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了“歌迷點歌”環節, 陳風笙穿着白色T恤和棕色馬甲,雙手戴着黑皮手套,他握着粉麥, 親切地跟臺下的粉絲說:“手舉高一點, 讓我看到你們的手, 等一下我會找一個人點歌。”
“啊啊啊——”粉絲們聽到這裡, 發狂尖叫。誰不想被自己偶像注意, 和偶像對話呢。
賀荔夾雜在異常興奮的人們當中,突然覺得自己反應平淡的出奇,完了……已經有不少人朝着自己這個方向看過來了, 爲了不被別人注意到,她馬上出聲跟着大喊:“啊啊啊啊!”
尷尬……
“這位黑色衣服的女生, hello!”音響傳來他語含笑意的聲音, 她擡起頭, 看到他的手指指着自己這個方向。
而自己也被投影到了大屏幕上,賀荔纔想起來, 自己穿的是黑色啊。
他遙遠的眼眸如星辰般璀璨,被灑了亮粉的頭髮也在閃閃發光。
他再度靠着麥克風確認:“穿着黑色衣服、頭上戴着帽子的那位女生,看得到我嗎?”
頭上戴帽子?
原來他說的不是自己。賀荔心裡有些失落,但同時鬆了口氣,假如她當着幾萬人的面開口講話, 一定會有人猜出她是誰, 這樣太冒險了。
“啊啊啊!!”被點中的那位女生高分貝尖叫, 發聲位置就近得只隔着兩個人。賀荔轉過頭去, 看到右邊那個女生欣喜若狂, 握着安保傳過來的麥克風時卻失控地落淚,她兩眼淚汪汪地說:“陳風笙, 我好愛你。”
“別哭,謝謝。”他暖心地安慰着。
舞臺上的他面對歌迷時,熱情得簡直不像他。
“你想點一首什麼歌?注意,是我的歌曲哦。”他開玩笑,“來我的演唱會的人不會點首別人的歌曲吧。”
觀衆一片淺淺笑聲。
“不會的!”女生表白:“我是你十幾年的歌迷,你的每一首歌我都會唱!我要點——《落淚之際》!”
“一首很久以前的老歌,哇,有十年了吧,第一張專輯的,你果然是老歌迷啊。好,這首《落淚之際》送給你們。”
樂隊開始演奏起音樂,他舉起麥,深情地唱起了這首歌。
手持麥的女生也高興地唱着,卻緊張得走了調。
賀荔就那樣默默望着臺上的人,直到那個人轉過頭來,有意無意地對上了她的眼睛。
四目相對那瞬間,電流流過。
他狹長的眼睛裡,頓時裝滿了驚喜,還有溫暖的星光和笑意碎片。
那凝視着她的雙眼彷彿要和她黏在一起,隔着空氣在幾米距離的空中緊緊地擁抱。
陳風笙注意到她了,而且他很開心,左邊的酒窩陷下去,甜甜地咬着下脣偷笑。
我很想你。賀荔心裡說着這句話,笑逐顏開,揚起大大的燦爛笑容,擡起雙手朝着他揮揮,像在用手劃出愛心。
演唱會的人這麼多,獨他們兩個人心意相通。
這是一種不爲人知的甜蜜秘密,她坐在臺下靜靜聆聽自己的歌曲,雙眼發亮,可愛乖巧的模樣鮮明討好。她擡起頭,爲他的表演搖手吶喊,手伸出的方向,似乎就是家的溫馨。
陳風笙第一次,心觸動了。
點歌環節結束後,再來一首經典歌曲的大合唱,演唱會就圓滿完成了。歌迷們依依不捨地陸續離場。
散場時,一個男孩子跑過來,將一把鑰匙遞到賀荔手上,小聲的說:“賀荔小姐,笙哥叫你先到酒店等他。”
賀荔勾起嘴角,“好,謝謝。”
陳風笙回到後臺換衣服,動作有些急躁,他現在心迫不及待地飛到酒店裡和她重聚。兩個多月沒見了,她竟然靜悄悄來到他的演唱會,給他這麼一出驚喜。
以前他不願意,品嚐狂歡散場之後的孤獨寂寞,而現在有一個人等着,那種落寞和迷惘全都離他而去。
她在的地方,是光芒,是溫暖。
陳風笙臉妝都來不及卸,就換上外套出去,在走過光影斑駁的過道時,冷峻的五官被不斷披上陰影。一個人突然在身後拍了拍他的肩膀。
“風笙!在這裡突然遇到你!”
他轉過頭,看見來人是彭安連,表情鬆懈下來,“你在重慶幹什麼?有活動?”
“是啊,好巧哦。我剛好在附近的品牌店進行剪綵活動,聽說你在體育場開演唱會,我就趕過來了。”彭安連眨着眼睛示意:“兄弟,好久沒聚,要不要去打籃球?”
“不去。”陳風笙轉過頭,繼續趕路,輕飄飄拋出一句:“我有人等。”
猶如已婚人士在對單身狗秀優越。
彭安連聽了,吃了一驚,同是男人,他當然知道陳風笙的話裡意有所指,沒想到這小子豔福不淺。他搭上他的肩膀,邪邪一笑問:“哪個美女啊?”
“你們認識,合作過。”陳風笙言簡意賅,十分裝B。
彭安連驚訝:“圈內人?”
他沉默不答,即爲默認。
彭安連越來越感到好奇了。
他們兩人一起來到酒店,陳風笙本來就有藉着這個機會介紹賀荔的意思,故意讓彭安連先進門。
門內的賀荔,正在幫陳風笙用熨斗燙衣,頭髮貼合柔順地垂在肩膀上,看起來賢良淑德。
聽到開門聲,她欣喜地轉過頭,笑起來的時候眼下顯現溫柔的臥蟬。
然而,在看到奇怪的人時,笑容突然凝滯了。
是彭安連。
那個人站在門框下,高大的身影遮去了燈光,連臉上的表情都在陰晴不定 ,暗暗沉沉。整個人似乎都處在低氣壓中。
陳風笙在他後面進來,看了一眼他的表情,似乎覺得不對勁,剛想發問,聽見他低吼一聲:“靠!”然後攥着拳頭向陳風笙門面砸過去——
拳頭勢如疾風。
陳風笙來不及躲,搞不懂怎麼回事,就莫名其妙被好兄弟揍了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