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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回 天鳳雲來

第一百零四回 天鳳雲來

蘄州境內,蘄州府北,蘄州城。

我拄着竹杆,混在熙熙攘攘的人羣之中,緩緩穿過城門。

沒錯,就我一個。

自大沙漠與王子云分別,時間又過去了半個多月;我和徐浪等人一路遊山玩水,從陵州中部來到蘄州東北,行程近千里,期間亦見識了不少奇聞趣事。

但徐家號有諸多生意要忙,自然不宜在蘄州長久耽擱,幾天前已經返程。

那長髮姐姐呢?

約摸一炷香之前……

“蘄州城我就不進去了。”長髮姐姐如此說道。

“不進蘄州城?那你準備住在哪裡?”我奇道。

“哪都不住。”長髮姐姐搖頭道,“我要回家。”

她這麼一說,我驚得非同小可:“回家?回什麼家?”

“我又不是無家可歸的可憐小女孩……”長髮姐姐瞄了一眼在不遠處獨自玩耍的費小花,“這麼說吧,這一個多月,外面的世界我也玩夠了——我離開無名谷的事情,還得回去向家族稟報,小花也要妥善安排,總不能讓她整天跟着我們到處跑吧?”

“那……我也不進蘄州城了,我跟你一起回去。”我說。

“那不行,老祖宗傳下來的訓令,就是不得干涉你的行動。”長髮姐姐道,“我悄悄跟着你也就算了,可你要跟着我走,那家族裡該要懲罰我了。”

“可是,你自己一個人走,我不放心吶。”我擔憂道。

“我纔是不放心你呢。”長髮姐姐笑了笑,“我的武功,比你高明一百倍。”

“武功再高,也怕暗算吶。”我說。

“完全不怕,不是還有小花麼。”長髮姐姐道,“何況……我還有護花使者。”

“護花使者?”我皺眉道。

“阿大,出來吧。”長髮姐姐招了招手。

阿大?這稱呼怎麼這麼耳熟?

這時候,旁邊樹林裡一陣響動,冒出了一顆毛絨絨的黑色頭顱。

大猩猩?

還是個熟猩。

因爲這傢伙臉頰上有一條很深的傷痕,貫穿了一隻眼睛。

我弄出來的傷口。

錯不了,它正是那個在天柱峰秘密宮殿和我大戰三百回合(僞)的大猩猩!

當初被它打傷,掉下瀑布之前,我隱約聽到人喊“阿大,住手”,原來是長髮姐姐趕來救我了。

“原來它是你養的啊。”我撓了撓頭髮。

“錯了,是它養我。”長髮姐姐道,“你想想,我一個人在山谷裡,又不能離開,上哪去弄野味和果子?都是阿大幫的忙。”

“可它平常跟着你,我怎麼沒發現?”我又奇道。

長髮姐姐一揮手,黑猩猩阿大的身形一陣扭曲,憑空消失了。

原來是隱形功法。

“好吧,那你什麼時候回來?”我嘆了口氣,問道。

“這一來一回……大概兩個月。”長髮姐姐沉吟道。

“行,那我就在蘄州城等你啦。”我說。

“千萬別等,你該上哪上哪,記住,我不應該干擾你的行動。”長髮姐姐很認真的說。

這還不干擾?都幹到什麼程度了……

“那好,快去快回……”

於是我只能默默接受現實,孤身一人進了蘄州城。

看着身旁川流不息的人羣,看着街邊林林種種的商鋪,看着前方鱗次櫛比的房屋……

我突然……

肚子餓了!

不行,得馬上找東西吃。

就旁邊這兩家吧。

左邊一家,是五層樓閣,紅牆綠瓦,雕樑畫棟的天鳳樓。

右邊一家,是兩層小樓,素牆灰瓦,歪樑破柱的雲來樓。

這些情況,站在門外稍微一張望,便是一目瞭然。

當然,東西好不好吃,和外部裝修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往往街邊一小攤,露天擺賣的便是人間美味。

還得再看看食客們的表現。

現在離正午還差三刻,恰是吃飯的時間。

只見天鳳樓里人聲鼎沸,即可看到三五知己笑逐顏開,羣約而至,也能看到老饕們油光滿臉,心滿意足的剔着牙離開。

反觀雲來樓,裡面就那麼小貓三兩隻,吃的也是粗茶淡飯,家常小炒,店小二肩上搭着油乎乎的毛巾,懶洋洋地倚在牆邊打呵欠。

該選哪家,這還用說?

我走上了天鳳樓。

“客官是來吃飯吶,還是住店?”店小二馬上迎了過來。

雖說我拄着一根竹杆,看起來風塵僕僕的樣子,可好歹穿的是五兩銀子一件的‘古記號’成衣,穿的更是二十多兩的‘鹿鼎號’皮靴,店小二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自然不會怠慢。

“既吃飯,也住店,給小爺我弄個天字號客房。”我大咧咧的說。

“這位少爺,本店沒有天字號,是梅竹鬆,鬆字房最高,五兩銀子一天。”店小二賠笑道。

“那就鬆吧,位置別太高,窗戶要靠近院子,房間得寬敞些。”我吩咐道。

“好嘞,矮大鬆一間。”店小二高聲傳唱出去,馬上有掌櫃的拿着名簿前來登記。

交納了十兩銀子的定金,我被請到三樓雅座,一個人佔據了兩排六座的隔間。

從窗口望出去,恰好能看見對面雲來樓的招牌。

店小二奉上竹板寫的菜單,一大串,估計得有上百個菜品。

“不看了,有什麼招牌菜,推薦菜,當紅菜,統統給小爺上一份。”我也懶得看,直接一揮手,丟了一錠銀子給店小二。

“好,好。”店小二小笑得眼睛都看不見了,諾諾而退。

“對了,我不喝酒。”我突然想起,吩咐道。

“明白,明白。”店小二躬着身退了出去。

看着店小二唯唯諾諾的樣子,我不禁長嘆一聲。

有錢就是它喵的好啊。

別的不說,光是從萬雨紳那裡得到的戲蟾通寶(錢雖然是假的,材料可是真金),就價值上萬兩銀子,一路上吃吃喝喝各種花銷,再怎麼奢侈也才用了幾百兩而已。

我突然明白了,爲什麼說和大神打交道,他從指縫裡漏出一點,就夠你吃喝不盡。

和萬雨紳打架的人,只要不死,現在都是富翁了吧?

不過……

以我現在的情況,還用得着投靠鄭則麼?

從認識鄭則到現在,扳着指頭一算,其實才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

而發生在我身上的變化,完全可以用翻天覆地來形容。

這麼雞血的展開,誰又能預料得到?

我又嘆了口氣,用雕花象牙筷夾起一枚水晶蝦仁,放進了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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