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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回 第一號

第四百七十四回 第一號

現在的情況是——信物已經被偷走。

這就導致了以下事實:

身爲第七號,我的疑犯名單裡有六個人。

而作爲第八號的萬無敵,疑犯名單裡還要再添上我這個七號,共計七人。

那麼,爲什麼八號不是最不利的那一位?

原因很簡單,因爲一號如果偷走信物,那麼他/她/它身上,則必定會被二號投一票,使得自己被指認爲小偷的風險大大增加。

倘若一號不偷信物,那麼他/她/它的嫌犯名單,同樣會高達七人,選中真正小偷的機率也會大大降低。

比起一號的尷尬地位,八號非但輕鬆許多,被人指認的機率更是相當之低。

當然,利與不利都只是相對而言,實際上會發生什麼事,誰又能說的準呢?

好了,讓咱們回到現實中來。

在高達七人的嫌犯名單中,萬無敵會把自己這一票投給誰?

他的選擇是……

“八號。”萬無敵平靜而又決斷的聲音在空氣中迴盪。

他居然把票投給了自己!

雖然規則並不禁止人們給自己投票,但他這麼做,能有什麼好處?

想不明白。

算了,比起猜度萬無敵的意圖,更應該頭痛的是——我該把票投給誰?

考慮到隊友中可能有人拿走了信物,我這一票似乎不應該投給隊友。

可這樣一來,隊友也就失去了因爲受到錯誤指認而得分的機會。

另一方面,如果胡亂投給某個敵人,搞不好反倒會給敵人送分。

這可如何是好?

左思右想,怎麼都拿不定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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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號!”把心一橫,我也喊了出來。

既然不知道該選哪個,乾脆就選自己算了。

噫。

莫非萬無敵存的也是這個心思?

“六號。”

“五號。”

“四號。”

“三號。”

“二號。”

“一號。”

像是中了某種連環咒語似的,接下來的人竟然不約而同地選擇了把票投給自己。

這說明……

甚至連偷走信物的小偷,也給自己投了一票!

不過,小偷給自己投票有什麼好處?

有,而且是實實在在的好處。

咱們來看得分規則:如果猜對了小偷,則投票者每人得一分;如果猜錯了,被冤枉的嫌疑犯得一分,拿走了信物的真犯人獲得兩分,其餘人等沒有分數(此段描述與原規則在語言上有出入,修改得更爲準確了)。

沒錯,真兇給自己投票,自己也可以得分!

所以當身份暴露不可避免的時候,果斷給自己補刀,也是得分的方式之一。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規則,避免了小偷刻意暴露自己:如果真犯人連續被抓到三次,則失去本次選拔的獲勝資格。

“厲總管,現在這種情況該怎麼算?”我高聲問道。

現在每個人的得票數完全一樣,難道直接給小偷添一分,然後再給被冤枉的嫌疑犯(除小偷之外的所有人)全部加一分,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在本輪考驗中,由於沒有得票數最高的唯一人……”厲總管顯然對此情況早有預料,不慌不忙道。“所以我宣佈,本輪考驗失敗,所有人皆不得分數。”

衆人默然。

看樣子,投機取巧是沒有用的,還得老老實實地鎖定某一位嫌疑犯才行。

“請老爺小姐們不要離開帳篷椅,第二輪考驗馬上開始!”厲總管又道。

片刻之後,小帳篷外響起了搖竹筒的聲音。

“羅紫煙小姐抽到了五號。”厲總管宣佈道,並繼續移動他的腳步。“下一位……”

又過了一會,我這張帳篷椅的小掛簾被掀開了,簾外正是將竹筒搖得沙沙作響的厲總管。

好吧,希望這次能抽到一個比較有利的號碼。

這一回,抽籤的結果是:

一號我、二號萬無病、三號賴總鏢頭、四號萬無花、五號羅紫煙、六號張老爺子、七號銅三爺、八號萬無敵。

我竟然抽到了最不利的第一號!

好吧,或許情況並沒有我想象的那麼糟。

“老爺小姐們在進入小黑屋之前,煩請報一下號碼。”厲總管揚聲道,“第二輪考驗,正式開始!”

靜坐一會,我隨口報了個號,便離開小黑椅,鑽進小黑屋。

照例點亮火摺子。

火光閃爍,考驗信物——那塊小石頭好好的躺在桌子中央。

該怎麼辦?

我也沒多想,大手一揮,直接把小石頭揣進兜裡。

走!

坐回屬於自己的小黑椅中,我開始考慮接下來的策略。

沉思的光陰總是過得特別快,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然又到了投票時間。

還是萬無敵第一個投票。

“八號。”萬無敵緩緩道。

很顯然,他是不打算改變自己的投票策略了。

“五號。”銅三爺的聲音響起。

這一票投給了羅紫煙,看情形,三爺是判斷羅紫煙並沒有拿信物,準備給她湊一點‘錯誤票’,好讓她得分。

可他怎麼能肯定羅紫煙沒拿?

接下來是張老爺子,他把票投給了……

“五號。”老爺子如此宣佈。

我心裡樂開了花。

緊接着,羅紫煙把票投給了萬無花,萬無花把票投給了賴總鏢頭,賴總鏢頭把票投給了羅紫煙,而萬無病,則不出意料的把票投給了我。

大勢已定!

我把票投給了張老爺子。

最終得票統計:我一票、萬無病零票、賴總鏢頭一票、萬無花一票、羅紫煙三票、張老爺子一票、銅三爺零票、萬無敵一票。

羅紫煙以三票的唯一最高票數,成爲了本輪考驗的嫌犯。

當然,她僅僅是嫌犯,卻絕非真兇。

換句話說,她將得到一分。

而我得兩分!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規則釋義,如果這輪考驗她投票給自己,她將得不到分數;如果我投給她,那麼我的兩分也會泡湯(投錯了票,並且該票生效,則投票者不能得分)。

在厲總管宣佈了得分情況後,現場再一次陷入了靜默狀態。

經歷兩輪考驗,人們對這個抓小偷遊戲的規則也體會得差不多了。

只是不知道,他們有沒有領悟到這個遊戲的取勝竅門?

還好,我領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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