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江辰一到警察局就立刻把張明志叫了過來,他把一個裝有泥土的自封袋遞給了明志,讓他去對比分析一下里面的土質是不是和發現彭豔屍體的那個墳頭的土質是同一種類的——我並不能明白辰隊這樣做的意義是什麼,想不明白但也沒打算去問,因爲辰隊今晚的臉色很不好。
我只是趁機把陳杰寧交給我的手機遞給了明志,拜託他去調查一下里面的內容,看有沒有三月二十五日那天的短信或通話殘留的痕跡。
其實是沒必要再這麼做的,畢竟案子的大致結果我們都已經知道了,對於這些小細節,在不在意的都無所謂,我之所以還想去調查它,主要是基於三點:
一是爲了能更好的還原那天所發生的事——這是我從見到辰隊的第一天起他就教給我的工作原則,即儘可能的接近並如實再現案件的真實過程——我打算貫徹下去;
二是這樣一調查也可以讓我心服口服的認爲周穎確實不是兇手或幫兇——雖然我已經這麼認爲了,但至於那天晚上爲什麼她一直拿着手機這件事我自始至終都不能釋懷——真像她說的那樣只是習慣性的看看時間、翻翻新聞嗎;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想完成陳杰寧的訴求——他肯把手機給我,一定是下了很大決心的,他是想通過他的行動告訴我他根本就不懷疑周穎——雖然我覺得他的這個做法有些多此一舉甚至很可笑,但我還是打算幫他一次。
也幸好張明志他這個人比較好說話,我沒怎麼費口舌他就同意了我的請求。
像這種取樣分析的流程是很複雜的,前幾日那麼多繁重的工作已經壓的他們這些化驗室的人喘不過氣來了,今晚又被辰隊要求加班,他們也是苦不堪言,但是沒辦法,化驗的結果對案子的進程有着直接的影響——而就是在這種關頭,明志他還能同意我的請求,我是真的很感謝他。
他們這些化驗室的人忙了整整一晚上,只在凌晨將化驗結果準確無誤的彙報給辰隊後他們纔敢在辦公室的桌子上趴着休息一會——雖然辰隊告訴他們可以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但他們看案子還沒真正結束,擔心再有什麼事,就都沒離開。
化驗的結果證明辰隊所提供的土壤和掩埋彭豔的土壤確實是同一種——辰隊聽到這個結果微微點了點頭,跟張明志他們說了些感謝的話後就不言語了——我不知道什麼意思,也沒去問。
更何況比起這個我根本就搞不明白的事,我更在意的是那部手機。
根據明志的查詢結果,陳杰寧的手機里根本就沒有三月二十五日那天的任何可疑的被刪除的記錄,唯一有的就是周穎發給陳杰寧的那兩條信息——準確來說,他的手機裡除了保有周穎發來的短信外,其餘的什麼都沒有。
看來我從一開始就走錯了,這種先入爲主的錯誤還真是把我帶的夠偏離正軌的——改天一定要好好跟周穎道個歉——本來這也是沒必要的,畢竟在我們的調查工作中,因爲案子太過複雜的問題,我們也是難免會出現懷疑錯人的情況的,可是在我知道了周穎爸媽是幹什麼的之後,我多少還是有點在意這件事的。
早知道這樣,當初我就對她客氣點了——不過,我也應該早就想到了纔對,如果自己的爸媽不是警察,哪有幾個女生會對警察這種又苦又累的職業感興趣的,況且她上的還是國家重點高校……
我得到這一結果後,也把它告訴了辰隊,我以爲他還是會像前幾次那樣——就是給人一種早就料到了的感覺,可是,這次他竟然擡了擡頭,說“原來是這樣的——一開始就想錯了啊”——他也有想錯的時候,不容易……
如果說前半夜在警察局安靜等候的時間很難熬(確實難熬,有幾次眼睛因爲太過疲憊還合上了,不過,辰隊他老人家的精神是真好,整整一夜我都沒見他閉過眼,他就是翹着二郎腿,手撐在下巴上,安靜的想着什麼——唉,人和人是真不能比,智力上我不如他,這種比意志的事我也還是輸給了他),那後半夜就不得不說讓我的亢奮的精神達到了最頂峰。
在張明志彙報完調查分析的結果後,辰隊靜坐了十幾分鍾便招呼我向張超誠所在的審訊室走去——早在昨晚,辰隊就已經要求把人帶過來了,只是遲遲未審——我倒認爲辰隊他是故意在磨張超誠的耐性,打算在這一次給他來個徹底的“粉碎”。
在那個不足二十平方米的房間裡我將見識一場我前二十幾年的人生生涯中最精彩絕倫的推理,不過,在佩服之餘,我想的更多的是這人的腦子到底是怎麼長的——那種不可能的推理到底是怎麼做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