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看到美國人將神職人員派遣到新建的西部各州,並在那裡建立學校和教堂,還自發組織起各種團體。他們擔心宗教在西部各州的森林裡絕跡,懼怕遷移到那裡的人不會像在原籍時那樣自由。我曾遇見一些新英格蘭的居民從故土離開,長途跋涉來到密蘇里河兩岸或伊利諾伊州的大草原上,以便在這些地方給基督教和自由奠基。宗教的熱情在美國就是如此在愛國主義的溫牀上不斷提高的。你可能認爲這些人完全是爲了來世;然而你想錯了,永生僅是這些人關心的事情之一。當你跟這些基督教文明的傳播者談話時,你會爲他們一直論及今世的美好,爲他們原是教士但跟你談話時卻以政客的面目出現而吃驚。他們會對你說:“美國的各共和州是彼此依賴的;假如西部的一些共和州陷入無政府狀態,或被戴上專政的枷鎖,那麼,在大西洋沿岸繁榮昌盛的共和制度,便會遇到嚴重的危險。所以,我們希望新建的各州同樣信奉宗教,從而能讓我們將自由維護下去。”
這便是美國人的見解,然而有些書呆子覺得我的觀察有誤。他們總是旁徵博引地向我證明美國的一切都是好的,然而其中單單缺少我所讚美的宗教精神;我向他們指出,人們關於自由和人類幸福的看法,在大洋彼岸,僅是沒有跟斯賓諾莎一樣相信世界是永恆的,沒有跟卡巴尼斯一樣主張思想是頭腦的分泌物罷了。說實話,對這些話不需作答,僅能說,講這種話的人從未到過美國,也未曾見過篤信宗教和享有自由的民族。所以,我只好等他們去過以後再談。
在法國,有些人將共和制度看做顯示自己偉大的臨時手段。他們用眼睛把窮困苦難的他們跟有錢有勢的顯貴隔開的那條鴻溝估量了一下,便想用廢墟上的殘垣破壁將這個深淵填滿。他們主張自由,正像中世紀的自由傭兵維護國王。不論他們穿着何種顏色的服裝,參加戰鬥都有自己的打算:希望共和制度可以長久到將他們從當前的卑微中解救出來。另一種人,而不是這樣的人,纔是真正向往自由的。這種人把共和制度看做一種長治久安的政體,是理想和民情迫使當代社會必須追求的目的。他們真心希望將人教育成爲自由的人。這些人是出於自己的激情,而不是出於自己的利益攻擊宗教。制度能不要宗教信仰而進行統治,但自由的國家卻不能這樣。
在他們所讚揚的共和制度下,宗教,比在他們所批判的君主制度下更爲必要,而在民主共和制度下,比在任何其他制度下更爲必要。當政治紐帶鬆弛但道德紐帶並未得到加強時,社會怎麼能避免崩潰呢?假如一個自主的民族不服從上帝,它能做出什麼呢?宗教在美國發生強大影響的主要原因美國人注重政教分離——法制、輿論和神職人員本身都爲實現這一目的而努力——宗教在美國能對人們的靈魂發生強大影響,應歸功到這一原因——爲什麼——人們今天在宗教方面所處的自然狀態是怎麼樣的——在某些國家,是哪些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人們習慣這種狀態18世紀的哲學家們用一種十分簡單的方法解釋宗教信仰的漸漸衰退。他們說,伴着自由意識和知識的提高,人們的宗教熱情勢必逐漸消失。遺憾的是,此理論完全不符合事實。
在歐洲,有些人只是由於愚蠢無知而不信宗教;但在美國,你卻能夠看到作爲世界上最自由和最有教養的民族之一的美國人,用極大的熱情履行着宗教義務。
一到美國,最先引起我注意的,便是宗教在這個國家的影響。在美國我逗留的時間越長,越感到這個讓我感覺新鮮的現象的政治影響之強大。
我在法國看到宗教精神跟自由精神幾乎一直背道而馳;但在美國,我則發現兩者是緊密配合的,共同對國家進行統治。
我想找到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的願望一天比一天強烈。
