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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吃飯與撒嬌之一

第三章:吃飯與撒嬌之一

(1)物質帝國裡的廟

據一位機場的警察叔叔說,多虧辛安給我名字起的特殊,沒幾個重姓名的,很快查清是同行的子弟,並告知我父母明天將由利雅堅府飛回。我想自個走回去,見識一下這個物質了的帝國的繁盛景象,打聽了辛安家的地址,趁那些人不注意,往桌上留了句話,便邁開步子朝常家鎮走去。

我上了一輛車,坐到燈火闌珊處,下來一看,呵,街道寬闊,高樓林立,霓虹閃爍,端的是熱鬧異常。看緊連密接的廣告牌,似乎便是常家鎮,時間已是凌晨兩點,依舊人聲鼎沸,真是一座不知疲倦的城市。這裡的狗真多,我找不着家,每敲一次門就得嚇一跳,而且不是小區大門緊鎖進不去,就是屢屢遭拒,有個好心人還報了警,我慌忙跑開。

行走在街道,感覺再清冽的空氣中都帶着一股子熟食的味道,再冷清的街道好像都閃動着昨日的人影,再緊密的樓房都只是一種孤零零的存在。無奈之下,仔細搜尋棲身之地,這才發現不止車站人滿爲患,連銀行自動取款機的屋子裡,也已被拾荒者們佔領,只好找個公園,將就了一晚。

公園裡蚊子多,還偶爾飄來一股刺鼻的臭味,早早就醒來了,一看跟前垃圾成堆,不遠處的垃圾桶卻空空如也,那嗆人眼睛的味道卻是來自護城河。馬上,我便發現這裡的鮮明特色:三多,廣告多、寵物多、健身的人多。我以爲這是很令人欣慰的好事情,足以說明如今的寬州府經濟發展、愛心氾濫、生活有閒。

早上五六點鐘,行人少了,偶爾駛過幾輛車。那些掃街的人,一邊罵着各家隨地大小便的寵物,一邊動作誇張地揚起些灰塵。我注意到人們在靜悄悄地向某些個神秘的目的地聚攏,不久,便見前面煙氣繚繞,走很長時間纔看到是座廟,人頭攢動,每人手上都捧着兩米多高的香,虔誠地叩拜着。

這裡是古觀音寺,香火很盛,而且,去各處廟宇燒香是很有講究的,一是燒高香最好是朔望之日的第一炷香,所以得等候、排隊、佔位;二是神仙都得敬到,不能冷落了誰,否則後果難料;三是自家至廟一路上不能說話,那樣會泄了氣。常家鎮不獨這觀音大師,是個神像就有很旺的香火,因爲這個原因,寺裡也改了許多規矩:以往是隻在朔望之日纔有人燒高香,現在從初一一直排到三十,好多人恨不得還有三十三、三十五的。因爲高香太高不方便拿,而燒香之人又不便開口講價,廟前的許多商販坐地起價,最高紀錄有一炷香賣到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元的。寺廟的和尚甚至一般灑掃之人代爲買香佔位,都成了香餑餑,因此備受尊崇,也賺得盆滿鉢滿。

古觀音寺聲名遠播,有很多鉅商高官前來,同時吸引了不少雞鳴狗盜之徒以及行乞之人,更有病災饑荒或其他不順心事的諸多平民百姓,正所謂三教九流,莫不畢聚於此。

我不燒香,只是個看客,就想看看人們如何對一個不會說話的泥人、石人、再厲害點,銅人、玉人、金人們頂禮膜拜。誰知還沒擠到裡面,就聽見大聲爭吵的聲音,原來是主殿裡兩人掐了起來,一有錢的主先去,一官家僅慢了幾步,但卻要搶燒第一柱香:“我今天是低調來的,要不然早先把寺院給封了,你丫能進得來?”商家彬彬有禮道:“對不起,是我先來的。要其他事都好說,可神仙面前,我不能讓你。”

官家冷笑一聲:“老子要你讓?再嘚瑟讓你賺不成錢進板房蹲着去!”“神靈面前啊,能不能不那麼囂狂?何況一舉一動我都是錄影着的!”“今兒的頭香老子掙定了,你再錄影現在不是上班時間,民不與官鬥,勸你識相點!”商家想了想道:“您看這樣行不行:這頭香的位子本來是我的,可我叫您一聲爺,頭香的位子算您的,我孝敬您十萬元算買下它,如何?”官家自包裡倒出幾十摞錢:“狗眼看人低,誰缺那玩意誰龜孫子!小龍,去喊保安,轟走這不識擡舉的東西!”說完便拿打火機點那現金與高香。

好傢伙,要拿現金與高香一起燒!保安還沒來,兩人就先打了起來,可二人身體都不咋地,像兩女生打架,只擅長用指甲,倒也抓得對方鮮血淋漓,粗看去還頗爲壯觀。有人報了警,我想這下商家該跑了,誰知那官家先拔腿溜了,商家匆匆點了自己的高香,也一臉晦氣地走了。警察來時,大家正在哄搶那幾十萬塊錢的現金,我也撿到一張,高興地擠出去,準備去個像樣點的店裡買點早餐充飢。

