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曉婷因爲緊張,呼吸急促,她的聲音沙沙的,失去了往日的清亮:“林語哥哥,你在猶豫嗎?我們趕緊逃吧!”
“逃?往哪逃。”
林語表情平靜,平靜的可怕,可他的心中血液在翻滾,每一寸肌膚都在極力擴張,每一隻細胞都在衝撞他的體魄,嚮往着更高更廣的天空。
“我們能去哪?山野,不,我厭倦了那種孤苦無依的生活,那種生活也許很自由 ,很灑脫,卻也很孤獨,你不會明白的,山野中只有狼羣,野獸,古老的森林深處還會有血腥的怪獸,它們體形龐大,食量驚人,專門獵食人類,我厭倦了那種冷血的怪獸。
有一次我在林中迷了路,轉了三天都沒有走出來,每到夜裡我就會把自己藏在茂密的樹枝上,望着天上閃閃的繁星,有人說海上的信天翁是水手的靈魂,每一個水手死去他的靈魂就會化成一隻信天翁,保佑着繼續漂泊在漫漫大海中的水手們,也有人說天上的繁星就是天使的化身,每一隻天使死去,也會化作一顆星,它們閃耀卻孤獨,它們彼此遙望卻永遠無法相聚,我想我死後是否也會化爲星星呢?哪一顆星又是屬於我的天使?現在我終於找到了,你,就是我的天使。”
謝曉婷聽着聽着,眼裡就不爭氣的流出了淚來,那淚水居然和她的眼睛一樣美麗,但她卻忘記了擦。
“我很害怕,我害怕明天,至少夜裡我是安全的,但一旦天開始亮了,我就得重新開始新的路程,開始面對更大更強大的野獸,有的時候白天比黑夜會讓人更恐懼。”
林語滔滔的說着,就像在講一個和他無關的故事。
“曉婷,我不願,不願意帶着你流浪天涯,不願帶你奔波勞頓,我想給你一個安穩的家。”
“好了,林語哥哥,求你別說了,會好起來的,我願意相信你。”謝曉婷淚眼婆娑,林語的話像一把刺刀深深的扎進了她的心裡,她伸出雙手,認真的捧着他的臉,這一刻她要永遠的記住他。
金少的幾個手下,匆匆跑進破舊低矮的廠房,廠房內黑乎乎一片,藉着少了窗葉的小窗子,勉強能分辨出內裡的環境。窗臺上佈滿了灰燼,塵埃落定般的厚重,用手隨便一摸便能在上面寫下幾個揮灑的大字。一縷和熙的陽光斜斜射進窗子落在一片滿是污水的低窪地上,低窪地經過日以繼日的積累,已經成了一個半米深的水池,水池中除了黑不溜秋散發着重重濃烈臭味的污水,還有碎鐵片,廢鋼管,塑料片等東西,這些東西已失去了它們的本色,它們被污水包裹着,和污水融爲了一體。
地面上都是工人撤離的時候廢棄的垃圾,一個不小心便會踩踏在它們其中一樣上面,發出突兀的聲響,憑空給着陰冷潮溼的空間內增添了幾分陰深詭異。
牆壁上四處被打着鋼釘,每一顆鋼釘都有拇指大小,它們身長的一半深深沒入牆壁中,那釘洞口子上有着明顯的裂跡,證明它們曾今被大力敲擊過。
牆壁是溼的,雨水從天花板上漏下來,浸泡着整整一面牆,把本來暗紅的磚牆染成了死灰色,然後流過牆壁一直延伸到污水池。
這種地方,他們是無論如何都不肯進來的,他們開始後悔了,每個人都快窒息,壓抑得說不出話來。
一個穿黑西裝的中年男子,努力嚥下一口唾沫,以使喉嚨能順暢些,關是這個過程就耗費了他一分種才得以完成,他嗯的一聲,清了清嗓子以證明他是否能開口說話。
“出去吧,這太陰。”他說。
“這裡就像死人住的地方比太平間還可怕。”一個棕毛青年接口說道。
“對,咱們這是怎麼了,一個林語就給嚇住了?平時我們也是很囂張的,走,出去跟他拼了,給金少報仇,我就不信了,他一個人還能幹掉我們四個。”有人憋屈的發着腦騷。
其實他們不知道的是林語早在七分鐘之前就駕車離開了,只留下的金少的屍體。
“棕毛,你出去探探林語那混蛋走了沒有?”
