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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也就充了七萬塊

第三十八章 也就充了七萬塊

林顏交給孫勇的任務是《部落衝突》,一款策略類手遊。

“遊戲的基本玩法是,玩家扮演部落首領在自己的村莊裡建造訓練營、城牆、兵營等建築,生產各種單位,增強自身部落實力、保衛部落的同時,還可以進行單人模式去攻打野怪的聚落,或者聯機模式掠奪他人的部落。當然也可以加入一個大部落,與其他玩家一同遊戲。”

孫勇停下了手中正在做記錄的筆,疑惑的問道:“林總,聽你這麼說,我覺得這有點像大擎的那款《霸王之爭》,他們也是建造一座城市,然後出兵去攻打地圖上的其他玩家。也可以加入一些聯盟,然後去攻打其他聯盟。”

頓了頓,孫勇小聲的說道:“而且因爲不大量氪金根本玩不下去,在玩家中的口碑非常差。”

旁邊曹兵也吐槽道:“對對對,我以前讀大學的時候,就玩過這個遊戲,還充了好幾百塊錢呢,結果一個禮拜不到就被人打爆了。除了還有個2級的vip buff,充的錢跟沒充一樣,城市又得重建,還讓我充錢!”

另外一個人深有同感:“我當時一分錢也沒充,結果打聯盟戰,會長讓我遷城到戰線外圍,把我當炮灰,讓我消耗對方兵力。瑪德,對面的先鋒軍是一個土豪的軍隊,三分鐘不到,我連人帶城全沒了!”

林顏笑了笑,“嗯,那款遊戲我也玩過,確實很坑錢。“

“是吧,老闆你也覺得不充錢玩不下去吧。”

“是啊,所以我當時充了七萬多,前期還是玩得挺爽的,打爆過不少人。”

曹兵:.......

呵呵,我TM跟個土豪說這種事不是腦子有病嗎......

那時候林顏和李志也在《霸王之爭》裡建了個聯盟,都充了不少錢,林顏當時打戰就是當先鋒軍的那種。

至於充了這麼多錢爲什麼現在不玩了,因爲他也被人三分鐘推平了,這世界上有錢人還是多.....

孫勇好奇的問道:“老闆,你不會真的要做.《霸王之爭》那樣的遊戲吧?”

“這就是我要說的,雖然我們主要玩法好像差不多,但是《部落衝突》相對於《霸王之爭》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首先,是畫風要更加討喜。《霸王之爭》是2D寫實風,畫面偏灰色,但是這個遊戲又強迫玩家長期在線,玩久了難免覺得枯燥。而《部落衝突》要使用3D卡通風格,色彩既不單調也不豔麗,給人一種柔和的舒適感,這樣玩家也會樂意花費更多時間在遊戲上。”

“其次,《部落衝突》要更簡單易上手,除了新手引導要做好之外,前期玩家的遊戲過程會更輕鬆順利,讓玩家不至於無事可做,也不會肝得太累。”

這方面《霸王之爭》做得就不夠好,遊戲裡玩家需要逐個派農民去採集各種資源,木材、金屬、食物、棉麻等等,前期的建築指定的時間也不合理,最初期的兵營和民房就要花費一個小時才能建造完畢,除非你直接用鑽石秒建築,而《部落衝突》只要幾秒鐘。《霸王之爭》到中期一個建築動不動就是十天半個月,就差沒把沒錢滾蛋寫在臉上了。

林顏當時充了幾萬塊,就是爲了把大本營從7級升到8級,不用鑽石秒的話,這次升級需要一個月時間......

大部分無氪或者像曹兵那樣的微氪玩家,即便沒被人打爆,差不多5級就是他們的極限了,因爲5級大本營升6級要一個星期,還會佔用大量人力,這期間你想幹點別的都不行.......

林顏繼續給孫勇他們介紹《部落衝突》,“第三點,《部落衝突》的兵種更加多樣化。遊戲裡會有野蠻人、女巫、瓦基裡,甚至亡靈、飛龍等二十多種奇幻生物,他們都會有截然不同的作用。而《霸王之爭》就是步兵、弓箭手、騎兵、攻城車等幾個兵種不停的升級,相對而言,擁有更多兵種變化的《部落衝突》,策略性和可玩性會大大提升。”

曹兵弱弱的舉起了手:“老闆,我就想問一下,這遊戲不充錢能玩嗎?”

“當然,在我的設想裡,無氪也能玩得下去。遊戲裡用來秒建築的寶石,是可以通過玩遊戲獲得的。升級、完成任務、清楚地圖上的障礙都能獲得寶石。”

孫勇問道:“既然無氪就能玩,寶石還能在遊戲裡獲得,那這遊戲還怎麼賺錢?肯定很多玩家選擇慢慢攢寶石,慢慢升級。”

“這個你們不用擔心,對於土豪來說,顯然是時間更值錢,我們雖然沒《霸王之爭》那麼騙氪,但是玩家的一些需求還是要滿足的嘛。”

之前林顏玩《霸王之爭》的時候,最開始建造兵營的一個小時,就是花鑽石秒的......

《霸王之爭》裡最關鍵的一點是,所有玩家都分佈在一張大地圖上,你能看到周圍有什麼人,資源也要跟別人搶,人家隨時可以來攻擊你,這給玩家帶來了巨大的壓迫感,驅趕着玩家不斷的升級。但是《部落衝突》沒有大地圖,PVP是通過搜索對戰來完成的,獲勝會獲得獎盃,失敗則失去獎盃,有點類似天梯系統,玩家面對的壓力會小很多。

至於玩家會不會在《部落衝突》裡花錢,林顏一點都不擔心。

《部落衝突》的主要氪金點也是玩家爲了秒建築買的寶石,那麼怎麼樣才能讓更多的玩家去買寶石秒建築呢?

《霸王之爭》的做法是大幅延長建築升級的時間,玩家要把所有建築從4級升到5級大約需要花費一個月的時間,這還在某些氪命玩家的忍耐範圍之內,但是所有建築5級升到6級,起碼要3個月,玩家就一個字:垃圾遊戲,滾出我手機!

那麼《部落衝突》讓玩家心甘情願氪金的秘訣是什麼呢?

很簡單,就是好玩!

如果一個遊戲能好玩到讓你把它留在手機裡四五年,那麼爲它花上一點錢,是不是沒有那麼難以接受?

林顏打算做《部落衝突》也不是完全是心血來潮,之前在遊戲空間裡碰到過幾個遊戲裡的野蠻人,對方吹噓的遊戲盈利讓他心動不已,六年時間,《部落衝突》全平臺收入超過60億美刀!即便在運營了六年後,這款遊戲的月流水也能達到恐怖的4000多萬刀!

關鍵這遊戲的口碑還能一直保持在非常高的水平,不是《霸王之爭》那些氪金手遊能比的。

要不是當時已經在開發《文明》了,他早就做這個了。

至於現在,林顏只想說:這遊戲,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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