聲疑惑之音,便趕忙折身逃跑。

微胖警察跟着她跑下了樓。

馬路上的人,或匆匆行走,或三兩相聚站在路邊,大部分都是黑衣黑褲。

如果以黑色衣角爲搜查點來判定剛剛的可疑人身份,那這些路人全部都有嫌疑了。

“呼哧呼哧”,急喘着氣。微胖警察摘下帽子,用手掌擦了擦頭上的汗,咧着嘴迎着風,視線掃視着周圍的人。

“嘿,盧克,你怎麼跑下來了,現場不能不留人。”微胖警察還在喘着粗氣時,聽到身後搭檔的聲音。

“怎麼了?你怎麼這副表情?”

盧克又深深地看了眼視線內的衆路人一眼,手裡抓着帽子向樓門口甩了一下:“先上去再說吧。”

搭檔不解地跟在他身後,又問了一遍。盧克則陰沉着臉爬上樓梯。

“那個小孩兒真是個惡魔,半個小時的時間都快把房頂掀了,我回警局見到他時,你猜他在幹嘛?他正和一個拷在椅子上的搶劫犯掰手腕。”搭檔見盧克一言不發,自顧自說起剛剛托馬斯的事情。

“她媽媽喊他,他才乖乖坐好,她媽媽真可憐。”說完,滿面同情。

回到Lee的房子,盧克直衝進房門,身後的搭檔依舊不緊不慢地彎腰鑽入。

驚魂未定的黑衣男人躲躲閃閃藏身於一條小巷子中,不一會又站到出口只冒出一個腦袋,確定安全後才走出巷子,理了理衣服,無事人一樣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來到安全地帶後,趙林夕想了一下,她覺得那名警察沒看到自己的模樣。

在逃跑和僞裝上,現在的她已經遊刃有餘。

盧克又站回了能聚神思考的絕佳位置—那張單人牀的牀頭。他指着天花板上滿是裂痕的海報:“看,那裡被膠水粘過,底下正對着枕頭。”

搭檔站到她身邊,和他比肩而立,也擡着頭看了一會。

盧克合理分析着:“那裡一定有問題,有人用膠水把它粘住了。膠水灑到枕頭上,他一定沒時間去處理,所以把枕頭翻了個面。”

“可能是Lee自己做的,他可能太喜歡海報上的傢伙了。那傢伙是誰呀?畫面太扭曲了,我看不清。”尚爲年輕的搭檔總是思維跳躍。

“不,如果是他自己,他就不會把枕頭翻過去,而是把枕套摘下來洗掉,那東西在上面呆的越久就越難清理。”盧克的臉一派嚴肅。“一定是一個他熟悉的人,那個人沒有時間處理枕頭,只能先翻過去遮住膠水處。”

“我們可以把海報摘下來,也許能發現什麼線索。”年輕搭檔提出了一個並不可靠的建議。

“把你手的套帶上,看看這個。”說完,盧克從兜裡掏出一枚紙團。

小心翼翼將紙團按照折起的紋路一點點展開、鋪平,幾行字呈現在眼前,字跡清晰,字體歪曲,大小不一,邏輯混亂。完全猜不到出自何人之手。

半小時前,安東尼回警局送證物袋時,正巧看到剛剛被他送過來的托馬斯與幾名被逮捕的嫌犯玩作一團。不一會,孩子的媽媽也進來了,看到椅子上玩的開心的小男孩,那女人喜怒交加,衝上去將孩子抱在懷裡,又哭起來。

孩子此刻老實了,像個乖巧的小綿羊,任憑媽媽緊緊抱的他喘不過氣,也沒有任何掙扎,小胳膊也環在媽媽的頭上。在內心深處,他還是怕媽媽傷心難過的。

安東尼可憐這個母親,因爲那個小孩兒太淘氣了。

辦好手續手裡牽着兒子,凱瑟琳來到安東尼的身邊,對他連聲道謝,她那真誠大方的話語蓋過了此刻糟糕的形象。

“警官,十分感謝,我叫凱瑟琳,這是我的兒子托馬斯。”

凱瑟琳全然忘記了自己在面對單身男性時應有的正確表現,她現在滿腦子都是與親人重逢的喜悅,於是,毫不顧忌的去與那名於自己和孩子有莫大恩情的警官道謝。

如果是平時,她一定會去衛生間好好打理一下儀容,再去與對方攀談,不能在對方的心裡留下壞印象,尤其是像她此刻邋遢狼狽的外形。

在她一貫的審美中,一名高大英挺又正直善良的警察,完全可以將大衛那種不修邊幅還頹廢膽小的邊角記者比下去,只是,她現在全然忘記了這些自己在心內定下的規則。

“你好,我叫安東尼,不用謝我,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開朗陽光的笑容在他小麥色的臉上綻放,映出他潔白的牙齒。他又囑咐道:“凱瑟琳女士,注意看好托馬斯,不要讓他再亂跑了,最近這一片很不安全。”

凱瑟琳羞愧又感動,握着兒子的手又緊了些。

“我知道了,謝謝你,安東尼,你們是不是還要在樓下呆一陣子?如果有需要幫忙的話可以找我。”說完,她主動留下了手機號碼。

安東尼目送着母子離開,陽光下,她們一大一小的兩個影子斜在地面上漸漸遠去。

從兜裡拿出手機,他輸入一串手機號碼,署名:凱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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