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懸壺濟世之戰國風雲 > 懸壺濟世之戰國風雲 > 

中國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探析 吳紀綱

中國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探析 吳紀綱



(本人喜歡得一篇文章,寫歷史軍事的可以看一下,更新改到晚上了,大家見諒!)

論文摘要:軍人核心價值觀,是擁有軍隊的政治集團倡導的、軍人的根本價值觀念,是軍人衡量是非善惡,決定贊成什麼、反對什麼,應幹什麼、不應幹什麼的根本價值尺度。本文考察了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構建的基本脈絡、內容和培育方法。認爲,古代軍隊十分重視軍人核心價值觀建設。雖然古代沒有“軍人核心價值觀”這個詞,但並不能說明它不存在。正如古代沒有“基因”這個詞,並不能說明基因在古人身上不存在一樣。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是構建在以儒家爲主線的政治思想和以兵家爲主線的軍事思想基礎之上的,主要內容是:盡忠、保民、勇敢、氣節。古代軍隊培育軍人核心價值觀的主要方法有:教化爲先、賞善罰惡、樹立楷模、日常養成等,強調全面教化,發揮綜合效能,才能做到“大化至一”。這些思想,對我們構建和培育當代軍人核心價值觀具有重要的借鑑作用。

關鍵詞: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

作者:77225部隊副政委,國防大學和石家莊陸軍指揮學院聯合培養的在讀博士生上校

軍人核心價值觀,是擁有軍隊的政治集團倡導的、軍人順應其要求的根本價值觀念,是軍人衡量是非善惡,決定贊成什麼、反對什麼,應幹什麼、不應幹什麼的根本價值尺度。軍隊是政治集團奪取、鞏固和維持政權的支柱。把政治集團主流意識形態貫注在軍人身上,形成與政治集團要求一致的價值觀,從而加強政治集團對部隊的政治和思想控制,做到上下一致,集中統一,是古今中外軍隊建設的共性。古代沒有軍人核心價值觀這個詞,並不能說它不存在。正如古代沒有“基因”這個詞,並不能說基因在古人身上不存在一樣。馬克思指出:“歷史從哪裡開始,思想進程也應當從哪裡開始,而思想進程的進一步發展不過是歷史過程在抽象的、理論上前後一貫的形式上的反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認真研究中國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構建和培育的思想,對我們構建和培育當代軍人核心價值觀,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

一、中國古代軍隊高度重視軍人核心價值觀的構建和培育

構建和倡導符合政治集團意志的的軍人核心價值觀,以之整合全體軍人的思想,使軍隊成爲政治集團高度馴服的工具,受到古代政治家、軍事家們的高度重視。《六韜·武韜》的“發啓篇”主張收攬人心必須上下甘苦與共,好惡相同。指出:“與人同病相救,同情相成,同惡相助,同好相趨。故無甲兵而勝,無衝機而攻,無溝塹而守。”與士卒同思、同想、同憎、同愛,思想感情上的溝通共鳴,足以彌補物質力量的不足。《三略·上略》開宗明義指出了“主將之法,務攬英雄之心”後,接着指出:“與衆同好靡(沒有)不成,與衆同惡靡不傾。”就是說,與兵民大衆有共同的願望,就沒有做不成的事業,與兵民有共同的仇恨,就沒有不可戰勝的敵人,同樣強調上下同一,思想一致的重要性。古人強調的“同好”、“同欲”,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講,就是要擁有共同的價值觀,即核心價值觀。

古代軍隊軍人核心價值觀的構建經歷了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夏代以前,由於人們認識、駕御戰爭的能力很弱,崇拜自然、敬畏天命,主要以“順天命”這一核心價值觀念作爲政治號召進行攻伐征戰。商周以後,古代政治軍事家們從民衆的不滿與反抗導致前代統治者滅亡的教訓中認識到,天不過是“陰陽、寒暑、時制”,天時並不是神秘莫測的上天之意,“天命靡常”,於是提出了“天人合一”、“敬德保民”的價值觀,把注意力轉移到人身上來。《孫臏兵法·月戰》:“天時、地利、人和,三者不得,雖勝有殃。”《尉繚子》中明確指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的因素,主是要“主聖將賢,三軍有禮,士卒用命”。“人和”,即相互能理解溝通,消除衝突,同心合力。怎樣才能做到主聖、將賢、軍有禮、卒用命,達於人和?儒家提出靠灌輸以“仁”爲核心的共同價值觀,所謂“仁者無敵”(《孟子﹒盡心下》)。“仁”對軍人的要求就是忠、勇、保民與氣節。縱觀中國歷史,歷朝歷代以這四個理念爲核心的價值觀培育從未停止過。

