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黨總支、黨支部委員工作職責
(一)組織委員的職責
1.瞭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需要,提出劃分或調整黨小組的意見,檢查和督促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
2.瞭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紀律檢查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收集和整理黨員的模範事蹟材料,向支部委員會提出表揚和獎勵的建議。
3.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瞭解入黨積極分子情況,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做好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辦理預備黨員的轉正手續。
4.做好黨員管理工作,根據本支部實際情況,做好評選先進活動,認真搞好評選先進黨小組和優秀黨員活動;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佈黨費收繳情況;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負責接轉黨員組織關係。不設紀律檢查委員的黨支部,有關紀律檢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
(二)宣傳委員的職責
1.瞭解掌握黨員和羣衆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搞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道德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方面的學習。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動員活動,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業餘活動,活躍黨員和羣衆的業餘生活。
4.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網絡等宣傳工具,做好宣傳工作。
5.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新聞宣傳工作的規定和計劃,維護新聞宣傳工作的紀律。
(三)紀律檢查委員職責
1.經常瞭解並向支部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反映本單位黨員執行紀律的情況。
2.協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3.管理羣衆對黨員的檢舉、控告;協助上級紀委檢查、處理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同各種侵犯黨員權利和敗壞黨風的行爲作鬥爭。
4.對受黨紀處分的黨員進行考察教育。
5.經常瞭解並向支部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反映本單位穩定工作的情況,維護政治安全。
(四)團委書記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機關和黨支部關於共青團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指導團支部積極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團組織黨的助手作用。
2.指導團支部加強對團員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團員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3.教育團員和青年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黨的十八大、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熱愛本職工作,精通業務,積極爲企業發展貢獻青春和力量。
4.做好基層“黨建帶團建”的有關工作,對團組織的“推優”工作及時給予指導,及時推薦優秀團員作爲黨的發展對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