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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通靈人集中部的任務,小羊

第278章 通靈人集中部的任務,小羊

林庸把向師德讓進了廚房,“什麼任務,麻煩麼?”

向師德有些躊躇,“還是有點麻煩的。”

向師德給林庸介紹起來。

很多人失蹤在玉門關內一個地方。

據說,某些時候,那裡會出現一座客棧,凡是進入客棧的人,都沒有再出來。

聽起來有些詭異。

傳回來消息的是一個人稱三毛鼠的人。

這個三毛鼠,是做一些摸金,倒賣古玩之類的事情。

膽子最小。

本來去往那裡,是和人約好,談一筆生意。

到了那客棧前面,其他人都進入了,就他沒有進入。

因爲,他覺得,那客棧出現太詭異了。

他三個月前去過那裡,明明沒有什麼客棧。

他在客棧外守了快一夜,眼睜睜看着,很多人進入客棧,眼睜睜看着,客棧在晨曦中消失了。

玉門關附近失蹤的人多了,政府就開始調查。

三毛鼠把這個消息,二十萬元賣給了政府。

消息輾轉到了通靈人集中部,越呈愁給林庸發佈了這個任務。向師德說話了,“這件事情難在兩點,我們只知道大概方位,不知道具體什麼地點,什麼時候,那個客棧會出現。第二,我們對這個客棧一無所知,不知道會有什麼危險。

林庸開始沉思起來。

執行任務倒也沒有什麼,就是玉門關太遠了。

橫穿了甘省,才能到達。

在甘省的最西面。

行程快兩千公里。

過去,回來,光是路上,要花費四天時間。

加上執行任務,估計要十來天時間。

看到林庸似乎有些不太願意接手這個任務,向師德說話了,“大人,京城調不出人手,西北就您一位通靈人。”

林庸問道,“你們準備什麼時候走呢?”

“越快越好。”

林庸想了想,“那我們馬上就出發吧。等我做好了飯,一起吃了飯。”

向師德很想說,自己不需要吃飯,但是知道,林庸還沒有吃飯,只好坐下來了。

林庸很快做好了飯,和向師德吃了起來。

向師德感慨於紫晶米粥的美味,感慨於這些靈物做成的食物的美味,還是有些拘謹。

吃完了飯,林庸給小牙留了一個條子,說自己出去幾天,就和向師德出發了。

在門口,是向師德的車子。

一輛巨大的軍用越野車。

好像一頭猛獸。

還沒有上車,向師德問話了,“大人,您看調集多少人手,和我們一起去。”

林庸笑了,“就我們兩個就足夠了。”

向師德點了點頭,“我給下屬說一聲。”

拿起來手機,打了一通電話,就上車了。

車子往西面開去。

到達蘭城前,還能看到不少農田,看到一些草場。

過了蘭城,就是一片荒漠了。

晚上,他們在一個叫做古浪縣的地方停車休息。

這個縣城,是典型的西北小縣城。

不大,簡陋,房屋有些醜陋,沒有什麼讓人賞心悅目的風景。

兩人找了一家小旅館,也顧不上講究,就住進去了。

隨便吃了點蘭城拉麪,就進入房間休息了。

林庸知道,向師德開了十來個小時的車,真的很累了。

林庸在房間裡呆了一會兒,覺得無聊,給向師德說了一聲,就離開了房間,準備出去轉轉。

縣城很小,轉眼就出了縣城,外面是一片荒漠。

林庸發現了很有意思的事情。

在縣城之外,竟然有一些孤魂野鬼在遊蕩。

這些孤魂野鬼,看樣子都是古人,而且都身穿鎧甲。

林庸尋思着,這裡應該是一片古戰場。

經歷了很多年了,這些孤魂野鬼,很多都沒有了自我意識不說,實力也很弱小。

就是看到生人,也會躲開,受不了生人身上的陽氣。

倒是,碰到小孩子,小動物,可能會靠上前去,吸收一些陽氣。

那樣,小孩子,小動物可能會病一場,也並無大礙。

這些孤魂野鬼很可憐,林庸想要送他們去輪迴,都有心無力,太多了,真的太多了。

林庸決定從玉門關回來,再看看。

就在林庸散步的時候,看到了一隻黑色的小羊,被一個孩子驅趕,發出“咩咩咩”的叫聲。

那孩子面上帶着悲痛的神情,“你快走啊,快走啊……”

小羊“咩咩咩”叫着,就是不離開小孩子。

面上的神情竟然帶着幾分不捨。

小孩子一把抱過小羊,“你不走,他們會殺了你吃肉的。會殺了你吃肉的。你快走啊。那邊有一片草場,你去那邊自己生活啊。”

就在這個時候,小羊突然頂開了小孩子,然後對着一隻無意識撞向小孩子的孤魂野鬼撞了過去。

頓時,把那個孤魂野鬼撞了了個趔趄。

那隻孤魂野鬼遠離了孩子。

如果這隻孤魂野鬼撞着了孩子,這個孩子不會有大礙,但是可能會生病幾天。

林庸笑了。這隻小羊,不僅看得見鬼魂,還能對付鬼魂,真是不可多得的靈物。

林庸上前,“誰要殺這隻小羊?爲甚麼要殺它?”

孩子似乎有幾分羞赧,“是我的父母,他們說黑羊不好,還說小黑肉最鮮嫩,要殺了吃了它。”

林庸笑了,“帶我去見你的父母,我有辦法讓他們留下小黑。”

嘴巴里說出小黑這個名字,林庸內心升騰起了無限的思念。

小黑,小黑……

小孩子不相信,看着林庸。

林庸拿出一疊鈔票,“我是有錢人,怎麼,你不相信麼?”

小孩子點了點頭,抱起了小羊小黑,“我跟你去。”

路上,小孩子告訴林庸,他叫做宋程。

他的父親叫做宋三槐,母親叫做傅梅。

家裡養了十幾只羊,但是父母偏偏要吃這隻羊。

尋常時候,他放羊,這隻羊最是乖巧,最是通人性。

林庸闇暗思忖,這個小孩子,還真沒有感覺錯,這隻羊,真的不簡單。

很快,到了宋程的家門口了。

宋程又瑟縮了一下身子。

林庸敲響了門。

開門的應該是宋三槐了,是一個典型的西北大漢,臉膛紫紅,身材高大。

林庸說話了,“我送你的孩子和小羊回來。”

宋三槐看着宋程和宋程懷裡的小羊,“小兔崽子,你個混蛋,竟然知道抱着羊跑了,你跑啊,看你能跑到什麼地方去?我馬上就殺了這隻羊,熱水都燒好了。”宋程用懇求的神色看着林庸,“你答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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