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葉秋葵,22歲的這一年,早已經把深圳的各大酒吧都混遍了。
我當然不可能是經常化着濃妝坐在吧檯,風情萬種對着寂寞的男人說:“先生,可以請我喝一杯嗎?”
也不是在那個光怪陸離的酒吧陪那些藉着喝多了這樣可笑的藉口佔女孩子便宜的那些男人的舞伴。
而是,酒吧是我求生的飯碗。我跟着一個叫林蕭的大齡女歌手,在一個叫甩掉的樂隊裡面當一名鼓手。半夜時分,下班之後走出來就能看到這個可笑落寞的城市裡面,喝醉了的人在一邊耍酒瘋。
見過了太多耍酒瘋的人了,有的人喝多了就哭鬧,有的人喝多了很安靜,他們喝多的藉口總是那麼雷同與衝動,那就是失戀了。
我總是不屑並且冷漠的微笑,這個世界上其實失戀真的不是什麼可以十分難過的事情,可以失戀至少證明還能在一起有過一段美好時光,對不對?
在我的心裡面,只有不配這個詞才能真正地撓中我的心痛。沒錯,我很沒種,我忘不掉那個說我配不上他的男人。
他叫關宇,在這個城市的某一個角落混得還算不錯。
我們相識於一個赫赫有名的紅燈區。
那一年,我十八歲,蠢鈍得無可救藥,被初戀男朋友騙到了深圳,誤入了紅燈區。而他就是那個最後對我伸出援手的人,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就把我從火坑裡面撈了出來,帶我回家。
或者每個女人都是有英雄情結的吧,我也一樣。我對他從感激到好感,到最後我逃不開愛上他的命運,我的感情來得洶涌,最終用低俗的手段勾引了他。
可是,在一段感情裡面,女人太主動是不是結局都很慘?
他說:“葉秋葵,就算我們睡在一起了又怎麼樣,你配不上我,我們之間的關係也就只能是睡一睡而已。”
我堅持了三年終於心如死灰,從他那件高檔的房子裡面搬出來,找了一個租房子便宜的工業區,忍受着那些夏天裡面飛舞的蒼蠅和冬天裡面樓上那個不愛乾淨的女人丟下來的骯髒的紙巾,晚上上班,白天睡覺,波瀾不驚。
偶爾想起他香車裡面載着的那些在他看起來有文憑有素質的美女,那些不甘與惱羞的恨意總是輕易地把我的好心情覆蓋掉。
偶爾我也會在心裡面胡思亂想着有一天他終於發現我的好了,跑到我住的這個破敗的小工業區裡面敲我的門說:“嘿,葉秋葵,我覺得我無法離開你,跟我回家吧。“
然後我再狠狠地拒絕他說:“關宇,太遲了,我不愛你了。”
這樣想着,我甚至能在熟睡中都爽得笑出聲來。
可是我等了很多天,他一直沒有出現在我家門口。
我們最近的一次見面,他來我上班的地方喝東西。當時還早,酒吧裡面顯得有點小小的安靜。他的懷裡面有着一個看起來溫文爾雅的女孩子,他喝了一口蘇打水,還沒來得及和我說:“葉秋葵,好久不見。”
就當着我的面在那個女孩子的嘴脣上印出了一個曖昧的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