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最重的有兩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另外八人分別判處了有期徒刑。念在王偉明和劉芳提供線索和配合警方指認犯罪嫌疑人兩方面有功,兩人分別減刑三年和兩年,最後王偉明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劉芳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我們在調查安幽河女屍案中無意中破獲了幾樁重大的販賣兒童案,怎麼說也是小有成就。
那些丟失孩子的家屬由於孩子失而復得,他們很感激我們,本來他們想捐錢給我們,被我們謝絕了。於是,他們聯名做了一面錦旗給我們警局,這件事古桐市日報派記者來採訪了,還給我們照了張合影,我們這個專案組也算露了一次臉,老百姓對我們又開始給予信任性的期待了。
這個案子爲我們爭取了一定的榮譽,暫時掃掉了因爲8.14案近兩個月未能告破的陰霾,而我知道,這種好現象只是暫時的,破獲8.14案仍是我們這段時間的重中之重。
沈方揚認過沈露的屍首後,他便突然變得非常沉默,我有些擔心他,一直陪着他。等他的情緒好些後,我便把沈露(王蘭)丟失以後的事情告訴他了,他聽完後終於痛哭了一場,把多日來壓在心中的鬱悶全都哭了出去。
對於王蘭畸形而短暫的人生,我們只有扼腕悲嘆的份了。
王蘭的屍體幾天後被火化了,我們將骨灰盒交給沈方揚,沈方揚並沒有拿回家,而是悄悄去墓園買了一塊墓地把王蘭的骨灰盒埋進去。這件事至始至終藍姍都瞞着藍姍,沈方揚是怕藍姍受到刺激。
發動全市尋找沈夕的活動進行了有一週時間了,終於有一天上午八點多鐘,餘秋接到一個報案電話,打電話的是個女人,她說今天早上快八點鐘的時候她在古桐市一家叫作“佳鑫”的賓館裡看到過照片上的女子。
餘秋向我彙報時,我非常振奮,連忙叫來王長樂。我對王長樂說:“長樂,那人很可能就是沈夕,你立刻佈署一下,馬上進行抓捕。”
王長樂很驚訝,“雷隊,你怎麼說是抓捕呢?難道你認爲沈夕是犯罪分子?”
“現在先別管是不是了,先抓回來再說。”
看我嚴厲的樣子,王長樂感到一股強大的威攝力撲面而來,他立刻說“是!”,然後便去大廳開始佈署抓捕沈夕的事。
王長樂帶上寧肯、趙常青和幾個特警迅速前往佳鑫賓館。
可是,他們晚來了一步,佳鑫賓館的服務員說今天早上不到八點鐘,住在本賓館305房的一對男女退房離開了。
王長樂連忙讓服務員查看他們的住房記錄。記錄登記本和電腦身份證掃描上只顯示一個男人的名字,叫作“李源”。王長樂原以爲這個男人會是李凡拓,而爲什麼會叫李源呢?會不會是化名?於是,王長樂拿出李凡拓和沈夕的照片給服務員辯認,服務員說住店的正是這對男女青年。
王長樂氣不打一處來,怒罵那個服務員,“我們在全市通輯這對男女,你們爲什麼不早點報案?”
服務員頗感委屈,“我我不知道啊。”
“不知道?報紙、電視天天都在報道,你會不知道?”
“警官,冤枉啊,這幾天我們賓館的電視線路壞了,我們都沒有看電話。”
王長樂長嘆一聲,心想也許這是天意,他便不再追究賓館服務員的責任了。
回到警局,王長樂馬上發出緊急搜捕令,命令古桐市所有賓館、酒店一旦發現李凡拓和沈夕出現要立刻報告,另外,王長樂擔心他們可能已經離開古桐或者已經準備要離開,於是,他便調集多名便衣在古桐市的汽車站、火車站、飛機場以及碼頭進行布控,一旦沈夕和李凡拓出現立刻將他們控制住。
可是,一天過去了,不知道爲什麼,佈下了天羅地網,沈夕和李凡拓卻沒有現身,我們感到非常納悶,是他們太狡猾還是我們太無能?
我們決定加大搜捕力度,要在偌大的古桐市佈下天羅地網談何容易?首先要有足夠的人手,靠我們警局幾個人是遠遠不夠的,於是我們加招了一批便衣,以前便衣只有十二人,現在增加到四十人。另外,我們加強了古桐市道路的監控,一天二十四小時派專人盯着全市重要要道的監控。
除了賓館酒店以及各種交通要道,我們決定在各大小飯店、館子、麪包店、商場等凡是能買到食物的地方都派上便衣,沈夕和李凡拓可以不住店,但是他們一定要吃飯吧?