最早的軍人價值觀教育,可以追溯到原始公社末期的虞舜時代稱爲“戒”的誓師活動,夏商周以後有記載的《甘誓》、《湯誓》、《泰誓》、《牧誓》等等,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恭行天命”,“以致民志”,即以假託於天的當時的主流價值標準來判斷是非善惡,聲討敵方的罪行,說明己方從事戰爭的正義性,以統一思想,激發鬥志。春秋戰國時期孫武提出“令民與上同意”,認爲只有兵民認同統治者的價值信念,纔可以爲統治階級而生,爲統治階級而死,而不懼怕任何危險。後來的兵家無不重視軍人核心價值觀培育。諸葛亮在《將苑·習練》中說:“即戎之不可不教,教之以禮義,誨之以忠信,誡之以典刑,威之以賞罰,故人知勸。”宋朝的《百戰奇法·教戰》中指出:“凡欲興師,必先教戰”。清代太平天國起義軍要求把“上爲上帝報天下仇,下爲中國解下首之苦,務期肅清胡氣,共享天下太平”的“天情道理”對官兵“講解分明,互相開導,俾人人共識天情,永遵真理。”使全軍將士“去邪歸正,返樸還淳,修練成人,同歸真道。”

歷史事實證明,軍隊是政治集團爲實現其政治目的組建的暴力組織。按照政治集團的意志,構建和培育軍人核心價值觀,從古至今,都是統一思想、凝聚軍心,從政治上、思想上掌控部隊的關鍵工作。在國外敵對勢力加緊對我進行價值觀滲透,國內各種文化互相沖突、各種觀念激烈碰撞,軍內官兵成份、結構、利益、價值觀念日趨多元化的今天,以馬克思主義爲指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加緊構建和培育當代軍人核心價值觀,爲官兵打造一把辨別是非善惡美醜的尺子,是增強官兵政治和文化免疫力,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合格的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工作。

二、中國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的構建

中國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是在儒家爲主線的政治思想和以兵家爲主線的軍事思想基礎上構建的。按照儒家的思想,天子只有行仁義之政,爲民所接受和支持,其統治才具有合法性。《孟子·梁惠王下》記載:“齊宣王問曰:“湯武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於傳有之。’曰:‘臣弒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認爲,真正的君主,以仁義治天下

,從而爲民所接受;“一夫”悖離仁義,與天下對立必爲天下唾棄,非真正意義上的君主。儒家把“仁”作爲社會各階層共同的價值觀,從平民到天子,循仁則昌,違仁則亡。“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孟子·離婁上》)軍人是特殊的人羣,“仁”對軍人有什麼特殊要求呢?行仁之方,爲忠、恕。忠上,對執掌兵器的軍人尤其重要。仁者,愛人,“苟志於仁,無惡也”(《里仁》),揚善去惡,對軍人集中表現爲愛民保民。“仁者必有勇。”(《憲問》),從仁可以化生出勇,勇是對軍人的職業要求。“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生以成仁。”(《衛靈公》),氣節也來自於仁。從仁,可以推出軍人的核心價值觀念:盡忠、保民、勇敢、氣節。

盡忠。各個時代的軍隊是各個時代政治集團賴以生存、鞏固和發展自己政治和經濟利益的暴力工具,“盡忠”始終是他們對軍隊進行價值觀教育的首要問題。如早在我國剛進入文明社會之初的“三代”時期,《尚書》中記載的夏啓、商湯、周武王等奴隸主階級的君主在進行戰爭征伐時,都以“天子”的身份,聲稱所進行的征伐是“替天行道”,以此教育引導兵民對自己忠誠,驅使他們效死作戰。春秋戰國時期的著名軍事家孫武把教化士卒同君主保持一致,看作是戰爭勝負的五大因素的首要因素。明代何汝賓在《兵錄·教練總說》中指出:“教以忠義,使士卒皆有親上死長之心,然後令之執干戈,擐甲冑以禦敵,自然如手足之捍頭目,子弟之衛父兄,有不戰,戰必勝矣。”清代《大清光緒新法令·訓練制談》中也指出:“治軍之道,首在訓兵,其次練兵。凡兵丁入伍之初,必擇忠義要旨編輯歌訣,由將弁等分授講解,時常考問。”可見,中國古代兵家都十分重視“忠”的教化,培養和造就了許多“忠君報國”的傑出將士,如戰國時期趙國名將趙奢,“受命之日,不問家事”;漢朝霍去病,率兵北擊匈奴,戰功卓著,卻不接受漢武帝賞賜給他的豪華府第,“匈奴未滅,何以爲家”,表現出了他爲國破敵,爲君分憂而忘私舍家的風範;三國時期的諸葛亮,蜀漢軍政兼一身,卻“蓄財無餘,妾無副服”,家裡無多餘積蓄,妻子無多餘衣服。歷史事實說明,“忠君報國”,是古代將士核心價值觀的首要內容。

