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陌的婚禮辦得很隆重,林家在世界各地的朋友幾乎都被邀請趕來了。
至於林一陌的新婚妻子盛夏,應聽雨聽紀流琛說,居然是j城有名的書法家盛天明的獨生女。
盛家三代都在書法上有很高的造詣,可謂是德高望重的書香世家。
偏偏盛夏非常不喜歡書法,高中畢業以後就去了法國學設計。這次去歐洲,她是去畢業旅行的,沒想到居然在布拉格跟林一陌一見鍾情了。
盛家雖不如林家交友甚廣,但是桃李滿天下,趕來參加這個小師妹的婚禮的人也不在少數。
婚禮放在了林家自己的一個度假村,晚宴之前,在度假村的草地上,先舉行了婚禮儀式。
雖然今天的主角是林一陌和盛夏,但是當紀流琛帶着應聽雨出現在婚禮之上的時候,還是引起了不小的譁然。
j城上流社會裡,一直流傳着紀流琛被一個身份普通的女人吃得死死的,大家雖然好奇,但是很少有人見到過這個傳聞中的女人。這一次,算是紀流琛第一次正式帶着應聽雨出現在衆人面前。
應聽雨穿着一條珍珠白的蕾絲連衣裙,緊身的設計將她曼妙的曲線展露無遺,她依偎在紀流琛身邊的樣子,顯得特別的小鳥依人。
大家一見到應聽雨,都被她驚人的美貌所吸引住了目光,自然也就明白爲什麼紀流琛會對她死心塌地。
不過作爲當事人,應聽雨卻沒有注意到衆人驚豔的目光,只隨着紀流琛朝着人羣中央的林一陌和盛夏走去。
看着紀流琛西裝革履,一派衣冠禽獸,又帶着應聽雨這樣婀娜多姿的美人,林一陌不服氣道:“我說你這個臭小子!你是故意帶你女人來砸我場子的吧?今天可是我結婚,你倒好,打扮得這麼英俊瀟灑來搶我的風頭,你真是心機太重了你!”
“沒辦法,我就算穿身破爛,也比你的氣質強太多,你還是認命吧。”紀流琛挑眉,一副事實如此的態度。
“我怎麼會有你這樣的兄弟?幸虧我聰明,沒讓你來給我當伴郎,不然今天大家都還以爲是你結婚呢。”林一陌痛心疾首道。
對於林一陌這個說法,紀流琛卻不認同:“好了你,我可不認爲你讓秦灝那小子來當伴郎,會比我當好多少。你看看他那油光錚亮的頭髮,顯然已經把這裡當作自己的主場了。”
遠處的秦灝被一羣女人圍在中間,不知道說了句什麼,引得旁邊的美女們都哈哈大笑,別提有多高調了。
見兩人互相鬥嘴,一旁穿着婚紗的盛夏終於忍不住開口道:“謝謝你們來參加我們的婚禮,之前因爲準備婚禮太忙了,所以一直沒有見過你們,實在不好意思。我聽一陌說了,你是他從小到大最好的兄弟。我以前也聽別人說起過你的大名,今天親眼見到本人,氣度果然非同凡響。至於這一位,應該就是j城大名鼎鼎的應小姐了。我聽很多人都稱讚過你長得很漂亮,據說比很多女明星都還要美。我以前都覺得他們說得有些誇張了,不過今日一見,應小姐確實長得傾國傾城。也難怪我們眼高於頂的紀大總裁,拜倒在了你的石榴裙下。”
盛夏跟應聽雨想象中的樣子有些不一樣,雖然因爲家族薰陶,她的身上有一種氣定神閒的氣質,但是個子卻不高,臉蛋也是圓圓的,看着很可愛很嬌小,跟應聽雨認爲的那種大家閨秀的樣子有些不一樣,眼前的盛夏更像是鄰家可愛的小妹妹。
“盛小姐過獎了,漂亮的皮囊總是比不上有趣的靈魂的。既然你是一陌的妻子,就不要這麼見外,叫我聽雨就好。”可能得益於從小生活的環境,盛夏講話直接卻得體,應聽雨看得出來,這一次林一陌確實是娶了個好妻子。
“那你也不用叫我什麼盛小姐,叫我盛夏就好了,我喜歡別人這麼叫我。”盛夏也笑着說道。
“好啊!”應聽雨點頭,表示贊同。
又聊了幾句,林一陌夫婦和紀流琛就被他們共同的朋友叫走了。應聽雨因爲傷勢沒有完全好,所以不能久站,就一個人走到了旁邊的椅子上休息。
剛在位置上坐下,應聽雨就看到遠處的花叢後面站着一個清瘦的身影,看着有些似曾相識。
心中一動,應聽雨又從位置上站了起來,朝着不遠處的花叢後面走了過去。
等到走近,看清了花叢後站着的人,應聽雨不由說道:“剛纔坐在那裡我還以爲我看花眼了,沒想到真的是你。”
“好久不見,應小姐,真沒想到我們還有機會再見面。”一年多未見,沈清淺清減了很多,但是看上去氣質更加溫婉,似乎更漂亮了一些。
“你不是出國讀書了嗎?怎麼會……”今天是林一陌的婚禮,沈清淺這時候應該在國外唸書,應聽雨還以爲她和林一陌早就斷了聯繫。
