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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綠衣俠”案件

第二十七章 “綠衣俠”案件

幾名記者正守在警局73分局門口,一有人出來,他們就衝上去,舉着話筒詢問“綠皮衣”嫌疑犯的消息。

警局的工作人員不會透露半分,出入的非工作人員對這些消息卻無可奉告。

記者們一次次從失望中退回臺階下。

不僅是那些被“水災”牽連的住戶在關注“綠皮衣”的消息,就連數以萬計的網民也極爲關注。

脫離網絡的趙林夕依舊置身事外,藏身地下的“毒蛇”小辮子依舊在享受假期,只有“背鍋俠”黑皮焦頭爛額。

他的車鑰匙遺失了,可能是在水中掙扎時掉落,那裡現在都是警察,自己不能再回去了。

他按照一貫的準則把車停在了公寓樓附近2000米遠的地方,這附近很難找到人煙稀少的停車位置,只有那裡出沒的人相對少一些。

落日殘留的溫暖在冬天只能維持一會,很快,最後的餘溫也消失殆盡,氣溫越來越低。

皮衣被凍住,僵硬的觸感像一件鎧甲,凜冽的寒風狠狠的打在上面,想要衝破這一層堅硬的遮擋物,扎進他的身體裡。

快了,就快了,還有50米。

透過昏暗的光線,他已經隱約看到那輛孤零零的汽車,緊靠着的參天大樹就像一名守衛,低着頭,垂着手臂,恪盡職守的站在一旁。

他現在只想進去,進到他的小“城堡”裡,四肢僵硬的快不能打彎兒,裸露在外的臉和手就像被糊上了一層泥,迎着風逐漸乾裂。腿腳像灌了十斤重的鉛,50米的路程讓他幾乎消耗掉身上所剩無幾的熱量。

