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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龍有逆鱗

第二百二十四章 龍有逆鱗

“不用了,我請人過來搬了。”

林曉不鹹不淡的說了一句,這時候林一三人也姍姍來遲,讓林曉送了一口氣。

就這樣,女神的追求者和女神的弟弟見面了。

然而兩者在此之前,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這就尷尬了。

反倒是跟在後面的君越二人組小聲嘀咕:“這不是趙大少嗎,這都快一年了,還沒有放棄嗎。”

“是啊,你說他整天追着林曉不放,讓別的男生都不敢出手,也不知道林曉什麼時候才能找到白馬王子。”

李青對林立的話深表贊同,趙宇發誓要以正當的手段追求林曉,不是意味着允許有競爭對手的存在。

當追求林曉的人只有一個的時候,那林曉在想談戀愛的時候,也就只有他趙宇一個選擇了。

這大半年來,不是沒有勇士想要做他的競爭對手,凡是這樣的人,在被趙宇得知消息的第二天,保準鼻青臉腫的來上課,而且絕對不會再提這樣的豪言壯志。

據傳有人就是用趙宇的這個習慣,曾經造謠過一個自己很看不慣的人,說對方也要追求林曉,結果趙宇寧可錯殺不會放過,讓對方也遭了秧。

林一三人氣喘吁吁過來,當然真正氣喘吁吁的只有兩個人。

什麼911什麼趙大少,在林一眼裡和路人甲沒有什麼區別,還是趕緊完成姐姐的任務,回家看看新聞,有沒有尹約出現的消息。

“我們上去吧。”

走到林曉面前,林一開門見山,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

緊接着不妥的聲音就想起來了:“小子,這些錢你拿着,趕緊從這裡離開。”

在女神面前,趙宇難道沒有動手大人,而是採用利誘,對他來說,凡是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叫問題。

剛纔她們都說了,林一隻是請的搬家公司的人,雖然懷疑爲什麼搬家公司沒有任何開車也沒有穿工作服,但是這對於趙宇來說並不重要。

“嗯?”

林一眉頭一皺,神色冷冽的看向趙宇。

在這一道目光注視之下,趙宇只覺得遍體生寒,在這陽春三月的春光裡,像是掉入了萬年冰窟一樣。

有句話是說酒壯慫人膽,其實隱藏的意思是隻有慫人才需要壯膽,想趙宇這樣大小就生活在豪門的人,是不知道什麼叫做慫的。

“小子,我勸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你不用擔心回去以後怎麼交代,我會派人幫你的工作完成的。”

趙宇一擡手,站在911副駕駛位置的一名身穿運動服的男子立刻遞上了一個錢包。

身爲一名合格的紈絝,怎麼能沒有保鏢鎮場子。

現在的保鏢不像是原來這種五大三粗,身穿西裝打着領帶,還要戴一副黑色墨鏡的標準形象,而是換成了現在這種身材勻稱,看起來就很剛毅的中年人擔任。

輕飄飄的打開錢包,錢包看起來很小,其實真的蘊藏乾坤,將錢包裡的錢全都拿了出來,粗看起來,至少能有一萬現金。

“只要你從這裡離開,這些錢就都是你的了,就算你回去之後就被辭退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有錢真的可以爲所欲爲,爲了幫女神般宿舍,就能下這麼大的本錢,這些錢,差不多是普通的大學生一年的生活費了。

林一無奈的揉了揉額頭,心說今天這是怎麼了,倒黴的事一樁接着一樁。

不對,是幸運的事一樁接着一樁。

現實被撞,然後被許文賠了三千塊,又是被徐飛飛撞,結果佔了對方的便宜不說,還幫助他找到了六教,最後又遇見這貨,看起來很有錢的樣子,應該也能撈一些好處。

但是他忘了,他自己很清楚現在的實力,身爲最親近的人,林曉是不知道的。

她看見林一扶額的姿勢,以爲他看出了對方的背景不一樣,認爲事情有些棘手。

而且直到這時候,林曉才突然意識到,讓林一來幫自己搬家並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就憑自己弟弟這榆木腦袋,除了整天悶在家裡玩電腦,整個人的神經都是直的,被人這麼羞辱,還不惱羞成怒打死對方。

然而她其實並不瞭解林一真實的性格,在家裡表現的像木頭人一樣的林一,在和他那些朋友一起玩耍的時候,就像是換了一個人,不僅不修邊幅放蕩不羈,甚至還曾經做出過夜裡裸奔的光輝事蹟。

