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明江準備把手裡的液體噴到屍體另外半邊臉上,被常坤攔住。
常坤問他:“剛纔顏色發生變化,是不是毒性反應。”
樓明江點頭,並且補充說:“顏色顯示出來,表示毒性反應,顏色消失,表示毒性又沒了。”
“什麼意思?”
“我這支試劑,是從動物體內提出來的血清素,噴灑的地方顯出顏色,就證明確實存在毒素,一般的毒顏色呈現出來以後,是不會消失的。”
老苗有點火,催他:“你說簡單點。”
樓明江說:“我的意思就是說,這種毒一進入血液,馬上就會發生作用,但很快就會融進人體的血液,查都查不出來。”
我好像有點明白了。
我有點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的意思是,我們所有接觸這些瘋狂的命案,都是因爲有這樣一種毒存在,它致人於死地,同時又與人體血液融合從而查不出。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了。
太他媽扯蛋了,居然還能有這種東西!
常坤問樓明江:“這種毒,是不是能在空氣中存活很久?”
樓明江搖頭:“我不知道,我可以試試,但恐怕不能得到準確的時間數據。”
常坤點頭。
然後樓明江收起他的工具,說過三個小時以後,再看情況。
常坤和老苗把屍體擡進儲物間,鎖好。
一直沒怎麼開口說話,也沒做什麼動作的付宇新突然說:“我剛纔仔細看過,於巧巧的屍體上,沒有頭髮。”
常坤愣了一下。
我也愣了一下。
直面一場死亡發生所帶來的視覺和心理震撼完全把我們的正常思維都打破打亂掉,誰也沒有想到還應該有頭髮這回事情。
可是付宇新記得。
常坤馬上打開儲藏室的鎖,跟老苗一起進去查看屍體上是不是有頭髮。
沒有。
沒有頭髮。
付宇新說:“現在應該去看看於巧巧的家裡,看有沒有頭髮,如果她今天去過於蘇州家裡的話,還得去於蘇州家看看有沒有。”
常坤同意,他們準備走。
樓明江提醒他們:“最好消過毒再走,你們剛纔都碰過這兩個人,如果那種毒素能通過接觸轉移的話,你們都很危險。”
他是對的。
我突然發現,在直面死亡發生的時候,我們所有人都是慌的,包括見過很多屍體和犯罪現場的常坤都慌到手無足措,卻還有兩個人保留着無比冷靜的頭腦和分析能力。
付宇新和樓明江。
這兩個人絕對不一般。
要麼真的是能力不一般,要麼就是他們的身份或者目的不一般。
於蘇州癱軟在椅子裡,眼神發直,嘴角抽搐,崩潰狀態。
他想伸手抹掉滿臉鼻涕眼淚。
樓明江朝他大喝一聲:“不想死的話最好別動!”
於蘇州僵住。
然後消毒。
每個人,整棟樓,每寸細節,全都消毒,包括於蘇州。的確,我們都想知道把那瓶微藍色液體噴到於蘇州身上,會不會也出現紫黑反應,他和於巧巧出雙入對,他讓她懷了孩子,並且一起私奔。即使兇手的目標是於巧巧,也沒辦法保證不牽連到於蘇州。
但不能冒險。
誰也沒權利拿他冒險。
他是最近距離也是最頻繁接觸於巧巧的人,既然兇手把毒下在於巧巧面部皮膚上,那麼,所有碰過於巧巧的人,包括她活着時候碰到過,和她死去以後碰到過的人,都有可能沾染上那種可怕的東西。
雖然樓明江說毒素轉移只是可能。
現在最要緊的,就是馬上消毒,馬上!
一秒鐘都不以耽誤!
我想不明白兇手到底是用什麼辦法,把毒弄到於巧巧臉上的?
是誰在於巧巧睡着的時間,把毒素抹到她臉上的?
除了於蘇州以外,還有誰能讓對方毫無設防地在她臉上下毒?
可是,爲什麼會是於巧巧?
所有死亡都有嚴格的分類和規律,猝死是A類死亡,死者具有的共同特點是暴戾、傷害。
於巧巧完全不符合A類死亡的特徵。
那是什麼情況?
一場意外?
還是兇手開始推翻自己設立的規律和原則。
或者,是他人所爲?
一塌糊塗。
一塌糊塗。
一塌糊塗。
付宇新擰着眉頭想很久,說:“如果兇手非要進行有審判的兇殺的話,於巧巧的情況勉強能算得上是C類,她未婚跟於蘇州同居還懷了孩子,如果兇手要判她淫亂罪的話,不能完全不符合他的原則。問題是,她爲什麼會是A類死法?”
付宇新這樣說的時候,看着我的眼睛。
我也看着他的眼睛,跟他說:“於老棺殺死了李雲麗,按兇手的害判原則,於老棺應該處以A類死刑。”
於老棺應該是A類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