爲了查明這個原因,我曾跟各個教派的信徒交談,特別是對屬於不同教派和終生獻身於宗教事業的教士們的團體進行了訪問。因爲我本人信奉天主教,所以我極其願意跟天主教的神職人員接近,對和他們的大多數人親密交談的機會我從不放過。我向他們中的每個人談到我的驚訝和疑問。最後我發現,他們僅是在細節問題上看法不同,然而都將宗教在美國發揮和平統治的作用歸功於政教分離。我可以斷言,在美國逗留期間,我從未遇到一個人,不論是神職人員還是俗人,在此問題上有不同看法。
這便令我比之前更加專心於考察美國神職人員在政界的地位。我驚奇地發現,他們沒有一個人出任公職①。我沒有看到一個擔任行政職務的神職人員,在衆議院和參議院裡也沒有看到他們的代表。
在許多州里,法律將他們進入仕途的大門關上②;在所有的州里,輿論都不允許他
①不包括他們大部分人在學校裡擔任的職務。美國的大多數學校是由神職人員建立的。
②見《紐約州憲法》第七條第四項。
見《北卡羅來納州憲法》第三十一條。(托克維爾所引系1776年憲法) 見《弗吉尼亞州憲法》。
見《南卡羅來納州憲法》第一條第二十三項。(1790年憲法) 見《肯塔基州憲法》第二條第二十六項。(托克維爾所引系1799年憲法) 見《田納西州憲法》第八條第一項。(1796年憲法) 見《路易斯安那州憲法》第二條第二十二項。(下轉208頁)們從政。
後來,當我對神職人員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進行考察時,發現他們大部分人好像自願不搞政治,而將這一行的榮譽讓給他人。
我聽到他們對野心和邪惡信仰的痛斥,而不論這些東西用什麼政治觀點來遮掩。
然而,在聽的過程中,我得知他們認爲,只要一種政治觀點是真實的,上帝並不懲罰抱有此種觀點的人;政府管理方面的錯誤,與蓋錯一座房或犁錯一壟地相比,罪過並非更大。
我看到他們小心翼翼地躲開所有黨派,唯恐對自己利益有所損害,盡力避免跟它們接觸。
這一切讓我堅信他們的話都是真實的。因此,我準備探討事實的成因,即尋找到底是什麼力量在對宗教的表面影響予以削弱的同時卻加強了它的實際影響。我確信我可以找到這個力量。
僅僅60年的短暫人生,還不足以讓美國人發揮其全部的想象力;不是十全十美的現世生活,也決不能讓他們心滿意足。在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總是希望人生無可限量,對本身的生存有一種天生的不滿足感。人既害怕死亡,又輕視生命。這些不同的情感促使人的靈魂凝視來世;而正是宗教把人引向來世的。所以,宗教只是希望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而正同希望本身的自然合乎人心一樣,宗教的自然也合乎人心。只有精神的暴力對人的天性施加影響,或人的理智迷亂,纔會讓人放棄宗教信仰。然而,卻有一種不可戰勝的力量讓人恢復宗教信仰。有信仰纔是人類的常態,沒有信仰只是偶然的現象。
當只從人的觀點來考察宗教時,一切宗教都能從人本身汲取用之不竭的力量因素,這是由於這種因素是人性的主要構成之一。
過去的某些時代,宗教除了本身固有的這個影響之外,還可以得到指導社會的現世政權的支持,以及法制的人爲幫助。在那樣的時代,人世的政府曾與宗教緊密結合,從信仰和恐嚇兩個方面去控制人們的靈魂。然而,當宗教與人世的政府建立這樣的聯盟時,我敢說它會像一個人犯錯誤那般,即它可以爲取得它不應有的權力而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力,爲現在而犧牲未來。