這也說明了一個問題,其實一個人表現的無聊,很可能不是他本身真的是個無趣的人,而是他不想在你面前表現的無趣罷了。

林一除了對於男女感情這方面是一個標準的鋼鐵直男以外,對於其他方面,真要是認真起來,可以碾壓絕大多數人。

這就像是一個隱居已久的大俠,在村民的眼中就是個渾渾噩噩的普通人,當突然有一天,一幫土匪過來搶掠村莊的時候,才突然爆發出絕世的戰力。

平時渾渾噩噩是真實的他,爆發出絕世實力的他也是真是的他,只不過是因爲場景不同罷了。

林曉看着林一的狀態不對,心說要出事,就要走上前去,想讓林一離開。

因爲她很清楚,龍有逆鱗,自己就是弟弟的逆鱗。

小時候自己犯錯捱打,總是這小子護在自己前面,說要打就打他,姐姐是女孩子,女孩子不能打。

像這樣的事情不知道發生過多少遍,他只比自己小一歲,小學和中學都是在一個地方,每次自己不開心的時候,他總是能神奇的發現。然後想辦法逗自己開心。

他上初一的時候,發現班裡經常有小混混找姐姐的麻煩,沒錯,林曉從小就是美人胚子,漂亮學習成績又好的女生總是會受到格外的關注。

那時候他連爸媽都沒有告訴,直接在下課的時候,趁着那個小混混不注意,拿着蹬子就掄了上去,要不是和他在一起打鬧的孩子眼疾手快,一腳把那個小混混踹開,那小子現在墳頭草都已經丈許高了。

然而混混不是孤軍奮戰,總是拉幫結派的,特別是中學時候的小混混,更是把兄弟義氣看做比天大,四五個人嗷的一聲就衝了上去。

林一一個初一的孩子,怎麼打得過比他大一歲的四五個孩子,最終被打得頭破血流。

但是回家之後不論爸媽怎麼追問,他都是一言不發,這種情況林父和林母都已經習慣了,有時候甚至慶幸自己的孩子不是自閉症。

本來林曉以爲林一會放棄,結果沒想到林一竟然直接在自己的班裡組織了一個幫派,大大小小拉攏了十幾個人,自己擔任幫派老大,僅僅過了一個星期之後,就集火回去找場子,結果大獲全勝,而且是一戰成名,從此再也沒有人敢起伏林曉。

這些多隻是這些年來,林一爲林曉做過的其中很少的事,其實林曉遲遲不找男朋友,有一部分原因連她自己都不清楚。

就是她隱隱約約擔心,自己找的男朋友弟弟能不能看得上。

再回到現在,林曉宿舍樓下。

眼看着雙方之間的火拼就要開始了,當然,在林曉看來,是林一單方面的捱揍。

畢竟對方那裡不光有趙宇一個人,還有站在保時捷副駕駛,一隻虎視眈眈,想要找機會表現自己的保鏢。

沒有真本事,是不可能成爲保鏢的,那個身穿運動服的保鏢,身高還不如林一,看起來能有一米七五,但是真正打起架來,可不是誰的身高高誰就能贏。

現在還是陽春三月天,很多人穿的都是羽絨服,那名保鏢竟是隻穿了一件長袖的襯衫,似乎感受不到絲毫的涼意,實際上卻是在展示自己的肌肉,就是徐飛飛的那個體育系男神見了,也會自愧不如。

林一緩緩的擡起頭,從空氣當中,就能察覺到那股血腥的氣息。

“林一!”

林曉大喝一聲,顧不得再讓林一假裝是什麼搬家公司的員工,試圖阻止林一接下來的行動。

她的眼裡已經流下了淚水,因爲弟弟在任何時候都會聽她的,只有一種情況不會,那就是在他要替自己出頭的時候。

現在真是這種情況,在喊出這一個名字的時間裡,林曉想了很多。

想到是不是應該請君越二人組去幫忙,應不應該叫那些曾經說喜歡自己,被自己拒絕的男生來幫忙,想到是不是應該把大二時候,答應自己任何時候,只要打電話就會馬上感到的本市市長的兒子叫來。

然而遠水解不了近渴,不管那些人的作用有多大,現在這種情況都幫不上什麼忙。

他毫不懷疑趙宇會將林一打得半死,現在是法治社會沒錯,但是很多時候,法律是對於普通人來說的。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想來都是用來安撫百姓的口號,從來不見真正的實行過。

對於趙宇來說,就算是今天真的讓保鏢把林一打死了,對他來說,也不過是被老爹訓斥一頓,然後花錢了事。

就算是情況壞到了極點,也不過是保鏢替他頂罪,而且也不能說是頂罪,因爲人的確是保鏢殺的,大不了給對方一筆錢而已。

凡是能用錢解決的,都不是問題,有錢真的可以爲所欲爲,殺人都不需要自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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