他的感知不再靈敏,體內油脂不斷燃燒,火辣辣的感覺很快蔓延到全身,衝破冷意,那溫熱的感覺從腳底不斷向上躥。

一滴鼻涕本被凍成了一注冰溜,現在它正在融化。

20米遠,他想伸出手往下拉一拉領子,他的脖子有點熱。手用不上力,胳膊處的皮衣被凍硬,像鐵板,他只能筆挺的向前挪着步子。上半身已失控。

10米遠,兩面是高樓,一面是樹林,風艱難的從松柏林的縫隙裡鑽過來,衝出來時只剩下三成的力量。

黑皮感覺不到風的存在了,他的耳朵嗡嗡作響,滾燙髮熱,就像一隻蒼蠅鑽進血液裡,嚎叫着四處亂竄。

他的臉蛋紅彤彤的,嘴脣蒼白,血色盡失。只有那叢頭髮堅挺如初,就像面前那片樹林一樣,任憑寒風侵襲,依舊屹立不倒。

他的毛衣吸走了他全部的體溫,水汽蒸發了不少,卻依舊溼冷,他站在車前,再一次想擡起手臂,胳膊紋絲不動。

世上最柔軟的東西是水,世上最堅硬的東西是水,尤其是被低溫加持過後的水,它們能把一名火力旺盛的壯漢沖垮,而後僅僅貼在他的身上,吸走他的力量。

他操縱着僵硬的雙腿用身體撞向旁邊的樹,“咔嚓咔嚓”綠衣鎧甲即將破碎。

冰渣飛濺,落在他的腳邊。

黑皮艱難的左右手輪換從袖筒拿出來,這才能稍稍活動一下筋骨。微微張着嘴,他轉動兩下肩胛,兩手掌心相對,搓了又搓,總算恢復些活力。

車子近在咫尺,只差一把鑰匙。

“砰”,一聲玻璃被砸碎的響聲,在樹林邊迴盪,蕩進樹林的縫隙與那些風交匯在一起。

黑皮擡腿照着硬邦邦的皮衣踩了幾腳,又將它拾起墊在車窗下邊緣。那些插在邊緣的玻璃殘渣被突然襲來的硬物壓住,就像怪物被拔掉了獠牙,失去了攻擊力。

車門終於被打開,黑皮趕緊鑽進去,關上車門。冰涼的座椅接住了同樣冰涼的身體。

顧不得破洞漏風的車窗,他斜側身體,躺倒在副駕駛,左手伸到副駕駛座位下,不斷掏出些小玩意兒。

手套、開瓶器、打火機、藥瓶。不是,都不是,這些都不是他需要的東西。

最後,他終於摸到一個食指長的木質小方盒,因緊張擡起的腦袋終於鬆弛的枕在了副駕駛座位上。

他的避風港,馬上就會出現。

車內光亮甚微,他也不需要光。他的手在一系列活動下已經恢復知覺,不再僵硬如石。摸索着將盒子打開,手指探進去,一個小小的東西被攥進手心。

此刻如果有光,他溼潤的眼眶內一定能折射出兩道激動的光芒。

黑皮是個擅長總結經驗的人。之前的一次任務,他丟了車鑰匙,後來他認爲這種事情需要未雨綢繆。

如何避免因丟掉車鑰匙而無法發動車輛?那就是將備用鑰匙藏在車裡。只要打破窗戶進入車內,他就能再次奪回對座駕的掌控權。

類似的準備他做過很多,比如接下來的落腳點。

他一直自認爲是所有殺手裡最有腦子的一位。

太陽徹底消失,一絲餘暉也未留下。

趙林夕將手機充滿電,開機後的手機徹底變成了一塊石頭,一塊能發光的石頭。

趙林夕本想用手機訂個披薩,可是手機的原主人—那名醉漢,早就將電話卡補辦了,她忘了這一點,只顧着買了個充電器。

一切都是白忙活,她還需要出去一趟,置辦個電話卡。

雜貨商店的老闆正癱坐在椅子上,手持爆米花盯着面前的小電視哈哈大笑,《兔子脫口秀》是他每週必看的節目。

天色微暗,那名買充電器的顧客又來了。只是他並未認出,每天進進出出那麼多顧客,他沒有那麼多腦子去記憶。更何況,眼前的人跟之前相比又多戴了一副眼鏡。

儘管店不大,但是門口和屋內一角還是安裝了攝像頭,他人懶但是心細,不僅攝像安裝齊全,桌下還安裝一個報警裝置。

一枚子彈被透明膠帶貼在收銀臺上,這是警醒他人的標誌,他可不想隨便什麼人都能來打劫他的小鋪子。

眼鏡遮住了男子的黑眼圈,也遮住了他眼中時刻暗涌的陰霾。再一次踏入這個商店,他就是以一名知識分子的形象來買手機卡的。

叮鈴叮鈴,門上的鈴鐺歡快舞動。

大笑的老闆閉上了嘴巴,扭動的兔子人偶還在電視屏幕裡說着話。

“你好,我需要一張手機卡。”

熟悉的聲音只引起老闆記憶的一絲波動,絲毫未被他察覺。他完全忘記對方來買充電器時,自己與之攀談了好幾分鐘,他也沒認出那副眼鏡就出自他的店裡。

趙林夕沒有想到這位老闆記憶力這麼差,不過一個多小時,就將這個被他稱爲看起來最順眼的顧客忘到腦後。

商人的嘴,騙人的鬼。

店老闆最討厭這種文縐縐的人,如果你問他爲什麼?他只會告訴你:“別看他們弱不禁風,實際上,他們最會胡說八道,跟他們說話總要好好在心裡盤算盤算,說不定什麼時候就被他們繞到溝裡去。”

他不會告訴任何人,自己曾經就被一個戴眼鏡的人騙了,那人自稱是一位作家,說話喜歡咬文嚼字,來自己的店裡十分鐘就騙自己買了一套書。

600塊買了三本書!書裡的內容雜亂無章,荒謬可笑,跟他的《兔子脫口秀》毫無可比之處,後來,他把那三本書放在店裡賣,從沒有人問起,最後,三本書被一個高中學生以五十塊的價格買走了,他賠大了。

從那以後,他就討厭文人,進貨時也很少進眼鏡,這副戴在趙林夕臉上的眼鏡只是她在這裡買了一堆東西后免費贈送的,這是他隨意處理掉的最後一副眼鏡。

“100快錢。”店老闆語氣僵硬,就吐出這幾個字,橫眉冷對站在桌子前。

店老闆就像把能對趙林夕說的話已經在她戴眼鏡之前全部消耗光,現在只剩下三個字能蹦出來。

聽這不善的語氣,趙林夕只在心裡疑惑。

一小時前他是這樣表達對趙林夕的一件如故的,雖然很可能只是因爲她付小費大方:“兄弟,別看你打扮的普普通通,但我能看出你眼睛裡有一團火。你把鬍子刮掉,頭髮剃光,能和我表弟像個八分,他可是他們俱樂部裡最受小姑娘歡迎的拳擊手,我看你身身體不錯,好好發展發展,也許也能當個出色的拳擊手。你要是真想去,別忘了來找我,我把我表弟介紹給你,讓他帶你入行。”

那時的趙林夕在店老闆眼裡是個身強體壯、充滿潛力的帥小夥兒,然而現在嘛,她就是個弱不禁風、只會打嘴炮來忽悠人的傢伙。

趙林夕從兜裡掏出幾張錢,店老闆看都不看她一眼,只盯着她手裡,好像兩人之間只餘金錢交易,再也沒有任何交情。

拿到手的錢並未被立即被塞到收銀機內,店老闆舉着那張錢對着燈光看了又看,好像稍有不慎就會被趙林夕用一張假錢糊弄。

這是趙林夕第二次被懷疑爲假鈔持有者,火氣騰騰的往上冒,憋屈的感覺第二次出現。

“看好了嗎?我着急用手機卡。”趙林夕的語氣極爲不悅。

店老闆這才放下那張錢,從抽屜裡翻出一張手機卡丟在桌上。

趙林夕不想惹事,可她還是控制不住的怒氣翻涌:“我說你怎麼回事?翻臉比翻書還快,我哪惹了你了?你就這麼對待你的顧客上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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