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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

第419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

“兩罪並罰,建議判處張三有期徒刑十四年。”

趙百親的聲音清晰的迴盪在法庭上。

張三犯了拐賣兒童罪,這是毫無疑問的。

至於故意殺人罪……

張三在明知對方要殺狗的情況下,依舊將小學生謊稱成狗,賣給了對方。

是可以預料小學生的結局的。

其藉助他人之手施行殺人行爲,自然構成的是故意殺人罪。

“李四作爲飯店老闆,以50元購置麻袋裡的狗,指使王五對其進行殺害,可中途聽到人的慘叫聲,卻未加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王五作爲廚師,聽從李四的指令殺狗,同樣在聽到人的慘叫聲後,未加以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屬於從犯。”

“故此,我方建議對李四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對王五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卻讓趙百親的瞳孔猛地撐大。

“……”

他們甚至想到了……

學法聯盟論壇。

“我倒要看看,他能怎麼無罪辯護。”

衆人都沒發現這個案件中的蹊蹺之處。

他們的心中都不約而同的浮現出了一個猜測。

“如果這個案子也被up無罪辯護成功了,那律師可真是太恐怖了。”

他就詢問了一下其他刑事辯護領域的金牌律師們。

“好傢伙!up又要做無罪辯護了!法外狂徒啊,這絕對是法外狂徒!”

“別瞎操心了,耐心看下去,我已經拿出小本子準備做筆記了。”

話音剛落。

除非……

“在這個案子裡,三個人都犯罪了吧?這也能開脫?”

尤其是旁聽席上的金牌律師們。

全程昂首挺胸,神情充滿了自信。

作爲一名刑事辯護律師。

“他不會……還要做無罪辯護吧?”

他沒想到,秦牧居然又打算劍走偏鋒,選擇了無罪辯護這條道路。

擱誰身上都心理不平衡。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所有證據都符合了,反正我是沒看到這個案件有什麼漏洞。”

他的聲音頗爲平靜沉穩,和趙百親的鏗鏘有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趙百親又接着指控道。

“但……經法醫驗屍鑑定,查出小孩的死因爲頭部受創。”

“咚——”

秦牧無中生有,強行編造出一個漏洞出來!

……

“難不成……秦牧又發現了我們所有人忽視的點了?”

趙百親一方的律師率先列舉出了一系列的證據。

三人的行爲……

三者都應該爲小學生的死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嘖嘖嘖,初生牛犢不怕虎啊,又要做無罪辯護?”

是他親自出的,主要是爲了考察雙方律師的訴訟能力。

就比如說秦牧。

“……”

“我們這麼多人,難道比不過他一個?”

雖然他對這個案子已經有了一些思路,但還是沒有貿然上前。

法外狂徒,不外如是!

……

但……

關鍵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說的關鍵性證據是什麼。

人證自然是目擊了張三實施綁架的證人,張三的作案動機等等。

也完全符合這些刑事罪名的構成。

與此同時。

無罪辯護!

“這個就不是一般人能猜的出來的,up的腦回路從來就不正常。”

在這個法制時代。

反倒是覺得案件裡的李四和王五……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氣,秦牧的思路再次震驚到了他們。

而是選擇……

他對秦牧的這個辯護思路,也頗感興趣。

模擬庭審繼續進行。

將這個案子仔仔細細,裡裡外外的琢磨了一遍。

懂法絕對沒有壞處,而頂尖的律師往往可以將白的說成黑的,活的說成死的。

從這道案件裡,可以充分體現雙方訴訟能力的差距。

小學生的死亡和張三、李四、王五都有直接因果關係。

其中有不少人,在開庭前給趙百親參謀過,還提過一些建議。

在入罪和出罪,主觀和客觀上,都是統一的!

“首先,對方對我方當事人張三的控訴,合情合理合法,並無不妥之處。”

沉聲道:“我方認爲,對方控訴的我方當事人的罪名,有些偏頗,並不成立!”

很快就進入了舉證和質證環節。

以後哪天不小心犯罪了,專門找秦牧來幫他們辯護。

這個題目……

他的這句話便吸引了在場不少人的目光。

他們都沒有犯罪的故意,但卻被扣上了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

網友們唏噓不已。

網友們對於人販子的態度……

會場裡。

旁邊的饒正德放下了水杯,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勢。

這些證據……

“……”

也沒什麼問題,將張三、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給指控了出來。

然後就被秦牧“啪啪”打臉了。

張瑋聞言,下意識地看向了秦牧。

衆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

“無罪辯護?他打算怎麼無罪辯護?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完全沒有無罪辯護這個點啊。”

很快。

黃慶林看着電腦前的監控直播畫面,臉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饒正德中肯的評價了一句。

“只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喊錯的外號!up是什麼案子都敢做無罪辯護啊。”

“法益的角度有用嗎?李四和王五的行爲客觀上也的確侵犯了小學生的生命權,貌似沒有辯護空間啊。”

愈發明白了一個頂級律師的恐怖之處。

衆人的神情各異。

緊接着。

他剛評價趙百親在證據的處理上堪稱完美。

饒正德看到這一幕,不由一愣。

好在秦牧也沒有賣關子,直接說道:“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確是在廚房內,因個人失察,沒有及時查看到麻袋裡的是個人,造成了悲劇。”

控訴的方向上……

出奇的一致,沒一個同情張三的。

審判長在幹州一方的律師發言之後,看向了秦牧一方:“你們可以對上述控訴,進行相應答辯了。”

他話還沒說多久,便看到秦牧站出來反駁道:“上述證據的確都沒有問題,但要指控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卻缺乏一項關鍵性的證據。”

“論壇裡有沒有大佬的?來幫忙分析下這個案子啊,猜猜up會從哪個角度辯護?”

也是案件原文裡明確表明的,小孩身上有三處摔傷,一摔爲頭部,一摔爲手部,一摔爲腿部。

但……

繼續擺爛,坐享其成。

物證則是張三綁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

從題目本身而言。

“趙百親在證據處理方面,還是堪稱完美的。”

目前來看。

而電腦畫面裡。

口供則是張三主動交代的那些犯罪行爲,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證據鏈。

包括人證、物證、口供等等。

秦牧在面對他們的時候,居然敢提出無罪辯護!

而旁聽席上。

然而……

趙百親在證據鏈的整理這塊,滿分的話已經可以打90分了。

無論是被告方還是公訴方,都沒有絕對的優勢。

有點可憐倒黴。

秦牧又緩聲開口:“但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對此事全然不知情,同樣是被矇蔽的受害者,我方認爲,兩人不構成犯罪。”

開庭之前。

秦牧一邊說的時候,一邊羅列出了相關證據。

秦牧便從座位上站了出來,當着模擬法庭上衆人的面。

魔都。

看到這裡。

趙百親對三人的控訴,從法理到法益上來看,都沒有任何問題。

“張三是人販子,死不足惜,但說實話,李四和王五有點冤,因爲失察惹上了這檔子事……”

不僅要精通己方業務,還要了解公訴人的相關流程。

某辦公室。

其中頭部摔傷爲致命傷。

“但你方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小孩的頭部摔傷爲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所摔,我方認爲,李四和王五摔的那幾下,只是甩摔到了腿部和手部,並不足以構成致命傷。”

說到這裡。

秦牧略微停頓了片刻,給在場衆人一個反應的時間。

再幽幽地說道:“根據刑事訴訟的相關原則,當案情關鍵性證據存在疑點時,只能做出有利於嫌疑人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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