“一起去吧,人多力量大。”棕毛打了個寒顫,低沉的說道。
他說的似乎很有道理,幾個人也都同意,他們本來膽子不算小,也不懼怕林語,只是林語突然爆發的時候的確把他們嚇破了膽,他們都親眼看到林語流淚,不,那流出來的分明是血,紅色的,何況金少死的也太慘了,直接被洞穿胸口,這種死法是他們不願意嘗試的,纔會一時衝動想到逃走,現在冷靜下來,反而覺得窩囊。
“都是你個雜碎,要不是你,我根本不會跑。”西裝中年瞪着棕毛青年狠狠罵道。
幾個人罵罵咧咧的鬧了幾分鐘也沒分出個誰對誰錯,最後終於達成了一致“出去”。
幾個人在昏暗的產房裡翻找着對付林語的武器,狹小的空間內頓時發出各種硬物碰撞的聲音,這事情他們平時練熟了,效率倒是不錯,很快就都找着了趁手的傢伙。
“哐當!”
這聲音極爲的不和諧,因爲不是在他們站立的地方發出來的,幾個人愣住了,面面相覷,摒住了呼吸。
“誰,出來!”西裝中年似乎是當中的老大,一雙鷹眼直勾勾盯着聲音傳來的方向,大喝道。
“嗤嗤……”
還是那個方向,門口的方向,是重物拖地的聲音。
棕毛青年冷汗溼了一身,瘦得不成樣的細手緊緊抓住從污水中拔出來的鋼管,那鋼管還在滴着水滴,他的手隨着身子不住的顫抖,鋼管上下迅速的小幅度起伏着,頻率很高,導致的結果是水滴像在風中跳舞。
“嗤……嗤嗤……嗤…..”
聲響越來越近,一個身材矮小的胖子,看不清面容,步履蹣跚的度了進來,他似乎還拖着一 個東西,一個人,金少!
金少的屍體被從地上劃過,隨着胖子的步伐,拖一下,停一下,這屍體他們自然也是看不清的,不過金少手上明晃晃的手槍他們肯定不會記錯,當時金少就是用這把手槍要殺人。
“鬼,你,你是人,是鬼?”西裝中年用盡最大力氣舉起手中的傢伙,兩片嘴脣打着哆嗦,斷斷續續的問。
胖子也不吭聲,只顧行走,就彷彿這裡除了他沒有別人,他的腳上穿一雙黑色的皮靴,其中有一隻靴子頭部露出個洞,就是金少生前穿的那雙。
“你,你你你,居然剝下死人的鞋子自己穿?”棕毛青年滿臉驚駭,手中的鋼管突然落地,他的雙腿再也使不上半分力氣,癱坐在地上,其它三個人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氣,呼吸的頻率比快跑了三千米還要急,吸進去的氧氣都供不上心臟的需要了,其中有一個或許膽子小了點,一口大氣吸進去後,吐不出來,竟被活活嚇死了。
胖子走得近了,他長着一張圓臉,不是通常形容人的圓,而是標準的圓,就像球,他沒有頭髮,留一個比較容易搭理的髮型——光頭。
他的頭不僅圓還大,佔到了身體比例的四分之一,眼睛卻很小,要不是還有一對眼珠,根本不會認爲那是眼睛。
胖子走到幾個人身前,撲通把屍體丟進了污水池,口中唸唸有詞:“死東西弄髒了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