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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預備黨員要不斷深化對黨的認識_第一節 深化對政黨的特徵與基本功能的認識

第二章 預備黨員要不斷深化對黨的認識_第一節 深化對政黨的特徵與基本功能的認識

預備黨員應當對政黨這個社會現象加深認識。在入黨積極分子階段,我們只是瞭解和掌握了中國共產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要成爲一名共產黨員,還須認真學習和掌握政黨的基本知識,通過對政黨這個社會組織認識的深化來增強對黨的理性認識。

政黨通常指代表某個階級、階層或集團併爲實現其利益而進行鬥爭的政治組織。政黨是一定階級的一部分。它是一個歷史範疇,是階級鬥爭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又是階級鬥爭的工具,隨着階級的消滅而消滅。

政黨是社會政治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之一,有別於國家組織和一般帶有政治性的社會團體,具有四個顯著特徵:

第一,政黨都有自己的政治綱領。政治綱領通常規定了政黨的政治目的、任務和政策,集中反映了政黨所代表的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的根本利益和意志。至於表達政治綱領的形式,對於每個政黨來說,是各種各樣的。一個政黨制定了明確的政治綱領,“這就是在全世界面前樹立起可供人們用來衡量黨的運動水平的里程碑。”“一般說來,一個政黨的正式綱領沒有它的實際行動那樣重要。但是,一個新的綱領畢竟總是一面公開樹立起來的旗幟,而外界就根據它來判斷這個黨。”所以,“判斷政黨,決不能根據它們的名稱、聲明和綱領,而要根據它們的行動”。

第二,政黨都具有明確的政治目標。這個政治目標就是爲本階級爭取和實現對國家生活的統治權,在爭得統治權之後,鞏固其統治,最低限度地干預和影響國家生活的內容和任務、方式和政策,以便維護各自代表的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的利益。政黨的全部活動都是服從於這個政治目標,並且爲實現這個政治目標而進行鬥爭的。即使那些勢單力薄的在野小黨,也總是圍繞國家政權展開自己的活動,或者提出各種政治主張,通過各種渠道影響政府實行某些有利於自己的政策;或者力圖在議會中佔據更多的席位,在政府中謀得更多的職位,以便爲自己所代表的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的利益服務。至於處於非法地位的政黨和拒絕參加政府的政黨,則往往把武裝奪取政權作爲自己的政治目標。

第三,政黨通常都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

響、最有經驗的領袖集團主持的。任何政黨都有一個比較穩定的領導核心。一定的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都要造就和選擇一批經過考驗、具有政治經驗、鬥爭藝術和組織才能的政治人物,來充當政黨的領袖。政黨主要由領袖集團去統一全體黨員進而統一本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的思想和意志,集中指導全體黨員進而指導本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的聯合行動。

第四,政黨都具有組織紀律性。政黨不同於國家權力機構,它主要通過成文或不成文的組織紀律來約束其成員的行爲。組織紀律是政黨開展活動的組織保證,它的內容和形式是由政黨的性質決定的。資產階級政黨的組織紀律通常是用來控制黨員在競選中投本黨候選人的票,或者在議會表決中實現本黨的政治意圖,把黨員變成投票和表決的工具。在特殊情況下,某些資產階級政黨的組織是用來直接控制國家機器的工具。馬克思主義政黨的組織紀律是工人階級階級性的集中表現,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礎之上的,是在黨員具有高度自覺性的條件下實現的,是以保持黨的組織上的統一和鞏固、思想上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政治上的統一和團結爲目的的。它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戰鬥力的源泉之一。

現代社會是政黨政治時代,政黨何以存在,如何在社會生活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這就涉及政黨的功能問題,政治學的研究說明,政黨有以下幾項最爲基本的功能:

第一,凝聚階級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識。任何階級都有自己特定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識,可是,當一個階級以自由狀態存在時,這些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識往往是分散的、膚淺的和多變的。而政黨則以自己的理論綱領和方針政策使階級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識理論化、集中化、政治化、深刻化、明確化,從而有效地凝聚着本階級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識。因此,恩格斯指出:“一個新的綱領畢竟總是一面公開樹立起來的旗幟,而外界就根據它來判斷這個黨。”

第二,集合和發展階級政治力量。政黨壯大自己政治力量的途徑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動員和組織本階級的政治力量,二是爭取其他階級成員。馬克思主義政黨集合和發展政治力量的基本方式是教育羣衆,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利益所在;聯繫羣衆,既要和羣衆打成一片,又要身先士卒,起模範帶頭作用;

發動羣衆,把羣衆組織起來,爲了自己的利益而奮鬥;團結羣衆,最大限度地爭取絕大多數人的支持。而資產階級政黨往往以宣傳、鼓動,甚至拉攏、欺騙和收買等手段來集合自己的政治力量,這也顯示了資產階級政黨的利己主義本質。

第三,影響和領導社會政治生活。在現代國家中,任何政治活動都是特定階級實現自己的利益和意志的實踐過程。作爲階級組織的政黨,必然要以影響和領導政治生活作爲自己的主要政治職能。在獲得政權之前和獲得政權之後,政黨影響和領導政治生活的方式是不一樣的。政黨沒有獲得政權時,往往通過制定自己的政綱、方針、政策和策略,組織黨員和羣衆展開合法的或非法的、和平的或暴力的、議會內的或議會外的政治鬥爭來影響國家的政治生活,使之朝着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在獲得政權以後,政黨就會以執政黨的身份,控制和監督國家政治權力,並把自己的政治綱領、方針政策轉變爲國家的方針和政策,以國家權力向社會推行。同時,政黨還以派遣黨員擔任國家要職、直接參與國家政策執行過程等方式支配和影響着國家政治生活的發展方向和實際過程。

第四,培養本階級的政治骨幹分子。政黨不僅是階級利益的代表者,而且是特定階級政治社會化的重要機構。因此,政黨不僅聚集着本階級的政治精英和中堅分子,而且還以其特定的黨綱、理論、組織原則和活動方式創造特定的政治文化氛圍,並在這個氛圍中教育黨員,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強化黨員爲本階級奮鬥的政治意識和精神,培養黨員的實際政治能力。因此,正是政黨爲本階級培養和準備着政治骨幹分子,並通過他們率領本階級來實現特定的政治和社會目標,完成階級的歷史使命。

政黨培養階級政治骨幹分子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總體說來,有正規培訓和非正規培訓之分。正規培訓即政黨以某種正式的培養機構、培養計劃、培養程序使黨員素質提高到既定的培養目標;非正規培訓則通過日常的政治教育和實際政治活動來提高黨員的素質。政黨培養的政治骨幹分子並不限於在黨內發揮作用,政黨在社會政治活動中往往把自己的骨幹分子輸送到其他社會政治團體和政府中去,從而擴大政黨的作用範圍,使政黨能夠更加深入、直接、有效地發揮政治影響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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