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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五章 饑荒年、狼禍行

第一百一五章 饑荒年、狼禍行

在一個叫做大落格的地方,那裡有個村子,名曰小搓格。名字聽着就挺奇怪的,但在紅河農村一帶,那就是司空見慣了。我還聽說過一個叫做娃娃墳的地方,可能在老早以前是專門埋死孩子的地方,所以有此地面。但後來在原地起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寨子,因爲大家都習慣了叫此地爲娃娃墳,所以那個村子就取名爲娃娃墳寨。

這寨子裡的人到了哪裡,別人一問,你家哪的?答曰娃娃墳。頓時引起鬨堂大笑,這久而久之,村子裡的人就感覺晦氣,所以就紛紛的搬走了,漸漸的,一個原本好端端的寨子,就這樣慢慢的荒廢了,直到如今,在荒草雜木中,只留下前人生活過的殘垣斷壁,這不得不讓人唏噓啊!

當然啦!這個不是我要給大家說的重點,重點在於58年所發生的狼禍。

說起58年,老一輩的人都會默默嘆息感慨的,原因是那一年實在是太慘了,可謂是餓殍滿地。說起原因,老一輩的人都說,那是受了老天爺的懲罰,而那些漫山遍野的狼羣,就是老頭爺放下凡間的。當時我聽這個故事的時候,年齡還小,所以自然也就無從判斷其真假與合理性。隨着年齡的增長,很多事情也就有了想法。

比如說1958年爲什麼會發生大面積的狼禍呢?這其中原因,應該跟這個社會一貧如洗有一定的關係。人們沒飯吃了,那怎麼辦呢?那時候有獵槍,所以就三三兩兩的結伴上山打獵,這打來打去,要麼很多動物被打絕了,要麼就是受驚嚇過度而逃走了。那些狼羣失去了食物供應,自然就把目標轉向了人類。

俗話說的好,這螞蚱雖小,但好歹也是一塊肉,何況是人呢?就算是餓成皮包骨的小孩子,也有二兩肉,所以在飢餓面前,那些狼羣便瘋了似的衝入了人類居住的地方,大肆的襲擊人畜。

我小時候聽說過這麼一個悲慘的故事,可以用這個故事來剖析一下當年的人民生活,是多麼的水深火熱啊!

小搓格是一個山頂寨子,人家約有近百戶。這個寨子條件可謂是得天獨厚,田地是紅沙土,雖然不利於保持水份,但是因爲地理條件特殊,所以就算是白天再怎麼曬,可太陽一落山,就開始稀稀落落的飄露水了。所以那些白天被曬得半死的農作物,經過一晚上的露水滋潤,第二天早上必然是換髮新春啊!

有一戶農家利用自然條件,開了一片荒地,自行種了一些土豆,臨過年時,眼看家無糧下鍋,男主人便挑起了百十斤的土豆,到十幾裡之外的集市上賣。在全國實行人民公社的年代裡,因爲吃的是大鍋飯,所以大家做生意也得偷偷摸摸的進行。

土豆與花生是當地的一大特產,在還沒有實行人民公社之前,幾乎家家戶戶都會種一點。自從實行了人民公社之後,一切都歸公家所有,人民因此失去了獨立掙錢的機會,同時也沒有什麼資金來購買家用物資。所以到了太陽西斜時分,那男主人的土豆還尚未出手。好在最後還是有人願意以一個很低的價格用糧票來兌換,那男主人雖然心中一百個不樂意,但一想起家人那期盼的眼神,無奈之中,就一咬牙、一跺腳就給賤賣了。

看着手中的糧票,男主人那是一個心痛啊!細細一算,什麼東西都買不了,但過年乃是一年之中最大是事情。而且家中的小孩子在臨別時,那水汪汪的大眼睛裡,滿滿的都是期盼。孩子盼什麼呢?他心裡很清楚,那就是一件新衣服而已!

在早些年,一年之中,小孩子最期盼的事情是什麼呢?那就是過年。原因很簡單,一是有希望穿上新衣服,二是有希望吃上一頓肉。在那一窮二白的年代裡,小孩子的心願其實就那麼簡單,甚至爲了自己的這個小小心願,很多小孩子都是自己動手去掙錢。比如說砍柴賣,再比如說割草賣,還有人趁着放牛的時機,帶上一個袋子去撿松果賣,反正幹什麼能掙到錢,就怎麼幹。這還是到了七八十年代的事情,往前推到五六十年代,根本就不可能。

記得,在我小那會,就有很多小夥伴爲了一件過年的新衣服,不惜跋山涉水的去摘採豌豆菜來賣。當然啦!幹這種事情的人,一般都是女孩子打主,男孩子隨其後。最後,辛辛苦苦三四天,可能也就能掙到三、四塊錢,爲了自己的新衣服,只能看着那滿滿一集市的好東西咽口水了。到了最後,還是忍住那些誘惑,硬生生的把那三四塊錢留到過年時買新衣服用,這事情就發生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

