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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5 過去(續)

chapter 25 過去(續)

【戴璇】

我忘了第一名是誰,但是聽說她正在追慕亦痕。我祝福他們在一起,兩個我討厭的人,萬一他們在我面前秀恩愛,我肯定會祝福他們死的快。

可惜天意不是這樣。慕亦痕找上了我。在那個我自認爲運氣很好的陰天。不過想想也是,這也不愧是一種運氣。畢竟我戰勝了那個女生,不管我到底在不在意那個名次。

“和我試試吧。”慕亦痕難得的認真神色,平時的他也沒有很痞氣,只是淡漠,無盡的淡漠,更瞧不起的人的樣子,更讓我討厭。可是這時候我才發現,討厭是討厭,但我害怕他這樣認真的神色,我覺得,我會害了他。事實證明正是如此,不要小看女人的直覺。儘管我現在還是個女生。

我沒有說話。我看着他,我不知道說什麼。也許我現在表情也是淡漠的吧,也是瞧不起人的吧,但他沒有和我一樣露出惱怒或厭惡的眼神,他是真的懷着一顆真心來找我的。

“和我試試,我把第一名讓給你。”慕亦痕輕輕笑起來,雖然他讓我十分討厭,不過我得承認他笑起來真好看,單純得像個孩子一樣,露出一口整齊的白牙。

比他的笑容更讓我動心的是他的第二句話。他要把第二名讓給我。想想也不錯,如果我和他在一起,我能奪回屬於我的驕傲,也能讓所有女生嫉妒我,能得到所有男生的崇敬,畢竟慕亦痕是他們心裡的偶像,一個能讓所有同性佩服得五體投地的人不會差到哪裡去。

如果我和他在一起,我能贏得這個世界。我沒有話說。我必須答應。雖然我並不愛他,我沒有相信愛的能力。

“好。”我選擇了一勞永逸。我相信他是個好人,他不會折磨我,眼神不會騙人。而且我還有直覺這一利器。

他真的對我很好。從此我叫他亦痕。我沒有給他起什麼愛稱,這沒必要,因爲我不把他當愛人。他在公寓裡給了我一間房間,讓我能不住學校骯髒的宿舍。雖然他有一個室友,不過慶幸是個男生。而且是一個乾淨的男生,也非常優秀,不過我並不動心,連亦痕都不能讓我動心,我又何必對他的朋友動心?而且那個男生,很明顯心裡有人,很久以後我才知道,這個叫做莫奈的男生,心裡住着一個叫雨汐的女孩。

亦痕其實不會怎麼說情話,不過他能用行動哄我開心。這對現實的我十分受用,我確實開始依賴他,我開始享受他帶給我的一切。儘管我依舊並不愛他。

他的愛像飛蛾撲火,他絲毫不管我是否愛他。他只知道他愛我,他心中只有這個信念。我眼眶有點溼,一定是因爲風太大,眼睛酸,這只是自我保護。

大學畢業,他沒有和我說分手。自從我不讓他去酒吧之後,他確實也不去了,桃花卻依舊沒少半分。好吧我認輸,不過在日積月累裡我得到了百分百的自信,他不會變心,起碼給我的愛沒有少半分,反而是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我開始有些自責。我從來都是自私的人,勢利的人,不怕別人施捨,我還巴不得。因爲我只知道得到,它對我有好處,我就能接受。不管別人怎麼批判我,沒關係,我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比什麼都重要。我是人類自私的典範,不客氣。

但是我居然開始自責。我不愛他,我還和他在一起,雖然這也是滿足了他,也造福了我自己,但是這是百分百違心的愛情。我心裡沒有別人,也沒有他。甚至沒有我自己。我是個空心的傀儡,我只知道存活,只知道趨利避害。

可是他不是傀儡。他知道存活,也知道跟着自己心意活。他愛我愛得不惜一切代價,他不知疲倦地愛我。我心裡是驕傲的,是感動的,是有一些些萌生出來的愛的。只是我不想承認,我沒有愛他的勇氣,自認配不上他,也沒有相信愛的能力,雖然他給我這麼多的安全感。

畢業了。我找工作,亦痕給我找到了好幾份不錯的,也適合我,但是我不想再依靠他。這樣下去,失去了他我就活不下去,雖然我目前還找不到失去他的可能。

我來到了莫氏集團。董事長是個很和藹的人,看到我的時候眼神亮了亮。我和她說我會證明給她看,她的選擇是對的。她微微一笑,點了點頭。

我開始發奮工作。我沒有告訴亦痕我在哪裡工作,只是說了會給他一個很大很大的驚喜。我們開始像情侶一樣,因爲這份工作給了我自信和勇氣,讓我能承認,我愛他,沒錯,我愛他。

我的事業日日蒸上,當上了部門管理。工作越來越忙碌,亦痕有些小不滿。而我看不慣他,每天都優哉遊哉。

有一次我們吵架了。是啊,終於吵架了。因爲我以前並不愛他的時候,亦不會撒嬌,亦不會對他任性,只是乖乖聽話,而他也是愛着我的,也是怕着我的,不,不是怕,只是讓着我。我們一直過得相敬如賓。但是現在不是了,我們是真正的情侶,我對他是愛着的,亦會對他有不滿和怨懟。我嫌棄他沒有本事,沒有出息,整天都在家裡,讓我看不起。

當時我並不知道他在電腦上工作,做一個非常大的項目,他是負責人,他一直沒日沒夜地寫編程。只是我在的時候,他就放下工作,來陪我。我並不知道。我只是責怪他。我任性了。

我沒有給他解釋的機會,指責像洪水一樣淹死了他對我的愛。他生氣了,他曾經給我自尊,我卻沒收了他的自尊。他和我大鬧,進了房間鎖上門不再出現。也許他是出來看過我的,只是我已經一氣之下搬走了。

大鬧了兩個月。開始無盡冷戰。不再恩愛。沒有愛過對方的痕跡。大概是因爲還愛着,一直思念着,偶爾去了他的公寓住幾天,見了面依舊是相敬如賓。他對我也沒有了熱情。我對他亦從來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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