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樓明江趕到於國棟家保護現場。
石玲一路跌跌撞撞跑回辦事處喊人。
於國棟家院‘門’敞開,大‘門’敞開,房‘門’敞開。
院子的黃泥地上有血腳印。
客廳裡也有血腳印。
於國棟死在自己臥室裡。
到處都是血,地上,牆上,桌子上,‘牀’~上,到處都是。凝固狀態的。半凝固狀態的。流淌蔓延的。噴‘射’到牆壁上桌子的。
還有因爲走動和拖曳劃出的血跡。
屍體被砍成很多段。
一條‘腿’在‘門’邊,另一條‘腿’在‘牀’邊;一隻手在桌子上,另一隻手在‘牀’~上,身體的軀肝被當中剝開,腸子流得到處都是。頭顱被端端正正擱置在窗臺上,睜着的眼睛盯着臥室‘門’口,滿面血污,森冷的慘烈。
我被嚇到了!
我往後退。
一步。
兩步。
三步。
然後閉上眼睛,深呼吸。
感覺暈眩,血腥氣味帶來短暫紅‘色’幻覺。
天知道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
昨天下午四點鐘的時候,在槐樹林路口,於國棟還笑着和我打招呼,問我有沒有對象。那時候我想從他的表情裡判斷一些我所猜疑的東西。比如爲什麼他會對槐樹林這麼感興趣。又爲什麼任何事件發生的時候,他都會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現場。而我們在背後也會議論他,付宇新甚至開過死亡的玩笑。他說如果那個兇手要給樓明江判死刑的話,不知道會給他哪種死法。A類死亡是貪婪,他俱備;B類死亡是暴力傷害,他也俱備,不止一個村民反映他仗着權勢打人,老苗甚至親眼看見過他打白米蘭;C類死亡是‘淫’‘亂’,他更俱備,張紅和白米蘭都是她的姘頭,實際上他擁有的情人遠遠不止這兩個。付宇新說可惜他只有一條命,不然足夠他死上三次。
這些是玩笑。
真的玩笑。
雖然不合時宜,但真的只是玩笑。
可是現在,於國棟死了,不屬於我們所熟悉的三種死亡方式,他死在三類死亡之外,被活生生砍死,肢解。
我只在電影和小說裡看到過這樣的場面。
樓明江在房間‘門’口站了整整一分鐘。
然後回頭,咬着嘴‘脣’看我,臉‘色’‘潮’紅,目光矍鑠。
他說:“黎緒,你說過你想跟我合作,對不對?”
我很虛弱地點頭:“對。”
“那好。從現在開始,我們合作。破案的事情我不管,也不妨礙。尋找墓道的事情,我們一起幹。”
“行。”
wωω ⊙тTk án ⊙c ○
“好。他們馬上就要來了,你幫我把着風。我現在要進到屋子裡去,這麼多的血,肯定會留下腳印,等下你給我證明腳印是現在留下的而不是命案發生的時候留下的,我可不想被當成犯罪嫌疑人。還有,你要想好怎麼跟他們解釋爲什麼我的腳印會留在這裡。”
“你要幹什麼?”
“你先別管。來不及了。”他踮起腳,繞開橫在‘門’邊的那條被截下來的樓明江的大‘腿’,繞過淌着肚腸的軀肝,走到靠窗的書桌邊,飛快地從桌子上拿了一些東西放進自己的衣服裡,拉上拉鍊,一步一步退出屋外,小心翼翼。
我問他拿了什麼東西。
他把食指放在嘴‘脣’上“噓”了一下。
他在噓的時候,常坤和老苗衝進院子,付宇新和丁平還有石玲跟在後面。
現場堪察用了一個上午。
留在現場的凌‘亂’腳印是36碼半的鞋,沒有底紋。
兇器應該是斧頭或者砍刀之類的利器,被兇手帶離現場,客廳裡和院子裡都有從兇器上滴下來的血,一點一點延伸到外面。
於國棟有掙扎過的痕跡,但幅度不大。初步判斷是第一斧沒有砍死,於國棟掙扎躲閃幾下以後,捱了致命的第二斧。
院子外面有一架梯子,院‘門’沒有損壞痕跡。可見兇手爬牆入院,敲‘門’,於國棟打開‘門’後捱了第一斧,沒死,往臥室裡逃,死在臥室‘門’邊。
大部分血跡都已經凝固。
死亡時間應該在昨天晚上八點至九點左右。
石玲是第一發現者。
石玲發現的時候,院‘門’是敞開的,大‘門’敞開,房‘門’敞開,就是我和樓明江進來時候的樣子。
血腳印從房子裡一路延伸到院‘門’外面,往南十來米的地方變淡變淺變模糊然後分辨不出。
我不知道該怎麼判斷。
恐怕就算法醫來了,也不知道怎麼判斷。
屍體被砍成這麼多段,你叫我怎麼去猜哪一處傷是第一下,哪一處傷是治命傷?
你就是把我砍成這麼多段,我也沒辦法猜出來。
但是幸好,幸好有鞋印,大約36碼半的鞋。
還有幾處血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