填飽肚子,我悠閒地走在街上,慢慢感覺到,常家鎮與利雅堅府的差別還是蠻明顯的,人家真是廣告多,這裡只是小廣告多,而且主要就集中在三類上,一是辦假證,二是包小姐,三是壯陽藥,粘的寫的到處都是,其密集程度實在是蔚爲壯觀。

我邊走邊看,發現以往那些黑墨衚衕、教經衚衕、狗尾巴衚衕的都沒了,除去解放路、人民路外,就是從第一一直排到第八百八十八大街。不知不覺竟來到一派出所門口,信步走了進去,忽然一人指着我道:“那他也搶了,還是你們民警的子女呢!”旁邊一警察問:“辛站住?你爸呢?”另一名警察對那人道:“他是傻子,跟他比?”我惱道:“你才傻呢!”

叫了我名字的警察略微驚訝地問:“那你搶了嗎?”我納悶:“搶什麼?”他正色道:“辛站住,你在觀音寺搶錢了嗎?”“那叫搶呀?我看大家都在搶,有一張飄我跟前,我就撿了。”“你承認自己搶了,那錢呢?”“我吃早飯了,剩下的在兜裡呢。”他向我要,我不給:“我撿到的,憑什麼給你?”“那我只好找你爸要了。他現在哪兒?”“大概在飛機上吧,晚上到。”

另一名警察看着我問:“你真好了嗎?”我沒回答他,只驚訝地問:“法律規定拿那樣的錢是犯罪嗎?”他嚴肅地點點頭,悄聲耳語道:“因爲是搶所以性質嚴重,你這種情況通常會是拘役三個月,不過沒事,你是小孩沒到年齡,把錢退回去就行了。”我嘆口氣:“原來我事實上屬於那種已經犯了罪卻免予起訴執行的類型。”“許多人因此被踩踏致傷,你真幸運。這個案子領導已有批示,要嚴肅處理那些搶錢的犯罪行爲,以正社會風氣。”“領導說搶就是搶?再一批示就得從嚴處理?那領導還打架了呢?”“沒有人打架呀?誰和誰打了?你要看到什麼可得實話實說哦?”我木木地看去遠處無奈地自語道:“我咋就成罪犯了呢。”

(2)沙塵暴

辛安回來後對我大發雷霆,紅着眼朝我吼:“再貪小便宜我剁了你的手!”我被嚇住了,乖乖地跟他呆在派出所等候處理。第二天便輪着他值班,他這一班值班民警算多的,算上帶班的共五人。約晚上十一點,有人報警說一中年人可能是喝多了,躺大街上不省人事。因爲擔心他酒後滋事,去了仨民警,辛安和那個帶班沒去。不到半小時的功夫,又報警說有人打架,他兩個去了。我坐等無聊,便算起了數學:按辛安現在三天一班計,一次值班二十四小時,不算節日值班、不算特情加班,不算工作時間之餘必要的走訪、摸排、偵破等,他一年的正常工作日是五百三十四個,依警察工作慣例,粗略估計一年之中不會少於七百個工作日!不禁對這些人肅然起敬。

一個多小時後,我模模糊糊睡着的時候,辛安回來了,一臉的血跡,原來打架雙方人數衆多,有三十餘人,平時因爲擺攤設點的事不和,今兒話不投機半句多,有用木棒、磚頭的,現場無法控制,最後一鬨而散。辛安也捱了幾拳,被打中鼻子和嘴角,除了住院之人,只帶回三個當事人。早上六點左右,我醒了,看那仨處置醉酒的民警疲憊地回來,帶班領導叫孔時中,吵了他們幾句,便回屋睡了。

寬州府的事要是有領導批示,其實效率還是蠻高的。我的事按搶劫罪處理,辛安因爲那個打架事件處警不當,與孔時中一起被記大過處分,並責成深刻檢查,而那仨送醉酒者回家送了一晚上、被吐了一身穢物的民警被當做先進典型,沒命地宣傳,領導還表示,如果社會效果好,會在年底爲三人全都評立二等功!

辛安鬱悶壞了,也不送我回家,一直在單位貓着。這天中午,領着我剛吃過中飯,手機響了,領導讓他去鎮主事辦公地集合,說是有人正在集聚妄圖堵門。我也跟着去了,見堵門之人是幾個女性,穿着喪服,悲情地訴說着,並表示如不公正處理,寧願一死的決心,其他聲援團則散立各處,有二十餘人。我聽了,大概是說幾年前她家值好幾萬的寵物狗忽然瘸了一條腿,據說是其鄰居苦於其夜間吠叫、勸說無效、不得安息而故意爲之,法院認爲事實清楚就判其鄰人在爲狗**付手術費後,另支付數百元后續醫療費用。誰知雙方都不幹了,鄰人以爲這事把自己與畜生並論,顯失公允,上訴被駁回之後倒是沒再生事,而狗主人則顯出更不滿意的意見:“那可是寵物呀!我家狗狗的營養費、我一家幾口的精神損失費爲什麼沒計算在內?特別是孩子和他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那是他們的精神寄託呀!”

