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黨總支、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工作職責
1.黨支部書記負責主持黨支部的全面工作。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瞭解掌握黨員、員工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穩定工作。做好本單位政治安全工作。
3.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支部委員會、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代表黨支部參與重大問題的決策。經常同行政領導以及工會和共青團等羣衆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交流情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5.抓好支部委員的學習,按時召開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搞好黨支部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
6.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7.黨支部副書記協助黨支部書記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做好支部分工的專項工作任務,支部書記不在時,由支部副書記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