保民。“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政權的基礎在民,將士來自於民;民是不穿軍服的兵,兵是穿上軍服的民。愛民保民就是愛兵保兵,是爭取民心、兵心,凝聚部隊,增強戰鬥力的關鍵。爲此,歷代政治集團無不打出弔民伐罪、爲民興師的旗號。左丘明提出,“武有七德”,即“禁暴、戢兵、保大、安民、和衆、豐財者也。”(《左傳·宣公十二年》)。《明太宗寶訓》中說:“發兵爲誅暴,誅暴爲保民。”《武備要略,火攻總編》則說,兵者,“所以弔民伐罪,救民於水火之中者。”明確提發兵必以除暴安民爲目的。殷商末期,武王在牧野(今河南淇縣南)誓師,聲討紂王殘害百姓的暴行,就以“弔民伐罪”相號召,以堅定將士勝利信心,爭取殷商民衆的支持。歷史上傑出的將帥無不注重密切軍民關係,做到軍民相安。名將戚繼光十分重視對部隊進行“衛國保民”教育,要求將士“以保民爲職,以安國爲念。”清康熙皇帝要求“爲武將者,弓馬固其所重,尤須兵民相安,方爲盡職。”(《清史稿·志一0八·兵四》強調:“兵與民宜兩相顧,不宜兩相仇。”保民安民的核心價值理念,造就了歷史上“岳家軍、”“戚家軍”等許多深得民心、威震敵膽的“仁義之師”。

勇敢。勇敢即有膽識,做事果斷,不怕艱難困苦,不怕流血犧牲。軍人的職業是隨時準備流血的充滿風險的事業,敢於戰鬥、敢於冒險、敢於犧牲,是軍人應當具備的核心價值理念。《禮記·中庸》把“智、仁、勇”三者統稱“達德”。《孫子兵法》:“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把勇作爲將之五德之一。何爲勇敢?《論語·憲問》:“勇者不懼”。《墨子·經上》:“勇,志之所以敢也。”《禮記·聘義》:“有義之謂勇敢”,“故勇敢,強有力者,天下無事則用之於禮義,天下有事則用之於戰勝。”《禮記·聘義》中說“有義之爲勇敢”;孔子也說:“見義不爲,非勇也”。劉向《新序.義勇》:“見利不動,臨死不恐。”清王夫之《讀通鑑論·卷六》之《尹師魯墓誌銘》:勇者,非氣矜也,泊然於生死存亡而不失其度也。認爲勇敢是伸張正義的果敢行動,不是見利而起、助紂爲虐的愚魯行爲。勇氣是軍人征戰,克敵制勝的關鍵。歐陽修指出:“遇事無難易,而勇於敢爲。”“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以其所挾者甚遠也。”《曹劌論戰》指出:“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這就是說,作戰靠的是勇氣,狹路相逢勇者勝。只有勇猛之師,才能一往無前,所向披靡。清代鎮壓太平軍的曾國藩,把“忠義血性”作爲他治軍的最高思想準則。共中的“血性”,就是勇敢的戰鬥精神。

