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昆明後,第二天我們便處理了從家裡帶來的臘肉,全部烤好切好,就是爲了圖個方便,加上可以保存更久一些,後來想想,其實沒必要,畢竟沒用多久,我們就處理完了。
回昆明不久後,就迎來了一場考試,考試地點則是在文山,當時我倆便自駕車出發了,因爲路途遙遠,加上天氣又熱,所以到了文山後,我們尋找車位停車,可一直沒有看到,後來發現有一個角落裡停了幾輛車,當時我心想:這裡應該是可以停吧?先暫且停這邊吧!於是我們很快就將車停好,就去訂好的賓館了,因爲太熱,所以就先去洗了把臉,然後玩了一下手機,中途也就大概個把小時吧!等我們準備出門去停車,順便看考場時,在出門一霎那,我收到了一條短信,說是違規停車,他們已將車託到車管所了,讓我收到短信後儘快去提車。一時間我懵了,簡直不敢相信,那裡不是也停有其它車輛嗎?可等我下樓去看的時候,所有的車子都不在了,後來聽文山的朋友講,很多地方停車都不能過久,所以我們的車子就這樣被帶到車管所。
後來想想算了,先在那邊停幾天吧!等考完試準備回昆明時,再去提車,省的去找車位了。就這樣,我們一直拖到了考完試準備返回昆明時,才前去拿車。
今年開始不久後,和我們一起合租的室友(於珍大學倆舍友)因爲工作的原因準備搬走了,當時房租租金一個月一千二,想想也挺貴的,於是我倆便尋思着搬出去。後來我因爲忙着上班,所以於珍就一個人去找房子了,找了三四天,有一地方相對來說還好,一個月四五百的租金,只是房間有些小。不過想想,就先將就着吧!
找到房子後,我們就趁休息那天,然後搬了一些東西過去。但好消息傳來,我們發佈的合租信息有人來看房子了,當時就心想着,假如他們來合租的話,就先不搬了,畢竟東西太多。後來,他們還是看上了這裡,搬了過來,所以我們剛找到的房間就此作罷!只是我們的房租要不回來了,損失了幾百塊錢。
今年(2019年)上班沒多久後,我便離職了,原因是老闆不分對錯,硬是把錯的原因強加在我身上,我氣不過,便和他吵了起來,下班後,臨走時,我便把水杯帶走了,當我帶走的時候,同事看到了我的舉動,想必他那時候應該猜到了吧?
回到家後,於珍看到我回來了,便去把菜給熱了,然後張羅着吃飯,可是她很細心,看到了我的水杯,於是就猜到了我可能離職的情況,她一直問我,發生了什麼事,可我還是給搪塞過去,但是最後,她還是知道了,於是我把所有的委屈,心裡所有的苦全部在她面前倒了出來,她默默的聽着,此時的我,更像一個孩子,然後她緊緊的抱着我,安慰我說:“沒事的,像你這麼優秀,他不要你是他的損失…”
晚飯過後,於珍也不像平時那樣看電視了,因爲她知道,此時此刻,我的心情是非常的糟糕。當晚,我便給一個同事發了條消息,讓他替我和老闆說聲我不去了,消息發了沒多久後,老闆便給我打了電話,那天晚上他講了很多,甚至還以激將法來說我。我和於珍兩眼相對,默默的淺笑了。
第二天,我真的就再也沒有過去…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