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遺留在院裡的兩把武士刀,不知道曾醫生看見了會作何感想,說不定已經引起了他的警覺。要是今天晚上再把狗給他弄走,他肯定會有所防範。加強自己的保護意識。到時候想再動曾醫生,那就難了。
聽了小偉的解釋,春仔點點頭,沒有再表示異議。當即和阿格兩人,合力將黑傢伙搬回院門處,同時嘴裡嘟噥道:“先讓你再活幾天,你這該死的啞巴狗,早晚也得把你燉了下酒。”
望着悄然聳立在黑夜中的三層樓房,單思華暗暗發誓:等收拾了李老闆,一定要將這裡砸個一塌糊塗,再把曾醫生的手和腳打斷。
忙完一切後,四人又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春仔在南田出租房租住的那間小屋,放下腰間的傢伙,這才發現,衣服全部都被汗水浸透了。
待四人各自洗刷一番,重新換了一身乾淨衣服,坐在一起的時候,時間已經是凌晨兩點半。
小偉先給阿芳打了一個電話,簡單敘述了一下這邊的情況,免得她擔心。單思華順便說了媽媽所在的地址,希望阿芳能夠抽空去看看媽媽。阿芳在電話裡,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
單思華明白,她還沒有完全從當年的噩夢中解脫出來,還需要一個過程。相信等收拾了李老闆和曾醫生這兩個畜生以後,妹妹肯定會去見媽媽的。
雖然是凌晨兩點半,經過了半夜折騰的幾個人卻沒有絲毫睡意,他們團團圍坐在小方桌邊,以單思華爲首,就如何找李老闆一事,展開了交流。
四個人都是煙槍,每個人點一支菸,屋裡很快就變得一片煙霧縈繞。
現在已經明確,李老闆基本上放棄了單思華和阿格,重新又招了其他的人做馬仔,從今天晚上的事情可以看出來,李老闆似乎在招呼新人,籠絡人心。
還記得單思華剛剛被李老闆選中做馬仔的時候,也是被李老闆帶去大大小小的娛樂場所,以此讓單思華好死心塌地的爲他賣命。一旦發現不再對其忠心耿耿,他自然會選擇放棄,重新物色人選。
原本做馬仔這一行的流動性就非常大,經常都在換人。因爲做馬仔的人就好比做臥底一樣,是沒有公開身份的。老闆平時也對馬仔不聞不問,出了事情纔打電話通知,除了給你租一間房,其他的全部都需要自理。而馬仔的經濟來源,就是靠每次完成任務以後,老闆給的打賞,俗稱小費。
基於這樣特殊的身份,和特殊的工作性質,做馬仔的流動性自然就十分大了。像單思華這樣不能完成老闆吩咐的事情,被老闆拋棄,也是很正常的。
不過,單思華並不擔心李老闆已經不再用自己和阿格,他擔心的是,如果再拖過三五幾天,要是還找不到李老闆的行蹤,只怕會被曾醫生再次派人來找自己。到時候,自己的行動必將受到限制。最起碼,不敢在公共場合作過多的停留。
四人討論的焦點,基本就集中在兩個對立面,是繼續尋找李老闆,伺機報復,然後收拾曾醫生,還是先找曾醫生,再找李老闆。
對於這兩點,四人都持不同意見。單思華和春仔主張先找曾醫生,而小偉和阿格則主張先找李老闆。四人各抒己見,一時之間,討論的氣氛異常激烈。
“阿格,你爸爸的頭七是哪天?”單思華冷不防冒出了一句,打斷了大家不可開交的討論。
通常人死以後,都會大擺道場,爲死者念足七七四十九天的經書,寓意爲死者超渡,讓他的靈魂得以安息。而逝者的後人則會選擇每個第七日的當天,爲逝者誦經超渡,俗稱“念七”。
也就是說,在逝者去世後第七天,爲頭七,逝者的後人便會在這一天在家裡大擺道場,請道士做法事,爲逝者唸經超渡。這就是“頭七”。以此類推,第二個七日爲“二七”,總共要念足七場法事,到第四十九天,剛好是七七,這就是“念七”。
單思華所問的,就是阿格爸爸的頭七。對這一點,春仔亦非常清楚,只有小偉眼神中流露出不解的迷茫。
“我算一下,應該是在大大後天。”阿格很認真地算了算時間,如實回道。
“從這裡去你們家,最快要多少時間?”單思華繼續問道,面上看不出一絲表情。阿格不假思索地回到:“最快也要9個小時。”
“嗯,大大後天也就是三天以後,”單思華聽後,掐滅了手中的菸頭,鄭重其事地說道:“春仔你明天再跑一趟,去訂三張兩天後去贛州的火車票。阿格負責在明天再去尋找李老闆的下落。我和小偉回去,負責把阿芳勸回去見媽媽的面,就這樣定了。”
“華哥,爲什麼要訂兩天後的火車票,把時間卡得這麼準?”春仔不解地問道。
“因爲我們要去參加阿格爸爸的頭七。”單思華隨口答道:“所以必須趕在三天內到達。”
此話一出,阿格的臉上明顯滑過一絲感動的神色。他沒有提出質疑,因爲他相信,單思華這樣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要是這三天內找不到李老闆怎麼弄?”小偉接道:“是不是等你們從贛州回來以後,再找李老闆?”
“不,那樣的話,就不是我們找李老闆,而是李老闆來找我們了。”阿格插道:“我非常瞭解李老闆的行事作風,如果他覺得你這個人沒有利用價值以後,就會對你一毛不拔的。”
“就算這樣,那他也犯不着要找人來找華哥?”小偉繼續發表自己的疑惑。
“小偉,你可能還不是很清楚,我在找到你們之前,曾經被曾醫生賄賂治安辦的人,把我送去做過幾天苦力。”單思華苦笑着說道,見小偉一臉迷惑,索性又將自己在南田菜市場被追砍,隨後被送去鳳凰山做苦力,以及春仔的朋友阿戀收受曾醫生賄賂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講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