氣節。氣節即志氣和節操。志氣是指一個人的志向和意志;節操是指在重大問題上表現出來的高尚的道德品質。軍人氣節突出表現在關鍵時刻和重大問題上的政治和道德堅定性。歷代政治家和文人墨客無不把氣節作爲忠臣義士的重要修養來論述,古代將帥始終把氣節作爲軍人的核心價值觀來培養。《孟子·滕文公下》:“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衛靈公》:“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生以取義。”《北齊書·元景安傳》:“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王勃:“老當益壯,寧移白首之心;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于謙詩:“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間”。重視氣節、倡導氣節的民族文化傳統,培育出了大批節操高尚的忠臣義士,得到歷代統治者的褒揚。如蘇武牧羊異邦,不辱節杖;岳飛氣壯山河,精忠報國;文天祥不懼威逼,永不叛國;史可法臨危不懼,忠貞事國;林則徐仗義禁菸,富民強國;左宗棠抗擊沙俄,保疆護國;鄧世昌勇撞敵艦,慷慨赴難等等,他們有的在大敵當前,民族危亡時刻殺身成仁、捨身取義;有的身處逆境丹心不泯,心繫故國,以自己的高風亮節,在史冊上留下了不朽的形象。

古代軍人的核心價值觀受當時政治、經濟、文化的制約,自然有它的侷限性。但是,其構建的原理和內容,對我們今天不無啓示。一個歷史時期的軍人核心價值觀,是擁有軍隊的政治集團意識形態和與之相應的軍事思想在軍人身上的具體的、集中的反應。構建當代軍人核心價值觀,必須以當代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

和毛、鄧、江江軍事思想爲理論基礎。保證軍人對政治集團絕對忠誠,保證軍人以安民保民爲要則,是歷代軍人共有的核心價值觀。聽黨指揮、服務人民是人民解放軍性質、宗旨決定的軍人核心價值理念,是對中國軍人傳統價值觀的本質超越。勇敢與氣節是基於職業特點對軍人的傳統要求。英勇善戰、革命氣節,是現代軍人核心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中國古代軍人核心價值觀的培育

古代政治家、軍事家認爲,只有進行全面教化,發揮綜合效能,才能“大化至一”,使兵心歸向若衆川歸海。孫武主張只有“以其(道)教民”,“令之以文”,“齊之以武”相結合,才能使士卒“齊勇若一。”《荀子·議兵》提出,要“厚德音以先之,明禮義以道之,致忠信以愛之,尚賢使能以次之,爵服慶賞以申之。”《將苑·習練》指出:“戎之不可不教,教之以禮義,誨之以忠信,誡之以典刑,威之以賞罰,故人知勸。”也就是說,必須把禮義忠信的教誨與法律引導、嚴格賞罰結合起來,纔能有效勸導將士棄惡從善,歸化正統。

教化爲先。古代兵家認爲,人的心、耳、目、手、足以及膽、氣、藝、力都是軍人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提高部隊戰鬥力,要把“練心”、“練膽”、“練力”、“練藝”以及“練耳目手足”結合起來,不可顧此失彼,但練心,即思想教育是首要的,在治軍中居主要地位。《兵錄·論將總說》指出:“爲將之要,治心第一,治氣治力次之”;“凡言練兵者,非旦(通但)練其藝與坐作進退之法,其要莫先乎練心。”《登壇必究·教兵》;“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未有不得其力,而能使其死戰也。”(尉繚子·戰威第四)否則,如果“苟不得其心,彼雖精於技藝,而不爲吾用。”明代何汝賓《兵錄卷二·教練總說》。而練心的內容,在於“教以忠義,使士卒皆有親上死長之心”(引同上)。清代《皇朝經世文編續編·兵政》:“練勇練其力乎,亦練其心耳,練其敢死樂死之心。”目的在於“通志於衆”,使兵心與上同一,達到“三軍如一心,其勝可全”的效果。也就是把政治集團的意識形態、價值觀念灌輸給將士,使將士同君主的意志保持一致,並教以忠君報國的思想,激勵效死的精神,使上下同仇敵愾,一致對敵。