狗狗主人的上訴被駁回後開始上訪,未滿足要求便去鎮主事辦公門前堵門,是老問題了,每遇上級來人或開什麼重要的會議,便要示威性地哭鬧一番。俗話說念念不忘必有迴響,這事不知怎麼被姜民寶知道了,打電話問鎮主事:“要是連這屁大點的事都處理不好,就趁早走人!”於是鎮主事與當事人協商,由鎮財政支付而不是賠償其三十萬元狗狗善後同情款,對方則答應息訴罷訪。誰知後來那隻畜生離奇死亡,狗主人悲痛欲絕,竟穿上孝服,又開始鬧。

被調去的警力是堵門之人的兩倍多,有五六十人,比值班時民警數量多的多了去了,大家理性地勸說其去法院解決,她們理直氣壯地反問:“法院不是**開的?法院不管**也不管了是吧?民衆的利益要被無視到什麼時候!” 按理民衆是**的主人,似乎也可以合理地推知是法律的主人,許多人就不再啃氣了。

或有勸狗狗主人去法院重新起訴,因爲出現新情況了嘛,這下他們更厲害了:“爲什麼這事要我舉證?民衆養你們一堆又一堆的人幹什麼吃的?就來這裡看着我們怎麼難受難堪嗎!”“那也不能堵門,那樣可就違法了。”“我又沒堵人堵車影響出入,再說你要解決了我還堵門幹嘛呀,你以爲這活輕鬆?!”於是警察算是徹底敗下陣來,正如他們所說,只是看着。

太陽當空照,正是曬的時候,大家都萎靡地耗着。一直到下午四點多鐘,忽然天空變了顏色,陰測測的,不一會,遠處的天際翻涌而來漫天的黃沙,如惡魔張開大嘴,吞噬着路人、樹木、樓宇,把一切色彩、包括光線統一起來:天被遮住了!

這場景太容易讓寬州府人產生豐富的聯想了,難道這裡真的有大冤情?十米之內不辨人形,警察和堵門的都涌入辦公樓躲避。那狗狗的主人不知怎麼就與工作人員吵了起來,嗓門一個比一個大,頗有掀翻屋瓦之勢。我從未見過這大陣仗和這種事情,忍不住禿嚕道:“這可真是無法無天哪。”“誰!”一個聲音厲聲喝問,原來是鎮主事,隔着幾間屋子,在這樣的天氣裡,這樣的環境下,耳聰如此,令人感佩。

辛安使勁捏捏我的手,我想起之前聽說的那些關於小孩的各種人權人道等權利來,很有些底氣地說:“我是小孩!”“小孩?你大人是誰?”這下我慌了,難道又給這個叫辛安的男人添了亂?心虛地看着他黑起了臉。一好心的警察應了一句:“是我們所辛安的兒子,患着智障呢。”主事生氣道:“智障怎麼了?智障會說那樣的話?那是有人教的!再說現在是上班時間還是帶孩子時間?怎麼我們自己的隊伍還這樣添亂?!”

就算不聰明,你也會討厭別人說你傻,何況我不是那些高素質的大人,便生氣地罵起來:“你才智障呢,你們一個個都有病!”吵架的聲音靜了下來,都側耳傾聽,主事幾乎是尖叫道:“看看看看,還有王法沒有了!”我擠過去與他理論起來:“你說王法哪兒去了?不都被你們自個糟踐了?”“你個小屁孩懂啥?從小就不學好,知道什麼是王法嗎?王就是官,我難道自己糟踐自己?”原來警局、法院什麼的都只是相對獨立的科室局所,難怪法律解決過的,只要不滿意還可來**上訪,而且上訪比上訴的級別還高,也顯得力度更大。

我爲自己的無知臉紅,孔時中不知是不是因爲剛背了處分正生氣呢,低聲道:“哼哼個什麼?法就是讓你們這些當官的一起糟踐的萎靡掃地,這樣拿個孩子說事,想搞誅連啊?”主事怒不可遏:“你說話要負責的!我怎麼糟踐法律了?法律是被你們這些執法人員糟踐的纔對!”孔時中又頂撞道:“你說法律已經解決過的事了,偏要再去補充一下,給個什麼善後歀,分明是拿公家的錢擦你自己的屁股,完了還把擦過屁股的紙扔法律的臉上!瞅瞅你權勢熏天、不可一世的樣,那大本事咋不把上訪的事處理好?”“還管起我的事來了!有種我招呼你別來啊?明天就捲鋪蓋滾蛋!”辛安去拉孔時中,孔時中一把抱過我,往其他辦公室走去。幾個上訪婦女捂着嘴,笑個不停。

法不是天,那什麼是天?我鬱悶地朝窗外看去,看天被沙塵暴蓋住了,聲勢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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