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年前,我其實不過是喜歡打鼓,但是卻不擅長打鼓。
在十一年前,我和我哥葉原野還沒那麼疏遠。
我和他,跟着祖母在荷蘭有名的鑽石之都阿姆斯特丹靠着開了一家巴掌大的玉石店混飯吃。當時我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拿着店裡面那些不值錢的玉石滿大街地兜售。
我的英語很爛,我只會向那些來旅遊的同胞兜售那些根本不值錢的成色可疑的便宜玉石。
我總是能恰如其分地說出那些玉石的優點,我忽悠人的天賦在十一歲那一年已經登峰造極爐火純青。
我總是能恰如其分地露出可憐巴巴的表情,我說:“先生,來了阿姆斯特丹這樣的寶石天堂,不給家裡人帶一些禮物嗎?買一塊吧,我今天還沒吃飯呢。”
業績好的時候,晚上吃完飯葉原野就會帶我去附近的酒吧看別人打鼓。
在荷蘭,未滿20歲的人不能進入酒吧,而葉原野用廉價的玉石收買門童帶着我溜進去躲在角落裡面。我開心,卻不敢笑鬧,怕下一刻就要被趕出去。
晚上回來,祖母會拉着我和葉原野,在狹窄的空間裡面點那些零零散散的錢幣,她讓我在她的額頭上親吻,她的聲音蒼老但溫馨,她說:“秋葵,等我攢夠錢了,就送你去讀寶石鑑定,然後你可以進這裡最大的鑽石加工廠去上班。”
希望總是很美,而絕望也能讓人措手不及。
後來,那個小小的店鋪被迫關掉,葉原野拖着我去海邊撒掉了這個對我抱着巨大期望的老人家的骨灰,然後帶我回國。
他比我大5歲,比我成熟懂事,比我更容易爬起來。
他失學去打工供我讀書,可是我總是讀不好,我浪費掉了他辛苦掙來的錢,叛逆到跑去和那些社會小青年學打鼓。
葉原野剛開始的時候還是會管我的,他抓住我的手腕,衝我吼:“葉秋葵,你的這雙手,以後都是要用來摸玉石的,不是用來敲這個不務正業的鼓的。別那麼蠢好嗎?”
後來他酗酒的習慣越來越嚴重,他變得不再管我的死活,他對我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葉秋葵,我特麼的真後悔帶着你這個阿斗回國,你簡直就是扶不上牆的爛泥。”
我聽信了這句話,我覺得我就是爛泥。直到我遇到了肖光華,他在qq上對我說:“葉秋葵,你的眼眸像一顆閃閃發亮的寶石。”
我想,大概就是那個時候開始,我有點覺得自己喜歡上那個男孩子的吧。
可是,回憶總是傷人的,那個打破我對自己的否定的男孩子,最後也是以不辭而別的方式離開了我。
而現在,那個帶着我逃離了不辭而別的初戀的男人,他丟給我一把寶石鑑定的資料,讓我去重拾起這個帶着故事的技能。
當然,不過是他想我去幫他勾引一個人,而這個是必須具備的技能。
這世界上的事情,總是那麼恰如其分地巧合。
可是我恨透了這樣的巧合,我把那些資料狠狠地撕碎,丟在地上,還要站起來淚流滿面地把它們狠狠地踩在腳下踐踏。
在這一刻,我也恨透了關宇。是真正的恨,在愛情與親情的較量中,對他的愛情敗下陣來,我恨他讓我不得不回憶起了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