當宗教把它的帝國建立在所有人都一心向往的永生願望上的時候,它就可以獲得普遍性。然而,它只要與一個政府結成聯盟,那麼就必然採取只適用於某些人的原則。所以,宗教與一個政權結盟之後,將失去支配一切人的可能,而增加對某些人的權力。
宗教只有依靠讓所有人都能得到安慰的感情,才能將人類的心吸引到自己的方面來。而當它與人生的苦難情感結合在一起的時候,有時則會被迫去幫助那些要求利(上接207頁)《紐約州憲法》有關的條文如下: “鑑於神職人員以服務上帝和拯救靈魂爲主要職責,且不得鬆懈,所以任何教派的神職人員或 教士……都不得或不能在州里出任任何文職或軍職。”(1821年憲法第七條第四項)而不是要求愛的盟友,並且會把那些全力反對它,但還在繼續愛它的盟友的人斥爲敵人。所以,宗教不會分擔統治者所煽起的仇恨的後果,如果它不分享統治者的物質權力的話。
表面上建立得很鞏固的政權,並不能保證比一個時代的利益或一代人的觀點更持久,並且往往會比一個人還要短命。法制可以改變看來似乎十分穩定和十分牢固的社會情況,並且在改變社會情況的同時也可以改變其他一切。
像人生在世一樣,人們在社會上建立的權力,都是轉瞬即逝的,如白駒過隙。權力的迅速更替正像人生的苦樂多變。至今還沒有看見一個政府一直依靠一種永不消失的利益,或者一直受到始終不變的人心的支持。
有史以來,人們的偏好、感情和激情,總是以同樣的形式反覆重現。一種宗教只要被它們所支持,便能在一段時間內得勢,至少不會被另一種宗教消滅。然而,宗教一旦依附於現世利益,幾乎又會和世上的一切權力一樣脆弱無力。只有宗教能夠永垂不朽,然而與那些短命的權力結盟,就是把自己拴在這個權力的命運上,並且經常是伴隨着昔日支持這些權力的激情的消失而滅亡的。
所以,宗教同各種政治權力結盟時,只會讓自己擔起沉重的盟約義務。不需要依靠政治權力的幫助,宗教就能生存,而假如給予政治權力以幫助,就會使自己滅亡。
我剛剛指出的危險,雖然不總是表現得那麼明顯,但在任何時代都是存在的。
在某些時代,政府彷彿是永垂不朽的;然而在另外一些時代,社會的生存又好像比人的生命還要脆弱。有些政體讓公民處於昏睡狀態,而另一些政體則使公民保持興奮狀態。
當法制好像十分穩定,政府好像十分強大的時候,人民察覺不到政教結合可能產生的危險。
當法制顯得十分不穩定,政府顯得十分軟弱的時候,危險是有目共睹的,卻已經來不及避免了。所以,必須學會很早便預見出危險。
隨着一個國家的社會本身日益走向共和,社會狀況日益趨向民主,政教結合的危險性也必定漸漸增強,因爲在這個過程中,政治理論將相繼迭起,國家權力將經常易手,人事、法律和制度都將處於飄忽不定的狀態,而且不是一時半會兒,而是長期這樣。喜變和愛動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性,就好比昏睡和停滯是君主制度的定則一樣。
既然美國人每一年改選一次地方官員,每兩年改選一批新的立法者,每四年改換一次政府首腦,不讓宗教沾政治的邊,而把政治不斷地交給新手去做試驗,那麼,宗教在衆說紛紜和輿論常變之中能夠依靠什麼呢?它在黨派的鬥爭之中能到哪裡去找自己應享有的尊重呢?它在所有一切都處於毀滅狀態之下時能夠永垂不朽嗎?
美國的神職人員,早於他人看清了這個情況,並依據這個情況採取了行動。他們已看明白,想取得政治權力,就不得不放棄宗教的影響力。結果,他們分享國家興衰的苦樂,而寧願不要政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