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問:“爲什麼,他是在恨我嗎?他在G城吃了那麼多苦,好不容易做出了一點成績。還沒來得及告訴我,我就已經背叛了他。他一定會很恨我,他一定會很恨我是嗎?”嵐扶住樺說:“樺,你看着我。讓我來告訴你,如果說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人永遠不會恨你,那麼我相信這個人一定是小凡。即使是你現在的丈夫李楷,他也很愛你,對你也很好,但是我依然深信小凡愛你愛的更深。這一點你應該比我更清楚纔對呀,小凡有多愛你,小凡對你有多好,難到你不比我更清楚嗎?”
樺低下頭小聲的說:“嵐,我是不是個很壞的女人,這麼愛我的小凡我都忍心去背叛。”嵐說:“不要這樣想,你不壞,只是偶爾有點虛榮心罷了。如果李楷不是條件這麼好,而是跟小凡差不多,或者是隻好那麼一點點的話,我相信你都不會和他走在一起。當然有虛榮心的也不止你一個人,主要還是志英在裡面搞鬼。如果不是她斷了你與小凡的聯繫,你們也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樺說:“是的,虧我以前一直把她當好人,不聽你的勸告,我真是瞎了眼。”嵐說:“你也不要太自責,好在李楷對你也很好,這一點我也是看得到的。”
樺又問嵐:“那小凡現在怎麼辦,他不會想不開吧?如果小凡有什麼意外,殺了我都不能彌補我犯下的錯。”嵐說:“以我對小凡的理解,他不會做傻事的。但是自暴自棄一陣子是肯定避免不了的了,辛辛苦苦的爲了未來去拼命,到頭來確是一場空,換成誰都受不了。 不過我們要相信小凡,他一定會振作起來,不過需要多長時間就說不準了。”樺又問:“那他會一直不回來嗎?”嵐想了想說:“不會的,他一定會回來的。雖然他失去了愛情,但是他還有家啊,他會不要他的父母嗎?他一定會回來的,只是可能要過很長時間。”樺現在已經沒有了思考的能力,所以她什麼事都是問嵐。
之後樺又說了很多後悔與抱歉的話,甚至包括一些胡言亂語。嵐只能一遍一遍的安慰樺。她告訴樺,事已至此,一切向前看。嵐還說,她已經負了小凡,就不要再負了李楷。
志英的行爲已經違反了想關法律,按《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隱匿、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樺想到過去幾年,志英確實一直對她很好。雖然樺也知道她是有某種目的,但是事已至此,就算槍斃她,也改變不了什麼。樺表示她不想追究志英的相關責任,但是再也不想看到她。作爲司法機關,主要當事人都不追究,他們自然也按最輕的處理。最後志英與保安隊長被分別處於拘留十五天。
志英出來後,就立刻被賓館開除。她還沒來得及辦好手續,她的老公(也就是餐飲部經理助理)嫌她太丟人向她提出了離婚。志英最後如過街老鼠,灰溜溜的離開了鳳翔賓館。
事情慢慢平息了下來,一個月後,嵐提出辭工回家。此時的樺已經懷孕,雖然樺一直在苦苦挽留嵐留在H市。李楷也承諾會幫嵐升職加薪,但是嵐一一謝絕了她們的好意。
回到家的嵐前後給我寫過兩封信,按容器廠的地址寄去G城,告訴我相關的情況。其中一封被按無人接收退了回來,另一封被人轉寄了回來。並附了幾句話,說我已經離開容器廠,不知去向。(我心裡知道,這個人一定是阿盈。)
此後嵐就一直在家裡,哪裡也沒去。第二年初,樺生了一個女兒,孩子滿月後,樺與李楷回來了一趟。期間樺曾悄悄的向嵐打聽我回來過沒有,嵐告訴樺,我一直沒有回來,而且在G城也不知去向。樺知道後又黯然神傷了好一陣,嘴裡不停的說,她對不起我,是她害了我。嵐也只能蒼白無力的安慰了幾句。
直到去年下年,嵐的姑母讓嵐去X市幫她賣衣服,嵐的父母也贊同嵐去,說是給自家親戚打工,怎麼都放心。於是嵐這纔打算今年去X市。但是年前聽到消息說我回來了,嵐就一直在等我,因爲嵐知道我一定會去找她。
隨着嵐的敘述完畢,我還有兩點疑問。一是爲什麼嵐寫到G城的第一封信我沒有收到。還有就是,我在去G城的第一年春節,曾按老家的地址給樺寫過一封信,但是樺同意沒有收到。這兩點我與嵐討論了一下,都沒有準確答案,最後聯想到嵐在H市郵局聽到郵局工作人員解釋的一句話,平信丟失是很正常的。
差不多也算是所有的疑問都有了答案,破壞我的人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一切都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已經發生的事情再也不會重來一次,我除了認命還能做些什麼呢?
當年因買不到火車票不能回來,我就一直預感到要發生什麼讓我不可挽回的事情。現在回想起來,的確是發生了讓我遺憾終身的事情。可見人在特定的環境中,是會有一些預知能力的。
我慢慢的在河灘上坐了下來,撿起一個小鵝卵石扔進河裡,只聽到咕咚一聲,然後就看到濺起一片小水花。之後我又撿起一個鵝卵石扔進河裡,小水花再次濺起。我就那樣一個接一個的將鵝卵石往河裡扔,也不知道到底往河裡扔了多少個鵝卵石,直到嵐讓我停手。嵐說:“別扔了,就像我對樺說的一樣,事已至此,一切向前看吧。扔光這河灘上的石頭,也改變不了任何東西。”我停下手來看着嵐。
嵐也看了我一眼,然後在我身邊坐下來。把目光投向別處說:“我最終還是沒有幫到你們,真是對不起。”我忙說:“怎麼能怪你呢,你爲我們做了那麼多,我一直覺得對你有些虧欠。回來這麼久,我都一直沒來看你。”嵐又說:“但是我知道你一定會來,所以我也一直在等。你也不要怪樺,她也不容易。坦白說,在那樣的情況下,能堅持住的沒幾個。樺也是經過了很多良心的掙扎。”我淡淡的說:“我誰都不怪,只怪我自己,將愛情想的太美好。脫離了現實的愛情,要麼是經典,要麼是自欺欺人,而我顯然是屬於後者。當初我不該不聽你的勸告,一個人去到那麼遠的地方。”“與其悔恨當初,還不如振作起來。要走的路還有很長,我相信你不會被一段感情打倒。”嵐接過我的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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