只是從沈清淺的眼神中,應聽雨可以看得出來,她明明還深愛着林一陌。
明白應聽雨想問什麼,沈清淺微微一笑,淡然道:“我是出國了,但是我沒有去讀書。實話告訴你吧,我當時離開的時候,已經懷了三個多月的孩子。我知道一陌是不會娶我的,爲了留下這個孩子,我騙他我要出國讀書。”
沒想到這其中還有這麼大的曲折,應聽雨不由愣了一下。不過今天是林一陌和盛夏的婚禮,沈清淺這時候來,應聽雨不明白她到底有什麼用意。
“那麼……孩子呢?林一陌知道這件事嗎?”應聽雨忍不住問道。
如果沈清淺真的生下了林一陌的孩子,那麼這對於盛夏和沈清淺來說,都是不公平的。
沈清淺搖了搖頭,有些悵然道:“沒有孩子了。我出國之後,沒多久孩子就流產了。剛好我和一陌的朋友來國外看我,她把這件事告訴了一陌。”
聽到這裡,應聽雨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看得出來沈清淺是真的很愛林一陌,甚至不惜爲了他一個人背井離鄉就爲了偷偷生下愛的人的孩子。
但顯然兩個人有緣無份,林一陌雖然知道了這件事,但還是選擇了和盛夏結婚。
看着應聽雨複雜的表情,沈清淺知道她心裡誤會了,於是解釋道:“你不要替我覺得不值,也不要覺得一陌不負責任。其實在他知道我流產之後,曾經來國外找過我,想要跟我重新在一起,但是我拒絕了他。”
這個答案倒是出乎了應聽雨的意料,她不解道:“你明明很愛他,既然他願意跟你在一起,你爲什麼要拒絕他?”
“因爲我累了,流產在國外的那段日子,每一天對我來說都是折磨。我有多愛他,那些日子裡我就有多痛苦。愛一個人太累,太需要勇氣,而我已經沒有了愛人的能力,所以我選擇讓一個愛我的人跟我在一起。一陌或許也愛過我,但是那不足以讓我覺得滿足。”沈清淺目光幽然,望着遠處正在招呼賓客的林一陌緩緩說道。
因爲愛他,所以對他的期待值只會越高,哪怕他做到了一百分,你依然會覺得不滿足。
“那你爲什麼還要來這裡?你在他的婚禮當天來,不就是因爲你的心裡不甘心嗎?”應聽雨一語道破了沈清淺的內心。
“或許真的是因爲不甘心吧!不過人生已經錯過了,就再也沒有機會重來。當時是我自己要跟他賭氣的,現在落到這樣的結局,我只能怪我自己。”沈清淺誠實地說道:“請你把這個戒子交給林一陌,現在這種情景,我不太適合出現在這裡。這是他當時向我求婚的時候送給我的,我騙他扔掉了,其實我一直都留着。現在他結婚了,我也不適合繼續保留這個戒子,就麻煩你幫我還給他吧。”
看着沈清淺手裡的戒子,應聽雨有些猶豫:“既然他都已經結婚了,你也沒有必要把戒子還給他。要是你真不想要,就直接把它丟掉吧。”
“應小姐,你有聽過一句歌詞嗎?如果再見不能紅着臉,是否還能紅着眼……誰甘心就這樣,彼此無掛也無牽……雖然我們不可能了,但是我要他一輩子都記得我。”沈清淺的眼睛不由得泛紅,應聽雨知道她心裡一定非常難受。
這個戒子,不僅僅只是一個普通的戒子,它還代表了林一陌對沈清淺的虧欠。
女人是這世上最記仇的動物,即使豁然如沈清淺,也無法就這樣放過林一陌。
看得出來,林一陌願意跟盛夏結婚,應該是已經放下了沈清淺的事情。
憑着自己跟林一陌的交情,應聽雨其實應該爲他感到慶幸。
但是看到沈清淺這樣子,應聽雨仍舊於心不忍,於是猶豫了一會,她還是拿過了沈清淺手裡的戒子,告訴她道:“這個戒子我先幫你保管,等到有一天你也釋然了,我再幫你交給林一陌。對不起,我沒有辦法在你還耿耿於懷的時候交給他,那樣太折磨人了。一陌是流琛最好的兄弟,也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他能過的開心。”
這樣的結果未嘗不好,沈清淺毫不介意道:“這樣也好,這個戒子就暫時有你保管吧。說到底,我也沒有想讓他不開心。倒是你,我記得當時你對紀總非常嗤之以鼻,沒想到現在,你們居然是j城最令人羨慕的一對。”
“世事難料,一年前的現在,我也沒想到我有一天居然會愛上他。所以我相信,總有一天,你再談起林一陌的名字,內心也會再也沒有感覺。”應聽雨衷心地祝願道。
“我相信會有的。”沈清淺莞爾一笑,轉身悄然離開了婚禮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