可是,奇怪的是,幾天過去了卻一點收穫也沒有。沈夕和李凡拓好像人間蒸發了似的,再也不在古桐市出現了。
對於沈夕躲起來的做法我百思不得其解,她已經不是我幾年前認識的那個單純的沈夕了,如今的她讓我感到更加陌生,我甚至懷疑她真的參與了8.14案的犯罪活動。
我們必須找到沈夕,沈夕很可能是8.14案的知情者,至少也是個關鍵人物。既然佈下天羅地網都找不到她,那麼只能想其他辦法了。想了好久,我終於想到利用沈方揚和藍姍,通過親情來感化沈夕,看她還躲不躲。
我立刻安排下去,以沈方揚和藍姍的名義在古桐市日報上發表以下聲明:
沈夕,我的孩子,你在哪裡?我們是你的父親沈方揚和母親藍姍,我們尋找你多日未果,失蹤這麼多日你是否還安好?作爲你的父母,我們無時不刻不在牽掛着你,無時不刻不在爲你擔心。我們很想你!希望你看到這則消息馬上和我們聯繫。沈夕,在這個世界上,我們是你最親的人,我們給你的只有滿滿的愛,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不會傷害你的,只希望你能平安、快樂。
想你的爸爸沈方揚,想你的媽媽藍姍。
除了報紙上刊登尋人啓事,我們還讓沈方揚和藍姍上古桐市電視臺的新聞聯播上接受採訪,然後錄製和沈夕從小到大的親子節目,把沈夕從小到大的共二十張照片製作成動畫視頻,藉以感化她達到迴歸的目的。
我們期待着奇蹟的發生。
在如火如荼地尋找沈夕的同時,其他案子我也沒有鬆懈。
毛青松那邊暫時沒有更多的線索,我只好再次從死者李漫的身上入手,加大了對他社會關係的調查。
我首先仔細把目前所掌握的有關李漫的線索進行分析:
一個人被謀殺,無非是以下幾種性質:第一、仇殺;第二、見財起殺意;第三、情殺。
首先說說仇殺,通過調查發現李漫人緣較好,如果排除了毛青松他基本沒有仇人,也基本上排除了仇殺的可能性。
再來說說見財起殺意,李漫雖然算得上高和帥,但不算富,如果圖錢而將他殺害似乎可能性不大。
那麼就剩下情殺了。
據我所知,李漫至少和三個女性有感情糾葛,一個是8.14案的死者姚罌,一個是姚罌的母親林娜,另一個是8.14的死者陳琳琳,既然陳琳琳暗戀李漫,那麼就說明李漫很可能不知道陳琳琳喜歡他,反過來說李漫和陳琳琳並沒有真正談過戀愛。而林娜年歲已大,她自己又有情人,抑或林娜只是一廂情願,李漫最多就是和她玩玩曖昧,也不會和林娜真正談戀愛,從常理來說,林娜知道女兒姚罌和李漫的關係,她應該不會和女兒搶男人。排除了林娜、陳琳琳和李漫談戀愛的可能性,那麼就只剩下姚罌了。
姚罌未嫁,李漫未娶,兩人年齡相仿,郎才女貌,雖然姚罌喜歡有錢有權之男人,但是據調查,她只是像個交際花一樣周璇在那些權貴當中,沒有證據表明她和哪個權貴正式談戀愛,況且,她並沒有墜落到出賣肉體的地步,因爲她至死還是個處女身;而我們調查過李漫的收入,年薪在三十萬元以上。雖然不富,但至少也不窮,最主要的是,李漫又高又帥,這兩方面彌補了他不是土豪的不足。李漫很有女人緣,那麼多女人喜歡他,保不齊姚罌也真心喜歡他。除此之外,李漫的同事張曼如說姚罌很可能就是李漫的女朋友,只不過他們的關係並未公開,而私底下可能已經悄悄交往有一段時間了。
綜上所述,我最終鎖定李漫和姚罌的戀愛關係。如果李漫被殺是因爲感情,那麼殺他的人是否因爲忌妒?誰會忌妒李漫呢?難道是喜歡姚罌的人?據我們所知,喜歡和暗戀姚罌的人很多,該如何排查呢?無疑又要再次去調查姚罌的社會關係。
除了調查姚罌的社會關係,我還更深入而加大排查範圍去調查李漫的社會關係。我瞭解到李漫是個敬業之人,他的生活也比較有規律,一般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回家休息,那麼他每天待在單位的時間是最多的,那麼對他的社會關係的調查應該先從單位入手。
我再次來到李漫生前的單位——古桐市達康100健身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