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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五章 修到真實215

第五百八十五章 修到真實215

我始終擔心自己所擁有的,被奪走。

不僅僅是被奪走,哪怕它自然消亡,我也會很擔心。

在內心深處,我不願意任何我擁有的東西,消失不見。

我想一直擁有,直到死亡。

但是,理論上,這根本不可能。沒有什麼東西我可以一直擁有直到死亡,除了死亡本身。

就算是身體,我也無法保證自己可以一直擁有。

也許,明天我的胳膊就被砍掉,後天腳趾就被咬掉,完全有可能。

我怎麼知道未來會怎樣?

不知道就應該有不知道的態度,爲何自己始終堅信自己知道未來會怎樣,並且不斷的幻想特定模樣的未來。

自欺欺人。

我假設,我所擁有的東西將會一直伴隨着我。所以,在這些東西消散的時候,我纔會難受,甚至此刻的想象都帶有恐懼。

我假裝這些東西都會一直存在,我假裝不知道它們會消失。

然後,假裝太久,就變成了真實。角色啊,你真是厲害,我已經不記得這是第幾個招式,每每我以爲看穿你的伎倆,你都會給我新的驚喜。

好樣的。

從某個方面來講,你就是我,你這麼厲害,我也算可以稍稍驕傲一下。

好了,驕傲結束。既然我這麼厲害,想必斬殺你也不在話下。

我承認,“我放不下帝國的一切,始終想着回去之後的風光,同時又在擔心,我離開的在這段時間家族會不會被人滅掉。”

太多人,太多事,不斷在我腦子裡影響着我。

吵吵,真尼瑪吵!

我承認這一點,僅僅是承認而已。不抗拒這種擔心、焦慮、恐懼,是第一步,同時也是最後一步。

只要超過這種不抗拒,任何東西都屬於自己的編造,不管是恐怖的未來還是美好的未來。

另外一點,當我承認這種狀態之後,並非要將它作爲自己新的自我定義,而是要讓自己看到自己正在抓住這個自我定義。

“我放不下家人”,當我想要放下家人的時候,當我遇見事情需要放下家人的時候,當我已經擁有放下家人的衝動時,我不會因爲這句話而牢牢抓住家人。

給衆人展示,“唉,沒辦法,我就是一個放不下家人的人”,爲了符合自己的自我定義而不放手。

這是角色的花招,我之前有體驗過。明明自己有點想嘗試吃苦瓜,但因爲自己宣稱“我從來不吃苦瓜”,所以強迫自己不去吃。

哪怕這個時候有人勸我,我也會堅持不吃,甚至假裝很生氣的樣子,“我說了不吃!”

狗屎!

該死的自我定義!

這種事情,相當於已經將自己的願望喂到嘴邊。你看,我想嘗試吃苦瓜,所以苦瓜在飯桌上。不僅如此還有人勸說,我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只要點頭就好。

爲了維持角色的屬性,我不得不假裝生氣拒絕別人的勸說。

唉,我還真把自己當作一個角色。想想,本來電影中的壞人,突然變成好人,所有戲劇衝突因此的頓時消失。

誰會看這樣的神經病電影?!

維持角色屬性,就是這麼扯淡!

我已經知曉自己不是袁長文這個角色,這一切都與我無關。角色被社會所塑造,被時代所限制,所有人都是一個模板。

那些細微的差別,看起來非常不一樣,看起來很容易區分兩個人,但事實上根本沒有太大的差別。

就拿袁長文這個角色來說,也許就是一頓飯的時間,幾乎就可以準確描述未來的人生,從此刻到死亡,幾乎可以完全預見。

就是個小孩子,不斷搶奪玩具,要麼就是在搶奪玩具的過程中,要麼就是在炫耀玩具的過程中。

“當初被看不起,如今怎樣怎樣。”

“我要感謝當初輕視我的人,讓我沒有放棄,此刻能站在這裡,吧啦吧啦。”

“他是一個洗車工,當過服務員,有段時光竟然睡公園。現在,他身家多少,擁有多少。”

報復性勝利,一個粗魯小孩的炫耀,一個粗魯小孩的得意,一個粗魯小孩的生活理念。

財產上無法報復性勝利,那麼就在思想上,就在什麼感情生活上。

看,我瞭解這些,好厲害。

不停的炫耀,不停的講述自己的看法、見解,就是要將自己擺在某個高處。至少,在聽自己講話這個圈子的高處。

有沒有可能,我就是因爲沒法成爲社會巔峰,所以才鄙視他們?

袁長文是帝國第一人,但僅僅是個稱號,也僅僅在於精神大師的領域。甚至,只是在公衆精神大師的領域,誰也不知道帝國哪個地方潛修着更厲害的精神大師。

畢竟,袁長文此刻的修爲,遠遠不如老師。

哈!

非常有可能,因爲我時常幻想自己真正統治這帝國,自己的家族真正一手遮天。

所以,完全有可能是因爲自己無法走上社會巔峰,從而鄙視他們,從而否認勵志努力奮鬥這一系列積極向上。

歸根結底,就是想在另一個方面,走上社會的巔峰。

我不否認,我必須誠實,內心有這種想法,這方面的自我定義依舊被拽在手中。

果然是小孩子啊!

一方面羨慕別人的玩具,另一方面發現自己無法搶奪,只好炫耀自己擁有的,以鄙視對方的閃亮玩具。

任何言語都有可能變爲炫耀,這跟言語的內容無關,哪怕我只是說“現在是下午三點”,也完全可以炫耀“嘿,你個傻子,連時間都不知道。”

跟言語內容無關,自己有沒有在炫耀,難道自己不知道?

曾經的我不知道,那只是因爲我並不誠實。所謂的驕傲,從本質上講,就是一種炫耀。

臥槽!

還有自尊!

天啊,自己之前怎麼沒發現,自尊也是一種炫耀啊!被動的炫耀,一旦被人觸碰,就會立即反彈。

“我是一個有自尊的人,所以拒絕怎樣怎樣。”

這不是在炫耀?或者說,低調的炫耀?大衆認可的炫耀?

鄙視爲了金錢而拋棄自尊的人,真是好笑。

爲了金錢而放棄跟家人團聚的日子,這就值得鼓勵?

爲了金錢犧牲娛樂的時間,這就值得稱讚?

既然大家都是爲了金錢而捨棄某樣東西,有什麼資格宣稱,捨棄自尊就是卑微就應該被鄙視?

我有某樣東西,捨棄了它可以換來金錢,而我正好又需要金錢,有什麼資格來評判我可以捨棄這個或者必須保留那個?

誰又有資格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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