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忍而亂大謀——聽了這句話之後,伯爵不得不承認,不僅懂得這道理,還能將其濃縮成簡短話語的洛明的確有着過人的智慧。
就算他現在死去,但這一句話也一定能名留史冊。
但伯爵可不認爲自己的“大謀”就比洛明的“大謀”差。
畢竟體量的差距擺在那裡,他家身爲伯爵已經上百年,有五位男爵從屬,麾下騎士足有六十七人。
洛明就算天縱奇才,又有來源不明的一大筆資金相助,但畢竟只是個新立不久的騎士而已。
發展到如今,洛明也差不多是吃撐了,必須花一些時間去消化所得,否則就很可能因爲某些小事便崩潰,不僅要把吃下去吐出來,甚至連原本的家業都不一定能保全,一夜回到解放前。
伯爵自己稍微擴張幾個男爵領程度的地盤,也能輕鬆地控制,並且很快消化所得的利益,轉化成自身的實力。這就是二者之間致命的差距。
在洛明養精蓄銳,勤修內政的同時,伯爵同樣沒有停下進取。
二人約定暫時不起衝突,也就意味着有了不少時間可以用來增強實力,在伯爵看來,對他更爲有利,同樣的時間內,洛明能增加十份的實力,他自己至少能增加十五份。
若是正常情況,這個法則自然是成立的。
但有兩點不同。
第一點,便是生產技術的差距帶來的生產力的提升——不說別的,就說水泥技術,哪怕目前產量有限,對洛明的幫助也抵得上一千建築工人。
而洛明目前還在鑽研高爐鍊鐵和鑄鐵造炮的技術,無論哪一種若是成功的話,哪怕在地球人看來再原始再落後的技術,哪怕僅僅是個雛形,也能讓洛明真正在全郡裡橫着走甚至可以打着滾走。
當然,這一條目前伯爵還不知曉就是了。
而另一點,則讓伯爵如今追悔莫及。
身爲郡守,他的消息通常是相當靈通的,可以說對全郡的事務都比較瞭解。
而他在全郡中實力最強,消息最靈通,又掌握着郡守的名分,怎麼說都應該是勝利者過分的自信,便慢慢轉化爲了自負。
這種自負在一般情況下都沒事,甚至可以當成是“一切盡在掌握”的態度,來令旁人更加順服。
但一旦遇到了什麼盤外招,或是漏算了某個關鍵因素,整個局勢就會朝着不可預料的方向變化。
就比如說今天——
“祖宗基業,難道竟然要喪在我的手中麼!”
聽了屬下的回報之後,伯爵面如死灰,雙手顫抖,眼神中充滿了絕望。
因爲屬下帶來了一個絕望的消息:在這小山谷中,找不到第二條外出的道路。
好不容易纔探索出的一條小道,也是崎嶇至極,有一段甚至得靠爬的。不要說戰馬了,就算人去走,也得扔下一切累贅才行。
而唯一能夠通行戰馬的道路,已經被怪物所包圍封鎖,幸虧那裡地勢狹窄,勉強可以靠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方法抵擋一會兒。
如今他的麾下還有一百八十五人,五十六匹戰馬,還有三十四副重鎧如果要從小路逃命,戰馬和鎧甲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帶出這山谷的。
鎧甲也就罷了,但戰馬丟在這裡肯定是會被怪物們殺死的,每一匹戰馬最少價值一百金幣,最爲昂貴的甚至超過一千金幣,若是這批馬全都損失掉,伯爵就算家大業大,也得花個七八年纔有可能緩過元氣來。
若只是這樣的話,還可以堅守在這小山谷之中,同時從小路派幾個人回去求援。
求援者徒步回到他的領地,大概要接近一天的時間,接着家臣們再徵召士兵,調集糧草,大軍趕過來的時候肯定得拖到第三天了。
但全軍的輜重也丟在了外邊
別說是人的乾糧了,就連馬的草料以及日常飲水也成了問題。
沒有飯吃,沒有水喝,還要堵住谷口不讓怪物殺進來這山谷能守住兩天都了不起了,第三天十有**就會被攻破。
雖然還有殺掉少數幾匹馬吃肉的辦法但馬肉這玩意兒不煮是沒法消化的,甚至會鬧肚子,平白損耗戰鬥力。
偏偏他們退守到這個山谷中的時候連鍋也一起扔下了,又沒有水源,根本沒法煮。
可以說,這真是一個絕境了。
而將他們帶入這絕境的,便是伯爵的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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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明之前搞的那一次遠征,救援了鴉嶺男爵,不僅打了康勒山伯爵的臉,還極大地揚了他的威風。
雖然很討厭洛明這個“不自量力”的競爭者,但伯爵本人並非頑固之輩。
事後他仔細蒐集了洛明的情報,並且加以研究。
洛明的威名與控制力,有很大程度是在於他的士兵行軍速度快,也敢於遠程奔襲。
在兩天之內,他的軍隊便可以到達全郡的任何一個角落,並且迅速投入戰鬥來援助被圍困的貴族。
那麼,同樣的,他的軍隊也一定能在兩天之內去攻打任何一家冒犯他的貴族。
能夠將力量有效地投放到遠處,那麼威風也好,控制力也罷,自然就會有了。
那麼,想要成就一番事業的伯爵,也自然不在乎向這麼一個小輩學習一下——只要這招真的管用,就算被人嘲笑他拾人牙慧又如何?
自古以來,勝者爲王!
就算不提修改歷史,或者製造輿論抹黑失敗者的事哪怕人人都懷念失敗者,痛恨如今的勝利者,那又如何?
失敗者難道還能從墳墓裡爬出來?
對伯爵來說,洛明的這一戰略思想很有意義,在他看來,這種思路對他的用處甚至還要更加巨大!
畢竟,洛明的士兵再能行軍,主體也是步兵。
但伯爵名下卻有一片水草豐美的牧場,以及祖傳下來,經過多代選育的優質馬種。他的名下養馬上百,加上家臣的話,全部騎士和騎兵加起來就有一百四十人。
若是再挑選一些會騎馬的士兵,就可以湊出三百人以上。雖然普通士兵只有劣馬可以騎,戰鬥時還得下馬變回步兵,但機動性絕對很強。
馬匹的速度在短距離奔馳上,那肯定是遠遠勝過步兵的。
於是,伯爵也準備了一次遠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