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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被狼惦記

第二十三章 被狼惦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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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真的有那麼可怕?何況只有一頭。”

方宏盯着那個方向:“你們先搜索一下北美灰狼,看看照片,然後纔來說這句話。”

“也沒什麼啊,和普通狼一樣啊?”

“我曹!”

有人搜索到的是單獨的狼,沒有參照物,加上生活在一切樹木都無比巨大的北美,很難看清楚狼的體型。

但是有人搜索到了狼和人共同拍攝的照片。

大部分照片中,北美灰狼都有人胸腹之間的高度,如果趴在人身上,比人還高!

要知道這裡可是北美,北美的白人普遍身高體壯,美國男性的平均身高是175,而美國白人男性的平均身高是178,美國三十歲以下白人男性的身高是182,和荷蘭挪威在同一條標準線上。

大部分圖片中,都可以套用180作爲對照,北美灰狼的體型極度恐怖,別說像小牛犢子,簡直就比小牛犢子還大。

“咔嚓!”

空曠的森林中,樹枝斷裂的聲音如此明顯,方宏二話不說拿出弓箭。

五百米外,依稀可以看到一個小黑點。

三百米外,灰狼還在前進。

以以百米外,灰狼減速。

五十米外,這頭灰狼停下了腳步。

背部灰色,下顎到腹部白色,和哈士奇毛色非常接近。

然而,狼這種動物,頸部的長毛,長得非常長,讓體型看上去更加雄壯了。

方宏注視着狼,狼也注視這方宏,一人一狼相距五十米,森林的風似乎都在這一刻靜止了。

“槍哥,轉身逃?”

“槍哥上次就說過了,野外遇到野獸不要逃,一旦逃,就會被追。”

方宏低聲:“上回說的不對,應該說是,遇到普通野獸不要急着逃,遇到狼,逃不逃都沒有用。”

“北美灰狼每天可以保持百公里以上的活動,灰狼的活動範圍涵蓋美國和加拿大大部分區域。他們一旦盯上獵物,就會一直糾纏。”

這是狼的特性,除非,方宏能走入另一羣狼或另一隻狼的領地。

而到了那種地方,只能說,危急更大了。

“如果它真的不死不休,是不是給它來一箭?”

“槍哥,我怎麼覺得,這頭狼不止八十的肩高,也不止一米八長,更加不止六十公斤。”

“他m的!”方宏懊惱:“剛剛還說到了北美最大的狼羣,這頭狼應該是黃石公園德魯伊峰狼羣中走出的孤狼,體型巨大,目測起碼八十多公斤,連頭帶尾長度兩米,這種體型怎麼會被趕出狼羣?!”

按道理,這種體型的狼,就算被趕出狼羣,也很容易混入另一個狼羣擊敗頭狼變成新的頭狼纔對,怎麼會被一直趕着南下到了這種區域?

“07年的時候,黃石公園內部的狼羣發生了劇烈的爭鬥搏殺,狼羣數量銳減,恐怕這一次又是這樣的情況,現在已經接近入冬了,食物的匱乏讓激戰再一次發生,這頭狼沒辦法在這種環境中混入另一個狼羣,所以被驅趕的南下到了這裡,按道理,這裡森林裡的常駐狼羣根本沒有這種體型的怪物。”

“說那麼多,給它一箭啊。”

“第一,這種狼是保護動物,第二,一百一十磅的弓是足以將它洞穿,但是,也要特麼射的中啊!”

射個固定靶,射個近距離背身的兔子,還有那麼點戲。

射狼?五十米?方宏根本射不到,就算灰狼站在那兒不動,一袋箭射出去也不一定射的中,更何況,灰狼傻麼?

