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帕金斯開着皮卡早早來到球館,像是等待女友的癡情男。
“怎麼樣加里,你現在可是湖人的首發控衛,那感覺肯定超級棒。”
駕駛室的帕金斯拍打着車門,很是興奮。
“這只是夏季聯賽,球隊剛剛正式簽下了隆多,他可是總冠軍控衛,戰術大師,我的競爭壓力很大。”
相比之下林峰要冷靜的多,他剛衝完澡,身上很涼爽。
今天的訓練中林峰特意練習了投籃,下場的對手76人要是敢放空,定會讓他們好看。
帕金斯笑了笑,“隆多是球場上的教練,這一點考辛斯先生毋庸置疑,當年讓他去防空氣他都去了。”
傍晚第一站是鞋店,林峰要買一雙凱里歐文的同款球鞋,這是一種信仰。
通常情況下兩三百美元就能買一雙不錯的球鞋,但裡面的鞋墊可能價值數千刀,鞋墊裡包含着各種高科技,有球員的運動數據。
當然這是球星才能享受的高級待遇,一般球員會由聯盟贊助商提供球鞋,也可以自己購買。
火箭隊的小前鋒P.J塔克就是一個例子,綽號鞋王,有時候一場比賽能換三雙鞋登場。
林峰打算自己買鞋,統一發的球鞋沒有情感,影響場上比賽。
“處女座的人就是這麼矯情。”
收銀臺前,林峰攤了攤手笑着說。
“喂喂喂,你可是NBA球員,居然會搞這種迷信?”
今晚的賬單由帕金斯負責,這雙球鞋自然算在他頭上。
“星座可不是迷信。”林峰試圖解釋。
“你是球員?”
店員是個青春靚麗的女孩,很可能是大學生暑期兼職。
沒等林峰開口,帕金斯一臉驚愕,他拉着拉林峰的胳膊,“看着不像?他可是洛杉磯之王。”
“奇奇,我們最好低調些。”
林峰乾咳了兩聲,他可不希望老帕這傢伙把自己弄成聯盟的衆矢之的。
店員MM撲哧笑出了聲,“洛杉磯之王?我可沒在電視上見過。湖人隊只認識庫茲馬,他可是個大帥哥。”
沒想到庫茲馬在拉斯維加斯很有市場,那傢伙的確很帥,連林峰都嫉妒,怪不得卡戴珊小妹會對他傾心。
帕金斯還想說什麼,林峰給了他一個眼神。沒打出名堂前太過高調只會讓球迷認爲是個狂妄自大的菜鳥。
林峰還在考慮自己怎麼對待“洛杉磯之王”的名號。
正說着,一羣穿着嘻哈的年輕人走進鞋店,從身高和體型看似乎也是籃球愛好者。
林峰仔細一看,三男兩女,前呼後擁在店裡試鞋。
“這是羣街球愛好者。”帕金斯低聲說道。
“你怎麼知道?”
林峰以爲他們只是喜歡收集球鞋的街頭混混。
帕金斯認真地說:“在我決心成爲經紀人之前,我在洛克公園呆過一陣子,想從裡面找到厲害的傢伙。”
林峰覺得這個話題有意思,“那麼你成功了?”
帕金斯表情誇張,“你猜我在那裡見到了誰?偉大的威爾特·張伯倫!那傢伙在一場籃筐沒有網的比賽中來了一次驚天扣籃,由於力量巨大,球穿過籃筐,砸到地面然後反彈飛躍了15尺的圍牆!”
林峰無奈地攤了攤手,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一定是張伯倫的鬼魂。
嘻哈年輕人們轉到林峰身前的鞋架,一個髒辮黑人同樣對歐文系列產生了興趣。
“老兄,你也打籃球?看起來似乎四肢有些不協調。”黑人小子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話會產生什麼後果。
帕金斯要上前理論,被林峰攔住了。
“不太會玩。”他淡淡地說道。
嘻哈男女們笑了起來,尤其兩個造型誇張的女孩,衣服顏色很花哨。
“好吧好吧,希望能在球場見到你,穿着你的寶貝球鞋。”
說完,他們便離開了鞋店。
帕金斯憤憤不平,“一羣沒有錢買球鞋的窮光蛋!”
林峰示意他冷靜點,沒必要跟一羣過客發火,他們想說什麼就儘管說。
這個世界上每天都會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如果關注每一個出現的人,那無疑會浪費很多精力。
林峰只想把精力集中到球場,至於其它的聲音,把它們拋到腦後就行,比如剛纔出現的那幫嘻哈客。
除非那些傢伙不走運地惹惱了林峰。
從鞋店出來,帕金斯仍爲他打抱不平,“老兄,那些傢伙顯然沒有看夏季賽,她根本不知你有多麼爆炸!”
“安靜點兄弟,要不然明天早晨的頭版新聞會是六十順位的末輪秀大鬧鞋店。”
這次換林峰開車,他要體驗在娛樂之城馳騁的感覺,即使收到罰單也無所謂,一切由可愛的奇奇老兄買單。
夜幕降臨,拉市的光芒升上天空,路上車水馬龍,各路帥哥美女走上街頭。
這座人口流動極大的城市豪車遍地,光哈特的寶馬i8就看到好幾輛。
說到哈特,那傢伙的女友作爲家屬飛來了拉市,正在某個繁華的街頭甜蜜。
夏季聯賽的時候,球隊不會要求球員禁慾或者約束他們的夜生活,幾乎全憑球員的自我控制。
林峰跟經紀人的夜晚之旅仍在繼續,美國的自由沃土上同性戀合法,偶爾能看到一些舉止親密的同性戀人。
打發了肚子,接下來是夜店。
林峰還沒去過夜店,但加里史密斯在大學已經是夜店常客,不幸的是他並沒有繼承那些美好事物發生的記憶。
那麼問題來了,林峰需要裝出經常去夜店的樣子,否則老帕會爲什麼他在裝純。
“怎麼了加里?這可是你的家。”
角鬥士酒吧門口,帕金斯居然見到了一個有些猶豫的加里史密斯。
林峰略汗,只好雙手揣兜裝出酷酷的樣子尾隨他進入。
正如“角鬥士”的名字,酒吧內的音樂聲爆炸。
帕金斯扭動着腰肢走在前面,他覺得加里今天很不自在,完全不是大學裡的夜店小王子。
“放鬆點老兄,你今天忘了吃感冒藥?這可不像平常的你。嗨起來加里,這裡可是拉斯維加斯最潮的夜店!”
帕金斯在他面前歡呼,試圖讓林峰進入狀態。
加里史密斯關於夜店的記憶並沒有傳授給林峰,這就很苦惱。穿越前的林峰從未進過夜店,甚至是KTV也很少去。
跟着帕金斯這個老油條,他慢慢進入夜嗨狀態,感覺還不錯,開始試着跟女孩們打招呼。
隨着拉市夏季聯賽開始,那些手頭富足的球員們開始追求“高質量”夜生活。
在“角鬥士”經常能看到身高跟林峰差不多的肌肉男進出,他們大多三五成羣,帶着女伴在夜店的各個地方狂嗨。
據說這幾天哈登正帶着女伴在曼德勒灣消暑,搞不好還能來次偶遇,看看他勁爆的大鬍子和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