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國有企業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1.主持公司紀委的全面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組織紀委落實好公司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指示、決議、工作部署及交辦的各項任務,及時向公司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請示、彙報工作。
2.協助黨委抓好公司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協助黨委書記對班子成員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檢查公司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廉潔自律和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並幫助解決問題。
3.組織協調紀委副書記、紀委委員抓好案件檢查、監察和案件審理、控告、申訴、監督、教育、調研以及效能監察等日常工作;主持召開紀檢監察工作會議;指導檢查公司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4.負責抓好紀委班子和紀檢監察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
5.組織公司紀委換屆改選籌備工作,代表紀委向公司黨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接受監督,改進紀檢監察工作。
6.完成公司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