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寧心也學會了抽菸、喝酒、也學會化着濃妝坐在角落裡,默默的看着車水流龍的街頭。
似乎這些繁華和她沒有任何關係,她只不過是這個城市的犧牲者罷了。
遙想兩年前來到京州,她充滿了無限的期待和期望,對未來充滿憧憬,她甚至已經想好要在這個城市紮根。
可是後來,現實擊碎了她的夢想,現實告訴她,這個社會,沒有什麼一步成功的例子,更多的是像她這樣,失敗者罷了。
“心姐,有客人找。”身後傳來了服務員的聲音,寧心微微回過神來。
兩年的時間,她從心兒,變成了心姐,似乎在這裡,她有了地位,而這個地位,恰恰讓寧心覺得噁心。
可她無能改變,只能微微點頭:“好,我馬上就來。”
話音落下,她走進自己的房間掐滅了手頭的煙,因爲地位的提升,寧心從男女混住到有了自己的房間。
房間不大,可是該有的都有了,一臺小電視正播放着今年初冬最新款的冬裝,她看見那些模特走在T臺上,風光無限的模樣,眼裡微微流露出些許的羨慕。
當屏幕上顯示着:樑丘信,這三個字的時候,寧心喃喃自語:“真好……恭喜你……”
她微微垂下眼眸,坐在鏡子前,對着鏡子一遍又一遍的上妝,直到把自己化成了連自己都不知道是誰的時候,才站起身來,朝着門外走去。
“心兒,今天的客人是專門衝你來的,你可要好好招待。”紅姐走到她的身邊,小聲交代。
“知道了,紅姐,今天過後,明天我想請假一天。”
“請假?”紅姐微微皺起眉頭,寧心在這裡的兩年,從來沒有請假過,所以當她提出來的時候,紅姐有些詫異:“你請假要去哪裡?”
“臨海的花開了……”寧心喃喃念着:“我一直很想去看,沒有機會。”
“就爲了看臨海的花?”紅姐不禁一笑:“那花有什麼好看的。”
寧心在這裡的第二年,翻閱過當年的新聞,確定了那天在婚禮現場和她說話的人,就是LY的首席官。
外人都稱周總,可後來也有人叫他言楚,據說是當年他被遺棄後,收留他的院長給他取得名。
她還看見那報道說,趙六月和言楚的婚禮,就在臨海舉行,那一年,臨海的花開了,言楚身騎白馬,那一幕被記者抓拍下以後,成爲了經典。
後來,她很想去看臨海的花,她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和照片上的一樣,那麼的美麗和純潔。
“你放心,我不會走。”寧心似乎猜到了紅姐的擔憂,解釋道:“我除了這個地方,哪裡也去不了,不是嗎?你又何必擔心。”
紅姐笑了笑,收斂自己的神色:“知道了,那明天就放你一天的假吧。”
寧心本身已經有了流量,大部分的客人都是回頭客,要麼也是專程來找她的,因此紅姐會看她幾分臉色,也會給她幾分薄面。
這次的客人,是個回頭客,找過寧心好幾次,給錢也爽快。
這一次還是照常,到房間,寧心不緊不慢的辦完事情後,男人甩了她幾千塊,說:“心兒,你給我做青人吧,我會給你很多錢的。”
寧心理着自己的衣服,笑道:“不要鬧了,王老闆,做青人萬一東窗事發,您多不好處理啊,我在這裡,也不走,你只要想了,就來找我,不是更好?”
看着王老闆滿腦肥腸的模樣,寧心忍着噁心:“您要是真的喜歡心兒,就多找幾個客人來關顧心兒,那這樣,心兒會更愛您。”
“瞧你這嘴甜的。”王老闆樂呵呵的親了親寧心的臉:“好,我下次一定多找幾個客人來光顧你!”
做完這筆生意後,寧心筋疲力盡的走回自己的房間。
陳夢敲了敲門,喊道:“心兒,你在裡面嗎?”
“嗯,在,進來吧。”
陳夢開門走了進來,看見寧心躺在牀上,筋疲力盡的模樣,笑道:“怎麼,王老闆又折騰你了??”
“沒有,就是今天有點累。”
“你還看這雜誌呢。”陳夢拿起寧心牀頭的雜誌:“你怎麼那麼喜歡看時尚圈的東西啊,我覺得這個衣服好難看的樣子啊,怎麼會上雜誌呢。”
“每年的流行元素都不一樣,咱們呆在這個地方,不懂很正常。”寧心不動聲色的把陳夢手裡的雜誌接了過來。
這本雜誌,其實是LY集團旗下的時尚子公司的其中一本,LY集團近幾年開始涉獵時尚圈後,勢頭不小。
這本VK雜誌在國內的影響力非常大,甚至國內的模特以登上VK雜誌爲榮。
近幾年,VK舉辦了多場國內T臺秀,影響力非常大,今年開始影響歐美圈,想必過不了幾年,VK必然大火。
陳夢是不懂這些東西的,可是經常能看見寧心買了一堆又一堆的雜誌回來。
除了VK,就是墨文化的雜誌她買的最多。
“你別說啊,這個‘墨文化’的老闆,是個年輕小夥,長得還很帥的。”
寧心一愣:“你知道他?”
“你不是天天都在看他的秀場嗎?我就上網搜了一下,樑丘信嘛,真的挺帥的。”
陳夢是顏值控,她喜歡男人長得好看點,因此接客會盡量往這邊靠攏。
說起樑丘信,陳夢算是他的追隨愛好者,自從搜了樑丘信的照片後,就每天會在寧心的耳邊唸叨幾句:“哎呀,這個樑丘信真的好帥啊,寧心你快看啊。”
寧心聽的有些煩了,沒有理會。
第二天,寧心放了假,打了出租車,去了臨海。
六點鐘到的臨海公路上。
果不其然,梅花已經開放,淡淡的梅花香撲面而來,夾着鹹鹹的海風,吹在寧心的臉上,她不由得裹緊了衣服,獨自漫步在臨海邊上,等着日出。
她一定要看見當年趙六月和言楚結婚時那抹最好的日出。
四周沒有人,只有六點的天還是灰濛濛的。
獨自漫步,走了約莫有幾百米後,突然就看見迎面而來的人,過分的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