現在還是言歸正傳,男主人臨出家時,他家一個三歲多的孩子就眼淚汪汪的看着他,但什麼話也沒說。那種心痛,如果沒有經歷過絕望的人,是無法感受到的。男主人捏在手心中的糧票,都被汗水給浸透了,但他還是無法下定最後的決心。

在集市上轉悠了好幾圈之後,男主人終於把腳步停在了一個攤子前,這個攤子隱藏於市場邊緣的巷子裡。看着眼前那花花綠綠的二手衣服,男主人顫抖着翻看了幾件,最後問了一件小孩子衣服的價錢,一問之下,男主人那沉重的心情變得更加沉重了,因爲那衣服的價錢實在是太高了,他手中的糧票也就能湊合着兌換下這件小孩子的衣服。

在那種艱苦的歲月了,農村的集市上,基本上沒有什麼新衣服、新褲子賣。所賣的,基本上都是那些歐美國家穿了不要的舊衣服。就算是舊衣服,在市場上也得偷偷摸摸的交易,畢竟對於做生意這件事情,在當時那種特殊情況下,尤其是從資本主義國家流入市場的舊衣服,更是不被允許,甚至這些舊衣服還會被稱爲資本主義的尾巴,鬧不好是要吃苦頭的。在當時的那種社會氛圍之下,是件比較敏感的事情,但總有膽大之輩敢冒天下之大不諱。

但是在大家都無法解決穿衣吃飯的問題的情況下,這種二手市場反而很受歡迎,但普通人家還是買不起,這就是當時社會一貧如洗的真實寫照。這樣的事情一直延續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改革開放之後,國家日益強大起來了,這種交易二手衣服的地攤,才慢慢的退出了農村集市這個舞臺。我小的時候,就穿過別人捐獻給的一件夾克。

男主人思量再三,只得狠狠心,把那看着還算有三分乾淨的衣服給放下了。地攤老闆見狀,就冷冷的笑了笑說道:“老表啊!是不是心疼手中的票子啊!”

地攤老闆早把男主人的心思給看明白了,他也知道,就這樣的窮人,都是看的多,買的少。一天下來,雖然臨近過年,但買賣始終不見好,難免心情就有些低落。

男主人嘿嘿的乾笑道:“就看看……家中孩子還小,等長大了再來買。”

那地攤老闆人精般的腦袋,豈會相信,何況這看了不買的人,不都這麼說嗎?

於是就冷哼一聲,嘲諷的說道:“是孩子還小呢?還是家中等糧下鍋?如果是家中等糧下鍋,你不妨就湊合着買個紅燈籠回去哄哄孩子吧!”

男主人聽了地攤老闆的話,感覺有些道理,衣服是買不成了,但孩子總要給她買點什麼吧!這紅燈籠也算一個想頭,重點是便宜,怎麼說也要過年了,總不能太寒磣吧!何況鄰居們都耿直了脖子看着呢!男主人想罷!點點頭就走了。

有了想法之後,男主人很快就辦妥了事情,一路上心情愉快的和村裡人結伴回家了。

1958年的狼禍可謂是鋪天蓋地而來,小搓格也不例外,在回家的過程中,一陣陣狼嚎從四野傳來,那叫一個瘮人啊!衆人爲了減輕心中的恐懼,乾脆就唱起了山歌,也好壯壯聲勢。

一路上倒也平安無事,就在男主人回到家中,感覺可以鬆上一口氣的時候,他萬萬沒想到的禍事就接着來了。

他家那個三歲大的孩子,見父親沒給他買回什麼新衣服,雖然鬧了一會小脾氣,但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一會情緒過後,就開心的點燃紅燈籠,在自家院子裡跳躍歡呼。

見孩子天真跳躍的身影,男主人只得無奈的嘆息一聲,暗思,罷了!日子就這樣子,能過一天算一天了。

疲憊的男主人回到家中就喝了一大碗水,沒一會功夫就感覺肚子裡開始有了動靜。無奈之下,只得起身外出上廁所。在紅河當地的農村裡,基本上都是把廁所建在屋子外面。而屋子基本上又是清一色的土掌房,這土掌房的格局就是正房三間,而後在兩側各建一間耳房,再砌一堵牆把左右連通,中間開一道大門,這就是紅河地區比較著名的土掌房的基本佈局。

孩子看到自己的父親準備出門,就高高興興的跟了上來,禍事就這樣發生了。

男主人剛剛打開大門的一瞬間,忽然就從外面躍進一隻野狼,還沒等那男主人反應過來,他家那三歲大的孩子,已經被野狼給叼走了。

男主人被這突然發生的變故給驚得目瞪口呆,好一會才反應過來,等他撕心裂肺的大叫一聲時,孩子已經被那野狼給叼走好幾百米了。天真的孩子大概以爲有人在跟他鬧着玩,所以自始至終都沒有傳來哭聲,而他喜歡的紅燈籠也始終沒有撒手,這這樣一個紅色的光點,越跑越遠。直到三天之後,有人才在幾裡之外的田埂上,發現了一個破爛的紅燈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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