賞善罰惡。所謂賞罰,指以法律爲準繩,對軍人行爲所給予的鼓勵或處分,它包括肉體的、經濟的、精神的等基本方面。古人認爲,“賞所以存勸,罰所以示懲。”(《六韜·文韜·賞罰》)“賞罰之政,謂賞善罰惡也。賞以興功,罰以禁奸。賞不可不平,罰不可不均。賞賜知其所施,則勇士知其所死;刑罰知其所知,則邪惡知其所畏。”(《諸葛亮集·賞罰》)就是說,賞賜和懲罰的目的在於向士卒明示是非善惡,教育他們應幹會麼、不應幹什麼,從而勸善抑惡,杜絕奸邪。賞罰要及時。《司馬法·天子之義第二》指出:“賞不逾時,欲民速得爲善之利也。罰不遷列,欲民速睹爲不善之害也。”賞賜不過時,才能使人們迅速得到做好事的利益;賞罰馬上執行,才能使人們很快看到做壞事的惡果。賞罰要公正。“賞不加於無功,罰不加於無罪。”(《韓非子·難一》)如果“賞妄行,則善不勸,”如果“罰妄行,則惡不懲”,“賞不勸,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資治通鑑·漢紀》)。《司馬法·定爵第三》更加明確指出,“榮、利、恥、死,是謂四守。容色積威,不過改意。凡此道也”。據《匯解·直解》解釋,“榮、利,所以賞善也,恥、死,所以懲惡也,四者所以勸誡將士,使之謹守也。”榮譽、利祿、恥辱、刑罰都是使將士遵守法紀的手段,和顏悅色地給予榮譽利祿也罷,嚴厲地予以管教賞罰也罷,都不過是爲了使人改惡從善。賞與罰從本質上說,是歷代統治階級和政治集團以反映其價值觀念的法律爲準繩,用將士們的精神利益和物質利益爲槓桿,通過給予和剝奪即賞與罰兩種手段,來影響將士們的價值取向,規範其行爲,以達爲其效死作戰的目的。

樹立楷模。首先將帥要“率身示衆”。踐行統治者倡導的價值觀念,將帥“率身示衆”、“身先士卒”,才能上行下效,感染和帶動下屬和士卒。唐代武則天在《臣軌·良將章》中指出:“古之善將者,必以其身先之。”《諸葛孔明異傳·勵士》中說:“先之以身,後之以人,則士無不勇矣。”《尉繚子》中指出:“故戰者必本乎率身以勵衆士,如心之使四肢也。志不勵則士不死節;士不死節則衆不戰。”其次,要樹立和宣揚典型。典型,據《說文·土部》解釋:典,標準,法則;型,鑄器之法。我國清代學者段玉裁註釋說:“以木爲之曰模,以竹曰範,以土曰型,引申爲典型。”典型能“言爲師表,行爲世範”,發揮“見賢思齊”的作用。中國古代,樹立了諸如蘇武、岳飛、關羽、曾國蕃等一大批體現統治階級價值觀念的忠臣義士,成爲教育引導兵民忠君報國的世代楷模。

日常養成。古代軍隊把統治階級的價值理念融入日常禮儀、生活之中,對將士進行潛移默化。如敬拜“天、地、君、親、師”牌位,在軍服上繡“忠”、“勇”兩字,梁山好漢豎起“替天行道”的杏黃旗,岳母在少年岳飛身上刺“精忠報國”等等。古代善於利用日常生活培育軍人價值觀的將帥很多。如吳起認爲,要做到“發號佈令而人樂聞,興師動衆而人樂戰,交兵接刃而人樂死”,必須“舉有功而進餉之,無功而勵之。”(《吳子·勵士第六》)即舉行盛大宴會招待有功人員,對無功者就是一種鞭策和激勵。按照吳起的建議,魏武侯在祖廟裡舉行宴會,分三排宴請將佐軍士,“上功坐前行,”用的是上等酒席和珍貴餐具,豬、牛、羊三牲俱全;“次功坐中行,餚席(酒席)器(餐具)差減”;“無功坐後行,餚席無重(貴重)器”。宴請畢,在宗廟外賞賜有功人員的父母妻子,也按功勞大小區別對待。通過把榮辱觀教育融入日常生活,激發起將士爭榮譽、雪恥辱的行動,三年之後,魏國邊境一有戰事,不待動員,自動奮勇抗敵的兵民數以萬計,最終魏國以五萬之衆大破秦軍五十萬。

古代軍隊培育軍人核心價值觀的實踐說明,價值觀的培育是綜合的工作,那種單純搞搞教育,談談認識體會的做法必流於形式;價值觀培育是長期的任務,上級要求時有聲有色,工作完成後偃旗息鼓的消極應付不會有效果;價值觀培育是上上下下的實踐活動,教育下級不教育上級,要求別人不要求自己的作風必引起羣衆的反感和抵、制。只有發揮集中教育、嚴明賞罰、領導帶頭、典型引導和日常養成等多方面的綜合作用,並長期堅持,才能見到紮紮實實的成效。

(本章完)

<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