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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回 失蹤始末

第二百五十九回 失蹤始末

“我是誰?”面對突如其來的質問,我忍不住反問一句:“你又是誰?”

風風火火闖進門來的,赫然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

“在鷹爪門的地盤,你居然敢問姑奶奶我是誰?”小姑娘瞪大着眼睛說。

這句話,怎麼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小愉,別胡鬧。”鷹爪王喝住了她。

小……虞、魚、餘、漁、愉?

我在心裡勾劃了一下這個‘愉’字。

幸好是嘴裡叫出來的,如果用筆來寫,會不會有人錯看成‘小偷’?

“你應該聽說過,她就是連副門主的千金。”鷹爪王爲我介紹道,“連歡愉。”

果然是她!

“原來是連大小姐……”我隨口應道。

“叫連大姑奶奶!”連歡愉響亮道。

“不得無禮!”鷹爪王怒道,“這位是你鄭大哥的好朋友,專門爲了你鄭大哥的事情過來的。”

好朋友?

聽到這個詞,我心裡微微一愣。

我和鄭則,算得上好朋友麼?

見過一面,說過幾句話……

恐怕,連朋友都算不上吧?

但爲了這個可能連朋友都算不上的人,我倒是怒挑金牌殺手,勇闖黑風別苑,明察暗訪鷹爪門。

這到底是爲了什麼?

或許,是因爲鄭則做的事情——爲了救援一個素味平生的江湖女子,他冒着生命危險,孤身闖入黑風幫總舵,力斃首惡……

這類少年英雄爲民除害的故事,我從說書先生口中聽過很多很多,心裡也非常向往這種俠客生活。

但如果事情真的擺在面前,我是十有八、九不敢幫忙的。

大部分人都不敢。

畢竟豁出生命和惡勢力作鬥爭,確實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但不敢,不代表不想。

每個人心中,都自有一腔熱血。

雖然殘酷的現實,讓我們麻木,讓我們冷漠。

可正因爲有這種英雄故事,讓我們不至於把這一腔熱血,漠然化作冷血。

吃力不討好,討的不是自己的好!

所以,我做的這一切,不是爲了鄭則,而是爲了自己心中的一點信念——只要問心無愧,做點傻事又何妨?

“你……你沒事吧?”五根纖細的手指在我眼前搖晃。

“沒事。”我眨眨眼,從沉思中回過神來。

“你……你有鄭大哥的消息?”連歡愉問道。

“沒有。”我搖了搖頭。

“那你來這裡是幹什麼的?”連歡愉滿臉失望。

“我來這裡,就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幹些什麼。”我聳肩道。

“那就是什麼都幹不了咯。”連歡愉嘆息一聲,拉過一張椅子,反向坐下。

“鄭門主。”我轉向鷹爪王道,“你能不能把整個事件的經過,詳細給我說一遍?”

“沒問題。”鷹爪王點頭道,“正巧,小愉是第一個發現鄭則失蹤的人,有些事情,她比我知道得還清楚。”

我看看連歡愉。

連歡愉將下巴靠在椅背上,眨眨眼睛。

於是乎,在鷹爪王和連歡愉的交替講述下,鄭則失蹤事件的始末,逐漸在我腦海中清晰成型……

事情,發生在一個多月之前。

那幾天,鷹爪王感覺身體不適,請了幾個大夫來診斷,卻都查不出什麼毛病。

最後,還是連鷹的心眼透徹,猜測說會不會是中了某種特殊的毒?

從病理的方向查不出,從毒性方向一查,當即就查清楚了。

果然是中毒!

這下子,可把鷹爪王驚出一身冷汗——自己在鷹爪門內中了毒,居然還懵然不知,究竟是誰幹的?

他開始閉關逼毒。

就在這個時候,鄭則回來了。

他不是兩手空空回來的,還帶了許多禮物。

在好幾年前,鄭則的母親就去世了,所以他最親的人就是鷹爪三王——鄭應、連鷹、楊綵鳳。

楊魚和連歡愉,也被他視爲親弟妹。

那些禮物,就是爲他們準備的。

鄭應閉關逼毒,連鷹忙着追查下毒元兇,鄭則見不到他們,沒辦法,就只能先帶着禮物去探望楊綵鳳、楊魚、連歡愉幾個。

大半年沒見,他們自然是高高興興的聊了很長時間。

一夜無事。

第二天早上,連歡愉帶着點心,蹦蹦跳跳的去找鄭大哥玩兒。

鄭則失蹤了!

當時房間內的情景,和現在一模一樣,沒有任何異常痕跡,再加上鄭則打小就是出了名的淘氣包,偷偷溜出去玩乃家常便飯……

所以,當時並沒有人意識到鄭則失蹤這個事實——除了連歡愉。

連歡愉馬上找到連鷹,說鄭大哥失蹤了。

連鷹並沒有放在心上,只是隨便讓幾個手下到城裡各大煙花之地找鄭則。

當然沒有發現。

就這樣一連過了兩天,依然沒有鄭則的消息,連鷹纔開始正視這個問題。

三十八路哨探,七十五條伏線,一百六十六道暗樁同時運作,海量消息源源不斷傳來,最終得出結論……

鄭則,人間蒸發!

然後,連鷹就在鄭則的牀底下發現了那五個指刻的小字:找金鷹毛者。

於是乎,搜捕持有金色鷹爪令的大網,就此悄然展開……

“我很好奇,爲什麼你當時會覺得鄭則失蹤了?”我問連歡愉。

一般來說,鄭則這麼大一個人,你發現他不在家,第一時間想到的肯定是他出門了。

更何況,這裡是守衛森嚴的鷹爪門總舵?

“因爲牀鋪太乾淨了。”連歡愉鼓着腮幫子道,“鄭大哥從來不會自己疊被子,但又很討厭侍女、小廝動他的被子,所以每次我到他房裡來,牀上肯定是亂糟糟的被窩——我一看牀上那麼幹淨整齊,就知道絕對發生了什麼事情。”

“這麼說來,有兩種可能。”我猜測道,“第一,那天晚上鄭則根本沒在牀上睡過;第二,他睡過了,但把他劫走的人重新整理了牀鋪。”

“這有什麼區別?”連歡愉不以爲然道。

“有一點區別。”我說,“如果是劫走鄭則的人整理了牀鋪,至少可以證明,那個人並不熟悉鄭則的生活習慣。”

“既然劫匪不熟悉鄭大哥的生活習慣,那某些人的嫌疑就可以排除了,對不對?”連歡愉接着道。

“聰明!”我點頭道,“而且,有證據能證明,牀鋪確實被人整理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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