方宏只能和灰狼對峙。

更可怕的是,這頭狼看上去很久沒有進食了,或許是剛剛被趕到這個區域的。

“僵局,突然而來的尷尬,毫無準備。”

“尷尬?這個比裝的6,遇到這玩意兒只是尷尬?的要是我,早就扭頭就跑了。”

“的確是尷尬啊,如果是一百年前,這頭狼看到我手持弓箭,悶頭就會逃跑,但是現在,特別是在美國,狼根本不怕人。”

十九世紀,北美有二十種狼,其中一種叫做白狼的特殊狼種被英特蘭人趕盡殺絕,而美國人對自己領土上的狼進行了大屠殺,這些狼都是十五年前從加拿大引進而來的,現在美國人不殺狼,所以狼意識不到方宏這個模樣的生物叫做人——是這個世界上最兇殘的生物。

“它動了!”

孤狼饒了一顆巨杉後。

方宏警惕:“大家應該聽說過一大串成語,比如狼狽爲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貪虎視,狼顧狐疑。狼這種生物,扭頭不代表它放棄了。”

“不過我也沒準備和它正面衝突,我繼續趕路,離開這一片巨杉林,如果它偷襲我,我就只能做了它,如果它不偷襲,那就算了。”

方宏的補刀斧就插在登山包側袋中,手持弓箭,繞道往東。

不管怎麼走,方宏依舊能感覺到這頭狼跟着自己。

往東,方宏沒有絲毫放鬆警惕,一直注意着背後,而直播鏡頭的全景功能也提供了追蹤的視野。

方宏兩度路過水源都沒有停下取水,而是繼續朝着東方前進。

必須在太陽落山前找到一處庇護所。

或者說,離開巨杉嶺不需要多久,但是必須要找到一處灰狼沒辦法企及的地方藏身。

現在的問題是,有這頭狼跟着,方宏沒辦法捕獵,找不到東西吃。

“北美灰狼,就算只是單個,也是世界上最兇殘的陸地動物之一,美洲豹遇到北美灰狼能不能贏都是兩說,它一直跟着我,足以讓附近的兔子一類的生物遠遠逃遁,我現在得不到食物補充了。”

終於,走出了巨杉嶺,一方面海拔再度開始拔高,另一方面,氣溫急劇下降。

這是一片,針葉林。

方宏踩着鬆軟的落葉,不停的前進。

“幹!”方宏避開了一棵樹:“這樹枝上居然還掛着一條蛇,幸好我沒有走過去。”

林間本來就日照稀少,日暮西垂,周圍已經在變暗了。

方宏沒有任何選擇,直接爬上了一顆兩人懷抱粗細的巨大落針鬆:“幸好這裡是北美,到處都是巨木,我恐怕只能在這裡過夜了。”

爬到距離地面六米多的樹杈上,方宏掏出了速降繩。

沒想到的是,本來準備用來速降的繩子,一直在被當做捆綁繩索用。

方宏選擇這棵樹,一是因爲它木質堅硬,樹杈不容易斷裂,二就是因爲,這裡正好有兩根靠的非常近的樹杈,可以躺,並且背後還有第三根樹杈。

就在方宏用繩子結網時,不遠處,一隻肥碩的鳥兒飛了起來。

這隻鳥兒全身麻色,長度大概三四十釐米。

“這不是雪雞嗎?”

方宏愣了一下,目送這隻鳥兒起飛。

“幹!”屋漏偏逢連夜雨!

“這是雪雞,又叫雷鳥,北美髮源的一種鳥類,善於奔走,不能長時間飛行,如果它不是被我或者灰狼嚇到了才起飛的話,我的麻煩就大了!

“雷鳥,之所以被稱作雷鳥,就是因爲它喜歡在降雨來之前高飛,如同追逐雷電。”

如果它不是被驚嚇的飛起來的,那就說明,要下雨了。

方宏擡頭看着天空,北方的天空比南方暗沉太多,透過森林樹冠,也能觀察出來。

大雨將至,而且還是凍雨!

“草!”

方宏一不做二不休,將安全繩取了下來,從落針鬆上繞了一圈,綁成繩結:“真下雨,我就只能吊着睡覺了。”

躺在樹杈子上淋雨?那不是作死是什麼。

自從早上吃了兩段蛇肉後,方宏已經很久沒有進食了,水袋裡的水不足一升,而且還沒有地方休息,如果再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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